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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本法第八條所稱變動申報,指於定期申報時,將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所列財產之變動情形,含變動之時間、原因及變動時之價額,填具公職人員變動財產申報表,提出於各該公職人員之受理申報機關(構)。前項所稱財產之變動情形,指在前次申報日迄…
  2. 行政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 第6條 政府應定期公布反貪腐報告。前項報告,應包含貪腐環境、風險、趨勢等分析,與各項反貪腐政策、措施之有效性評估。
  3. 行政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第5條 …,經收容人確認同意返家探視後辦理之。前項申請,應於下列各款所定期間內向機關提出:一、第三條之返家探視,應於死者亡故日起至喪葬前二日。二、前條第一款之返家探視,應於醫療機構開立之病危通知書或其他足資證明生命危險文件之三日內…
  4. 行政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第10條 …一事由業經核准並已返家探視完竣。六、申請時已逾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期間。七、偽造或變造第六條至第八條各款之文件。八、返家探視處所與機關間,路程往返所需時間,顯逾二十四小時。九、有事實足認核准返家探視有脫逃,或嚴重危害公共秩序…
  5. 行政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 第4條 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得報請監督機關核准於一定期間內外出之條件者如下:一、就學:指參加由教育主管機關或其授權單位統一舉辦之各級學校入學考試,取得就學資格而須至監外就讀。二、職業訓練:監獄未開設相關職類,認須外出至職業訓練…
  6.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11條 …管理,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作業工具及危險物料應妥善保管,列冊定期保養清點。二、訂定作業科目相關安全規定,並實施教育訓練。三、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作業場所及機具設備張貼警語。四、發生重大傷病事故立即通報勤務中心及監督機關,並…
  7.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1條 …業協力單位有需監獄協助處理之事項,監獄應派員前往處理。監獄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員向自主監外作業協力單位查訪受刑人在外行狀。自主監外作業協力單位應協助考核受刑人監外作業時之行狀,由監獄記明之。
  8.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金錢與物品保管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機關應每月不定期抽查收容人保管金及勞作金手摺,並將查核結果作成紀錄,陳送機關長官核閱,並告知收容人。收容人對保管金及勞作金之帳目有疑義時,亦同。
  9.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金錢與物品保管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機關應每月不定期抽查物品保管文件、保管庫房及貴重物品保管情形,並將查核結果作成紀錄,陳送機關長官核閱。收容人對於其被代為保管之物品種類或數量有疑義時,亦同。
  10.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健康資料調查辦法 第4條 …查。前項收容人入機關前之健康資料,以經醫師評估後,認需調取特定期間內之必要資料為限。
  11.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6條 前條第一項所定之文件,收容人應於下列各款所定期間提出。但經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一、依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請求接見之收容人,應於其家屬或最近親屬喪亡後一個月內或有生命危險之情形後七日內提出。二、依第四條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請求…
  12.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9條 前條第一項所定之文件,請求接見者應於下列各款所定期間提出。但經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一、依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一目至第三目、第五目規定請求接見者,應於請求接見日之前七日至前二日提出。二、依第七條第三款第四目規定…
  13.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6條 …禁。監獄因對受刑人依法執行職務,而附隨有單獨監禁之狀態時,應定期報監督機關備查,並由醫事人員持續評估受刑人身心狀況。經醫事人員認為不適宜繼續單獨監禁者,應停止之。
  14.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22條 …時,得先行為之,並立即報告監獄長官。監獄應將第一項措施之決定定期報監督機關備查。監獄施以隔離保護後,除應以書面告知受刑人外,應通知其家屬或最近親屬,並安排醫事人員持續評估其身心狀況。醫事人員認為不適宜繼續隔離保護者,應停…
  15.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23條 …。但情況緊急時,得先行為之,並立即報請監獄長官核准之。監獄應定期將第一項措施實施情形,陳報監督機關備查。受刑人有第一項情形者,監獄應儘速安排醫事人員評估其身心狀況,並提供適當之協助。如認有必要終止或變更措施,應即報告監獄…
  16.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29條 受刑人在監執行逾三月,行狀善良,得報請監督機關核准其於一定期間內外出。但受刑人有不適宜外出之情事者,不在此限。經核准外出之受刑人,應於指定時間內回監,必要時得向指定處所報到。受刑人外出期間,違反外出應遵守規定或發現有不符…
  17.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49條 …之醫療機構,應協助監獄辦理第一項及第二項業務。衛生主管機關應定期督導、協調、協助改善前四項業務,監獄並應協調所在地之衛生主管機關辦理之。
  18.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51條 監獄內應保持清潔,定期舉行環境衛生檢查,並適時使受刑人從事打掃、洗濯及整理衣被、器具等必要事務。
  19.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55條 監獄對於受刑人應定期為健康評估,並視實際需要施行健康檢查及推動自主健康管理措施。施行前項健康檢查時,得為醫學上之必要處置。受刑人或其最近親屬及家屬,在不妨礙監獄秩序及經醫師評估有必要之情形下,得請求監獄准許自費延請醫事人…
  20.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57條 …關協助之。監獄收容來自傳染病流行地或經過其地之受刑人,得為一定期間之隔離;其攜帶物品,應為必要之處置。監獄收容經醫師診斷疑似或確診罹患傳染病之受刑人,得由醫師評估為一定期間之隔離,並給予妥適治療,治療期間之長短或方式應遵…
  21.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07條 …屬第九十三條第一項之事項。二、提起申訴已逾第九十三條第二項所定期間。三、申訴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依第九十七條規定通知補正,屆期不補正。四、對於已決定或已撤回之申訴事件,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五、申訴人非受第…
  22.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09條 …錯誤時,應由監獄以通知更正之,並自更正通知送達之日起,計算法定期間。申訴決定書未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為附記,或附記錯誤而未依前項規定通知更正,致受刑人遲誤行政訴訟期間者,如自申訴決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視為於…
  23.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10條 …提起申訴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申訴逾三十日不為決定或延長申訴決定期間逾三十日不為決定者,準用第一百十一條至第一百十四條之規定。
  24.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12條 …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審議小組逾三十日不為決定或延長申訴決定期間逾十日不為決定者,受刑人自該應為決定期限屆滿後,得逕提起前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訴訟。但自該應為決定期限屆滿後逾六個月者,不得提起。
  25.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21條 …當者,亦同。前項復審無停止執行之效力。在監之復審人於第一項所定期間向監獄提起復審者,視為已在復審期間內提起復審。
  26.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29條 …受刑人不服復審決定,或提起復審逾二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復審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依本法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27.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31條 …容非屬第一百二十一條之事項。二、提起復審已逾第一百二十一條所定期間。三、復審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通知補正,屆期不補正。四、對於已決定或已撤回之復審事件,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復審。五、復審人非…
  28.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33條 …誤時,應由法務部以通知更正之,並自更正通知送達之日起,計算法定期間。復審決定書未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為附記,或附記錯誤而未依前項規定通知更正,致受刑人遲誤行政訴訟期間者,如自復審決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視為於…
  29.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34條 …提起復審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復審逾二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復審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應向監獄所在地或執行保護管束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前項處分因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或已消滅,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
  30.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35條 …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復審逾二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復審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前條訴訟自該應為決定期限屆滿後始得提起。但自該應為決定期限屆滿後逾六個月者,不得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