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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 200 頁-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7條 …航行所附帶發生者、因不可抗力或遇難必要者、或以救助遇險或遭難人員、船舶或航空器為目的者為限。外國軍用或公務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應先行告知。外國潛水艇或其他潛水器,於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須在海面上航行,並展示其船籍旗幟。外…
-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8條 …國海關、財政、貿易、檢驗、移民、衛生或環保法令之商品、貨幣或人員。八、嚴重之污染行為。九、捕撈生物之活動。十進行研究或測量活動。十一、干擾中華民國通訊系統或其他設施或設備之行為。十二、與無害通過無直接關係之其他活動。
-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13條 …違犯中華民國海關、財政、移民或衛生法令,上下任何商品、貨幣或人員之行為。前項關於海峽過境通行之法令,由行政院公告之。
-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17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警察、海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人員,對於在領海或鄰接區內之人或物,認為有違犯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虞者,得進行緊追、登臨、檢查;必要時,得予扣留、逮捕或留置。前項各有關機關人員在進行緊追、登臨、檢查時,得相互替補,…
- 行政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第4條 …計畫經費、計畫期程、測繪項目、作業方法及精度、使用儀器、參與人員、資料格式、計畫成果及管理等。二、外國人或外國組織之資格證明文件:(一)外國自然人:護照或其本國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其本國政府核發之測繪專業證照之證明…
- 行政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第6條 …我國營業處所、負責人、合夥人、營業項目、營業設備、營運資金、人員配置、訓練計畫、業務發展計畫及未來五年財務預測等。二、資格證明文件:(一)外國自然人:1.外僑居留證及測量技師執業執照之證明文件。2.經其本國政府證明最近五…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3條 …下列內容:一、辦理專業訓練之課程計畫及時數。二、辦理專業訓練人員名冊及工作分配表。三、聘請之師資人員名冊、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授課同意書。四、教學場地及設備內容。前項師資應具有與講授課程相關之大專校院講師以上之資格或公…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6條 …教學場地租用、教授鐘點費、行政事務等實際費用覈實計算,向參訓人員收取費用,每小時收費不得超過新臺幣二百元。每班參訓人員不得超過六十人。
- 行政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6條 …登錄之實際資訊,或採用當事人、四鄰、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員、地政士、金融機構、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司法機關或有關機關(構)提供之資訊。
- 行政地籍清理獎金分配及核發辦法 第3條 …(市)主管機關主辦單位、登記機關及其他協助機關(單位)之在事人員為對象。
- 行政地籍清理獎金分配及核發辦法 第5條 受分配機關(單位)於核發地籍清理獎金予第三條人員時,應以執行地籍清理工作之輕重為基準,並審酌下列情狀為獎金高低之參據:一、擔任地籍清理之職務。二、辦理地籍清理之件數、筆數、面積。三、辦理地籍清理案件之複雜程度。四、執行地…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4條 …金補繳之審核。五、營業保證金退還之審核。六、本會執行長及工作人員聘僱之提報。七、提報全國聯合會辦理本會委員與監察人之補聘及解職事項。八、本基金孳息運用計畫、預算報告及結算報告之編列。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5條 本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三人,由全國聯合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委員互選之:一、租賃住宅服務業代表三人至五人。二、專家學者二人。三、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一人或二人。四、依本條例第十五條輔導成立之租賃住宅出租人團…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6條 本會置執行長一人,並得置工作人員若干人,由本會提報全國聯合會審議通過後聘僱;承主任委員之命,執行本會決議事項及處理本會日常事務。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12條 本會設監察小組,置監察人三人,由全國聯合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監察人互選之:一、租賃住宅服務業代表一人。二、專家學者一人。三、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一人。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15條 …及監察人均為無給職。但得發給出席費或交通費。本會執行長及工作人員得支給薪資。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18條 …宣導及研究建議事項。三、關於租賃住宅服務業教育訓練及優良從業人員表揚事項。四、關於租賃住宅糾紛諮詢、調處及代為賠償等業務事項。五、第十五條規定之出席費、交通費及薪資。六、其他辦理營業保證金收支管理業務之相關支出。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2條 …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國聯合會)辦理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之訓練、測驗,及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構)、團體、學校(以下簡稱登錄發證單位)辦理管理人員之登錄、發證,應依本辦法規定為之。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3條 …民具行為能力,且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全國聯合會舉辦之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以下簡稱資格訓練):一、國內、外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明文件。二、通過考試院舉辦高等、普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書。三、…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5條 …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租賃及租稅相關法規。四、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及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規、建築物設備管理維護實務。前項執業資格證明文件有效期限之計算,以報名截止日為基準。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6條 經登錄及領有管理人員證書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得參加全國聯合會舉辦之管理人員換證訓練(以下簡稱換證訓練)。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8條 …估價師:不動產租賃與租稅相關法規及實務。四、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及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規及實務、建築物設備管理維護實務及新知。前項執業資格證明文件有效期限之計算,以報名截止日為基準。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9條 完成資格訓練課程及時數者,得參加管理人員資格測驗。完成換證訓練課程及時數者,得參加管理人員換證測驗。資格訓練或換證訓練之課程或時數不足者,應補足其課程或時數,始得參加前二項規定之測驗。第一項及第二項測驗不合格者,得重新參…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10條 完成管理人員資格訓練及換證訓練(以下簡稱管理人員訓練)課程及時數,並經測驗合格者,全國聯合會應發給合格證明。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11條 全國聯合會辦理管理人員訓練,其課程師資應具有與講授課程相關大專校院講師以上之資格,或為大專校院畢業且從事與講授課程相關業務五年以上經驗之專業人員。每位師資人員每班不得講授超過二門課程。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12條 全國聯合會辦理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應按所需費用覈實編列,並依下列規定向參加者收取費用:一、訓練費用,每小時收費不得逾新臺幣二百元。二、資格測驗費用,不得逾新臺幣六百元。三、換證測驗費用,不得逾新臺幣五百元。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13條 全國聯合會辦理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事務,應訂定相關作業規範,並報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14條 全國聯合會辦理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期間,應組成辦理訓練及測驗事務之工作小組。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15條 全國聯合會應於每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將年度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實施計畫登載於該會網站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並報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其內容有變動者,亦同。前項訓練及測驗實施計畫,應包含下列內容:一、辦理訓練之類別、課程計畫…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16條 全國聯合會開辦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應於每班開課或測驗二星期前,將訓練類別、開課日期、課程表、測驗日期及場地等資料公告於該會網站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前項資料有變動者,全國聯合會應將變動部分於每班開課或測驗二日前,於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