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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7 / 200 頁-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7條 …練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為事業單位、職業訓練機構及相關團體。二、訓練設施及儀器設備完善,且師資人力健全。三、計畫主持人具有安全衛生相關教學經驗三年以上或從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務經驗五年以上。
- 行政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展委員會代表一人。七、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代表三人。八、勞工團體代表二人至五人。九、雇主團體代表二人至五人。十、專家、學者四人至八人。本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本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為無給職。
-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2條 …其由政府機關設置者,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其由政府以外之私人或團體所設置者,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三、雇主:指聘、僱用員工從事工作者。四、中高齡者:指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國民。五、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
-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3-1條 …訓練機構、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之。
-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8條 …關設立,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指定或委任之非營利性機構或團體,不在此限:一、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二、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三、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工作。
- 行政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勞動檢查機構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得向有關團體請求提供之勞動檢查資料,包括事業單位、雇主之名稱(姓名)、地址、電話、勞工人數及其他相關資料。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應於每年第三季,公布前一年之勞動檢查年報。
- 行政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 第4條 …別評比:一、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二、私立學校及團體。三、民營事業機構。
- 行政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第一款規定辦理就業歧視認定時,得邀請相關政府機關、單位、勞工團體、雇主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組成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
-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1條 …定外國人聘僱及管理業務所需之必要資料,得洽請相關機關(構)、團體、法人或個人提供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執行第二條所定外國人聘僱及管理相關之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得洽請中央主管機關提供經許可工作之第二條所定外國人名冊等相…
-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9條 …外作成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經我國駐外館處之驗證。雇主為人民團體者,除檢附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六款規定之文件外,另應檢附該團體立案證書及團體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然人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雇主為人民團體者,除檢附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七款規定之文件外,另應檢附該團體立案證書及團體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56條 …審查費收據正本。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雇主為人民團體者,除檢附前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七款規定之文件外,另應檢附該團體立案證書及團體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行政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構)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學校、團體、法人或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訓練單位)辦理職業訓練。中央主管機關得對訓練單位或參訓學員予以補助。
- 行政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第3條 …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機構、團體或學校(以下簡稱受託團體)。
- 行政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第4條 庇護工場或受託團體申請補助者,應自支付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後六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一、申請書。二、庇護工場設立許可證書或政府委託契約等相關文件影本。三、職業災害勞工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
- 行政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第6條 …為庇護性就業者薪資低於最低工資發生職業災害時,庇護工場或受託團體所支付工資、失能及死亡補償,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之差額。同一職業傷害支付之原領工資之職業災害補償,最長補助二年。
- 行政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第8條 庇護工場或受託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一、不符申請規定,經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二、提供不實或失效文件。三、未依法為職業災害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四、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
- 行政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第9條 庇護工場或受託團體有前條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追回已補助之費用。
- 行政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第10條 庇護工場或受託團體接受經費補助,其經費請領、收支、結報及核銷等事項,依會計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定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前項所稱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4條 …關(構)、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之。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37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指派其至政府機關(構)或合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以下合稱用人單位)從事臨時工作:一、於求職登記日起十四日內未能推介就業。二、有正當理由無法接受推介工作。前項所稱正當理由,指工作報酬未達原投保薪資百分之六…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46條 …理下列適性就業輔導事項:一、職涯規劃。二、職業心理測驗。三、團體諮商。四、就業觀摩。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52-2條 …提升工會保障勞工就業權益之能力,得辦理下列事項:一、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及進行勞雇對話之獎補助。二、工會參與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之補助。三、工會協助勞工組織結社之補助。四、工會辦理就業權益教育訓練之補助。五、其他提升工會保障勞工…
- 行政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認證:指認證機關(構)對他機關、團體予以認可,證明其有資格執行本法所定技能職類測驗。二、認證機關(構):指中央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具有執行本法所定認證業務之資格,而受委託辦理之專業認證機…
- 行政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3條 …能職類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二、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全國性專業團體,且其申請認證之技能職類與其會員從業之技能相關。受委託之專業認證機構不得為申請認證之機關或團體。
- 行政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審查小組:由認證機關(構)聘請不具利害關係之專業機關(構)、團體、專家、學者代表五人至七人組成。二、初審:以書面審查方式為之。三、召開書面審查會議:由認證機關(構)召集審查小組審查。四、辦理實地評鑑:由認證機關(構)召集…
- 行政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8-1條 …業,現任或曾任政府機關(構)或依法領有登記證明文件相關機構、團體之技術部門或訓練部門主管職位五年以上或非主管職位八年以上。四、高中職以上畢業,相關職類最高級別技能檢定合格,並在相關職類有現場實務經驗十年以上或擔任相關職業…
- 行政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10條 …上者。第一項所稱用人單位,指政府機關(構)或合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並提出臨時工作計畫書,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審查核定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用人單位應代發臨時工作津貼,並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於發給津貼時扣繳稅款。
-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2條 …理及第七款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法人團體或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