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41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46 / 181 頁
  1. 行政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第16條 有線播送系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註銷其登記證:一、違反第五條、第七條或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二、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擅自與其他系統共用頭端。三、虛設頭端。四、擅自停止播送逾一個月。五、終止經營。
  2. 行政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第17條 有線播送系統之登記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註銷或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失其效力者,原經營者應於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指定期限內將所布纜線拆除;其未自行拆除者,得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代為拆除及處置,並向原經營者請求償還…
  3. 行政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第18條 主管機關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對有線播送系統實施檢查,要求有線播送系統就其設施及本辦法規定事項提出報告、資料或為其他配合措施,並得扣押違反本辦法規定之資料或物品。對於前項之要求、檢查或扣押,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4. 行政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第19條 未經有線播送系統同意,截取或接收系統播送之內容者,應補繳基本費用。其造成系統損害時,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收視費用,如不能證明期間者,以二年之基本費用計算。
  5.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第2條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應依下列審查項目檢具相關文件及說明連同營運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前項文件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基本資料。二、股權結構。三、組織及員…
  6.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第3條 系統經營者依前條規定應填具之資料不全或記載內容不完備時,中央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
  7.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應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表(如附件)之審查項目及審查基準進行審查。申請表或有關文件之內容有疑義者,得限期命系統經營者提出說明,並得列入未來之營運計…
  8.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第11條 …纖到府或其他高速傳輸建設計畫及期程。六、是否有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或固定通信系統進行網路接取之計畫。七、網路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9.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 第2條 除因頻道供應事業終止經營而須停播該基本頻道外,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之基本頻道新增、停播、位置異動,應申請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
  10.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 第3條 系統經營者之基本頻道變更後,應符合下列規定,違反者不予許可:一、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線電視電臺之節目及廣告,不得變更其形式、內容及頻道,並應列為基本頻道。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得變更頻道。二、依…
  11.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 第4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變更時,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變更頻道之說明:敘明各變更頻道之名稱、變動情形及變更理由。二、當年度經費率核准之基本頻道表。三、最近一年歷次經本會變更許可之頻道及本次變更…
  12.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 第5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時,基本頻道同時以類比及數位訊號播送者,應合併提出申請。
  13.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 第6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變更提出之資料,應副知其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
  14.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廣告製播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稱有線廣播電視廣告,係指系統經營者播送之影像、聲音,內容為推廣商品、觀念、服務或形象者。
  15. 行政中央銀行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6條 …關接收危害國家安全產品情資後,應採取下列措施:一、盤點其資通系統、服務、產品及發配供業務使用之資通訊設備,以確認是否有下載、安裝或使用該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二、有下載、安裝或使用該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者,應立即移除、解…
  16. 行政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 第10條 …、其他敏感性內容。電視節目以數位方式播送後,觀眾選臺時,播送系統具備得提供分級標識及情節警示訊息功能之簡易節目電子選單表,或其他具備相同功能之機制者,得不於每段節目開始時標示電視節目分級標識。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經營之頻…
  17.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3條 …用個人資料時,應採取下列技術管理措施:一、於電腦、相關設備或系統上設定認證機制,對有存取個人資料權限之人員進行識別與控管。二、認證機制使用帳號及密碼之方式時,使其具備一定安全之複雜度並定期更換密碼。三、於電腦、相關設備或…
  18.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7條 …使權利之紀錄。四、個人資料刪除、廢棄之紀錄。五、存取個人資料系統之紀錄。六、備份及還原測試之紀錄。七、所屬人員權限新增、變動及刪除之紀錄。八、所屬人員違反權限行為之紀錄。九、因應事故發生所採取行為之紀錄。十、定期檢查處理…
  19. 行政廣播電視法 第45-1條 未依法定程序架設電臺、轉播站或其他播放系統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其設備。未依法定程序架設電視增力機、變頻機或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者,沒入其設備。前二項沒入處分,得請當地該管警察機關協助執行。
  20. 行政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條 …會計制度之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一、總說明。二、帳簿組織系統圖。三、會計項目、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與會計報表之說明與用法。四、會計事項處理程序。
  21.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會計制度之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一、總說明。二、帳簿組織系統圖。三、會計科目、會計簿籍及會計報表之說明與用法。四、普通會計事務處理程序。五、收款、付款及財產管理辦法。
  22.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固定通信網路:指由一或多個固定通信系統及其電信機線設備所組成之通信網路。二、行動通信網路:指由一或多個行動通信系統及其電信機線設備所組成之通信網路。三、衛星通信網路:指由一或多個衛星通信系統及其電…
  23.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9條 …信網路之授權。二、使用之各種資源(包括硬體、軟體、網路功能及系統)不受合作對象影響之管控能力(含故障管理、組態管理、效能管理、帳務管理、安全管理等)。
  24.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11條 …之偵測及防護功能。八、與通訊監察執行機關協商確定建置通訊監察系統或設備。九、責任分界點。網路未使用電信資源者,前項第七款得免驗其具備確保資通安全之偵測功能。
  25.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3條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之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每戶每月以新臺幣(以下同)六百元為上限。系統經營者不得對同戶分機另收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系統經營者認為前項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不符成本者,應檢送經會計師簽證之相關文…
  26.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4條 …月)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但停機係因原訂戶違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者,不在此限。(二)原訂戶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未逾三個月而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
  27.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5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核准系統經營者收視費用時,除參考系統經營者依附件檢送之各款文件外,並應考量系統經營者提供之節目頻道表、客戶數、經營成本、營運現況等資料。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審核前項收視費用時,應邀請系統經營者、相…
  28.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6條 系統經營者對於訂戶之收視費用,得視區域特性、社區規模及議價結果等市場狀況,差別收費。但不得逾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之收視費用。
  29.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7條 系統經營者除採無償借用或贈與外,應以下列方式提供具有定址解碼功能之類比機上盒(以下簡稱類比機上盒)供訂戶使用:一、買斷:係指由訂戶向系統經營者付費購置類比機上盒(含主機、遙控器、中文使用說明書)。二、租用:係指訂戶以繳交…
  30.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8條 系統經營者為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數位收視服務,得提供數位機上盒供訂戶選擇使用,其收費由系統經營者依數位機上盒內建之軟體、硬體(晶片組、記憶體、數據機)規格、功能等條件合理規劃,並應依本法規定辦理營運計畫變更。中央主管機關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