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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12條 公司處理股務作業所使用之書表文件,應於處理程序終了後,依下列規定年限保存之:一、股東名簿、股票掛失登記表、股東印鑑卡、增資股票發放領據及股東會議事錄,應永久保存。二、現金股利發放領據,至少保存五年。三、其他股務作業所使用…
  2.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12-1條 公司得經股東同意後,以電子文件傳送股東會開會相關文件及其他通知事項。
  3.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12-2條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於召開股東會時,應有具備第四條第一項資格條件及符合同條第四項規定之人員參與。
  4.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13條 公司發行股份得以製作股票交付或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股票為之。前項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股票之發行,得不印製實體股票,並應依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相關規定辦理。股票之製作,應依規定之規格印製,其規格如…
  5.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15條 股票印製後,應依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規定,送由簽證銀行簽證。
  6.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16條 原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所印製股票與本準則不符合者,應於公開發行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本準則所定規格重行印製並辦理換發。
  7.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18條 公司之股東名簿,自然人股東除華僑及外國人得以居留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所記載之姓名為戶名外,應使用國民身分證記載之姓名為戶名;法人股東應使用法人登記之全銜名稱為戶名。前項於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依信託契…
  8.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19條 …鑑卡,並繳送國民身分證、居留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必要時,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得要求股東提示上開文件之原本;外國股東委託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代辦開戶者,並應檢附合法之授權證明文件。前項開戶,…
  9.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21條 …份,並留存新舊印鑑或簽名式,連同新股東印鑑卡及持有股票,送交公司辦理登記,辦妥登記後於次日生效。辦理前項印鑑更換時,因股票送存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設定質權中或已賣出,而由股東證明具有正當理由無法提示股票辦理者,得免提示之。…
  10.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22條 …及股份,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及其影本、新印鑑卡及股票,由本人送交公司登記,經查核認可後更換新印鑑或留存簽名式,辦妥登記後,除聲明當日生效者外,於次日生效。前項更換新印鑑或留存簽名式,係委託他人或以通訊方式辦理者,應檢附下列身…
  11.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22-1條 …有股票、變更戶名之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及其影本,由本人送交公司登記,辦妥登記後,除聲明當日生效者外,於次日生效。辦理前項變更戶名時,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準用之。
  12.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25條 …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逕自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購得:(一)讓受雙方均應於過戶申請書及股票背面簽名或蓋章。(二)檢附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
  13.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28條 …或蓋章。二、檢附信託契約或遺囑,以及稅務機關有關證明文件,經公司核對相符後,於股東名簿及股票背面分別載明「信託財產」及加註日期。三、受託人變更者,並應檢附變更事由相關文件辦理名義變更。四、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
  14.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29條 …東,非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轉讓其持有之股票時,公司應依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相關規定辦理。股東依前項規定辦理上市股票私人間直接讓受者,讓受之股票須符合不超過該證券一個成交單位及…
  15.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30條 …管或登錄之股票辦理過戶,應將其參加人編製之股票所有人名冊送交公司,記載於股東名簿,視同辦妥過戶手續,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公司應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股票所有人名冊所載通訊地址,逕行通知未辦理開戶之股票所有人…
  16.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32條 公司應受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申請辦理股票之分割換發;公司受理股東申請辦理未滿千股之不定額股票之分割換發,除其以繼承關係取得者外,得酌收費用。
  17.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34-1條 公司依法令或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章則應揭露其股東或股權相關資訊時,得提供相關資料,委託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編製應揭露之資訊。
  18.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36條 …護或輔助宣告判決確定之證明文件影本及持有加蓋舊印鑑之股票,向公司辦理印鑑卡更換及登記手續。
  19.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37條 …股東印鑑卡之通訊地址或戶籍所在地有變更時,應由股東以書面通知公司。
  20.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38條 …權,由出質人及質權人填具「質權設定通知書」並於股票背書後送交公司辦理登記,經登記後始得對抗公司,公司並免出具質權設定證明書;解除質權時,應填具「質權解除通知書」向公司辦理。以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保管或登錄之有價證券為設質之標…
  21.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39條 …應於質權設定書中約定由出質人或質權人領取。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公司仍應受理質權設定之登記。
  22.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0條 …東或合法持有人向治安機關報案或報備,填具股票掛失申請書,送交公司查核登記;尚未辦妥過戶者,另增附證券商或出讓人之證明文件。二、申請人應於五日內依民事訴訟法聲請法院公示催告並將蓋有法院收狀章戳之聲請狀影本送交公司;逾期未辦…
  23.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1條 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決定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辦理股票過戶。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公司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停止過戶原因及期間,通知證券交易…
  24.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2條 公司每屆發放股利,應將發放之日期、地點,分別通知各記名股東並應向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進行傳輸,於完成傳輸後,即視為已依規定完成公告。
  25.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3條 公司分配現金股利或配發增資股票,股票所有人未於停止過戶前辦理過戶,而僅憑同意書轉讓其股利、增資股票,或由其證明確實為該股利、增資股票之權利人者,應自停止過戶五日內為之,逾期由股票所有人洽前手自行協調辦理。股票所有人於停止…
  26.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4條 公司分配現金股利、辦理現金增資認股或發放增資股票時,其股東有開立全權委託投資保管劃撥帳戶者,屬全權委託投資部分,應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相關規定辦理。
  27.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4-1條 公司股東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電子投票相關事務應委外辦理。前項受託辦理電子投票事務者以第三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之代辦股務機構或公司,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為限,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有三人以上專任之資訊專業人員。二、…
  28.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4-2條 公司股東會採行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所製作之書面及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二、股東戶號。三、股東戶名。四、股東持股數。五、各議案內容。六、有董事或監察人之選任者,其相關事項。七、其…
  29.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4-3條 …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
  30.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4-4條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依公司製作之書面或電子格式,對各項議案為意思表示;未為意思表示者,該議案視為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