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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調閱與查詢及訪查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或保險人請保險對象、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或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文件或資料時,應以公文載明法規依據、事由、文件或資料名稱項目。案情單純或有急迫之情形時,並得將公文以傳真之方式通知對方,由對方指派之專人接受電話查詢。…
  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資料調閱與查詢及訪查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或保險人前往投保單位、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扣費義務人或保險對象所在處所執行訪查,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前先以公文通知。但為避免事證滅失、串供或其他急迫之情形時,不在此限。二、主動出示訪查證及服務機關證明文件,並應…
  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7條 …,應具備下列資格或條件:一、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設立與醫療業務相關之職業團體或社會團體,或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衛生財團法人。二、協調整合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及相關專業團體之能力。三、履行委託事項及其品…
  4.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10條 …政策變更,受委託專業機構、團體繼續履行不符公共利益者,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終止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受委託專業機構、團體所受之損害。但不包括所失利益。
  5.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3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6.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4條 本保險之業務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勞工保險局辦理,並為保險人。
  7.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監督本保險業務及審議保險爭議事項,由有關政府機關代表、被保險人代表及專家各占三分之一為原則,以合議制方式監理之。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對保險人所為之核定案件發生爭議事項時,應於收到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起六十日內,先…
  8.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12條 …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一)低收入戶者,在直轄市,由直轄市主管機關全額負擔;在縣(市),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三十五,縣(市)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六十五。(二)中低收入戶者,自付百分之三十,在直轄市,由直轄市主管機關負…
  9.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13條 …。各級政府未依本法規定繳納應負擔之保險費時,保險人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轉請行政院,自各該機關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
  10.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14條 …前項規定計算之利息,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得予免徵;其數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1.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15條 …或延期繳納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保險人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發布。本保險之保險費及其利息,於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並由保險人於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
  12.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22條 保險人為審核保險給付或中央主管機關為審議爭議案件認有必要者,得要求被保險人、受益人或醫療機構提供與本保險有關之文件,被保險人、受益人及醫療機構不得拒絕。
  13.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25條 …不得請求補發;相關減領保險給付之辦法,由保險人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發布。
  14.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30條 …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者,其數額與第二款計算所得數額之差額,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依第三十三條規定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者,於年滿六十五歲時,得改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其請領身心障…
  15.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32條 …併發給、保險人間應負擔部分之撥還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勞工保險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6.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33條 …療終止,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院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二、被保險人於本保險期間所患傷病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如身心遺存重度以上障礙,並經合格醫院…
  17.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34條 …領基本保障者,其依第一項計算所得數額與基本保障之差額,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被保險人具有勞工保險年資者,得於第一項之保險年資予以併計;其所需金額,由勞工保險保險人撥還。
  18.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36條 …本保證年金及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
  19.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38條 保險人於審核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或中央主管機關為審議保險爭議事項,認為有複檢必要時,得另行指定醫院或醫師複檢,其費用由本保險之保險基金支付。
  20.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40條 …無謀生能力之適用範圍、審核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1.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42條 …第一項及前項規定計算所得數額與實際領取年金給付之差額,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
  22.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45條 …:一、設立時中央政府一次撥入之款項。二、保險費收入。三、中央主管機關依法負擔及中央政府責任準備款項。四、利息及罰鍰收入。五、基金孳息及運用之收益。六、其他收入。
  23.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46條 …政管理經費,以當年度應收保險費總額百分之三點五為上限,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
  24.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47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應補助之保險費及應負擔之款項,除第三十六條規定之基本保證年金應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外,依序由下列來源籌措支應;其有結餘時,應作為以後年度中央政府責任準備:一、供國民年金之用之公益彩券盈餘。二、…
  25.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48條 …,不得移作他用或處分;其管理、運用及監督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本基金之運用,經中央主管機關通過,保險人得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委託運用方式、範圍、經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保險人擬訂,報請中…
  26.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50條 …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前項所稱正當理由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7.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53條 …三千元至年滿六十五歲前一個月為止,所需經費由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一、現職軍公教(職)及公、民營事業人員。但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不在此限。二、領取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
  28.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54-1條 …金之金額,調整為新臺幣四千七百元;其後每四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29.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56條 戶政主管機關及入出國主管機關應按月將六十五歲以上國民之戶籍及入出國等相關異動資料,於次月第三個工作日以前送保險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月將接受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領取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
  30.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58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