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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民間參與衛生醫療設施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4條 自前條第一項所定接管營運日起,標的設施之經營權及管理權,均由接管人代為行使,但不得逾必要之範圍。有關勞工接續權益,依強制接管當時相關勞工法規辦理。
  2. 行政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 第16條 救護車營業機構應以公司組織經營並應定名為○○○救護車公司。
  3. 行政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1條 財務報告之內容,應能允當表達衛生法人之財務狀況、經營結果及現金流量,並不致誤導利害關係人之判斷及決策。財務報告有違反本準則規定,經本部通知調整者,應予調整更正,並依本部規定,申報更正後之財務報告。
  4. 行政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4條 …下列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1.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2.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二)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公允…
  5.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條 …中藥製劑之原料。九、民俗調理業:指依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規定,經營傳統整復推拿、按摩、腳底按摩及經絡調理之業者。十、精神復健機構:指依精神衛生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核准開業之機構。
  6. 行政營養師法 第1條 中華民國人民經營養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營養師證書者,得充營養師。
  7. 行政營養師法 第3條 經營養師考試及格者,得請領營養師證書。
  8.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6條 …會計原則為之。財務報告之內容應能公允表達醫療法人之財務狀況、經營結果及現金流量,並不致誤導利害關係人之判斷及決策。財務報告有違反本準則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調整者,應予調整更正,並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申報更正後之財務報…
  9.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8條 …府法令變更而發生之重大影響。十一、其他足以影響今後財務狀況、經營結果及現金流量之重要事件或措施。醫療法人無前項所列之期後事項者,亦應說明無該事項。
  10.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列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1)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2)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2.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公允價…
  11.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4條 …,包括購併或合併其他醫療法人、投資公司、購置或處分重大資產、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等。二、董事及監察人酬勞與相關資訊之內容如下:(一)最近會計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之出席費、車馬費及酬勞。(二)提供汽車、房屋、專屬個…
  12.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5條 …合損益表。二、重要財務比率分析。三、其他足以增進對財務狀況、經營結果及現金流量或其變動趨勢之重要資訊。前項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收支餘絀表或綜合損益表之格式、重要財務比率分析計算之公式等,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醫療法人無第一項第…
  13. 行政藥師法 第20條 藥師應親自主持其所經營之藥局業務,受理醫師處方或依中華藥典、國民處方選輯之處方調劑。
  14. 行政藥師法 第20-1條 負責主持經營藥局之藥師,應具備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醫療機構聘藥師提供藥事服務者,其藥師至少應有一人具備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
  15.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23條 …,廢止其許可:一、有前條之情事,未依規定辦理變更者。二、喪失經營業務能力或連續十二個月內無經營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業務者。三、從事未經許可之業務事項,或將共同清除、處理業務轉包營運者。四、主任管理員、清除技術員或處理…
  16. 行政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6條 前條安全維護計畫,應依醫院業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規劃、訂定、檢討或修正安全維護措施,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17.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4條 …用,逾門診及住診總費用百分之四十五。四、同一法人附設或受委託經營之任一醫院,其經許可之一般病床數未全數開放使用。五、法人附設醫療機構(包括本、分院及受委託經營)達十家或一般病床總床數達五千床。醫院許可病床數未能全數開放使…
  18.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精神復健機構應依其業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規劃、訂定、檢討、修正安全維護措施,納入安全維護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19.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設立擴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6條 …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領取開業執照並開業者,得繼續經營業務,不受應申請設立許可規定之限制。
  20. 行政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取得再利用許可證之再利用機構於經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務前,應與事業訂定契約書,並於訂定契約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該契約書送本部備查,並副知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變更契約書內容或終止契約時,亦同。前…
  21. 行政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十條規定,經本部命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五、再利用機構同時經營廢棄物處理業務時,其廢棄物再利用項目與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項目相同。六、經各級主管機關或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其他違法情節重大。違反前項情事且經本部…
  22. 行政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 第2條 …模之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以下簡稱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指經營化粧品製造或輸入之下列對象:一、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應辦理設立登記之公司或商號。二、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完成登記之工廠。三、除免工廠登記之手工香皂業…
  23.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條 …或指定特殊港埠。三、國內港埠:指國際港埠以外之港埠。四、港埠經營管理機關(構):指依法負責港埠經營管理之機關,或受港埠主管機關委託、委任或委辦負責港埠經營管理之機關或公、民營事業機構。五、運輸工具:指船舶、航空器。六、國…
  24.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5條 國際港埠經營管理機關(構)應會同檢疫單位組成工作小組或會報,協調各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以確保該港埠具備下列能力:一、提供旅客適宜醫療服務。二、提供旅客安全衛生環境,包括飲水、食物、盥洗、廢棄物處理、室內空氣品質…
  25.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7條 …、民營事業機構,施行環境消毒或病媒防治措施。前項之措施由港埠經營管理機關(構)動員,並協調港埠內各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配合辦理之。
  26.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4條 …後將醫院診斷證明書送至檢疫單位。七、其他檢疫、防疫相關措施。經營、申請、辦理旅客入出境禮遇服務或緊急傷病、重病旅客通關之相關機構負責人應依前項第二款至第七款規定辦理;發現有人員死亡或傳染病病人時,應通知檢疫單位。
  27. 行政西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西藥批發零售業者,應依其業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規劃、訂定、檢討、修正安全維護措施,納入安全維護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28.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4條 …製造業、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西藥販賣業、動物用藥品販賣業使用或經營管制藥品,應置管制藥品管理人管理之。管制藥品管理人之資格,除醫療機構、藥局應指定醫師、牙醫師或藥師擔任外,其餘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醫療機構、藥局購用之管…
  29.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者,由藥劑生駐店管理時,其營業項目應加註不販賣麻醉藥品。藥商經營醫用放射性藥品者,應依有關法令規定,申請核准後始得販賣。
  30.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藥品製造業者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在其製造加工之同一處所經營自製產品之批發、輸出、自用原料輸入及兼營自製產品之零售業務者,得由其監製人兼為管理之。但兼營非本藥商產品之販賣業務或分設處所經營各該業務者,應分別聘管理人員,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