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42 / 154 頁- 行政電信法 第10條 …造就電信人才;並得要求電信事業自其營業額提撥一定比例金額從事研究發展。
- 行政電信法 第49條 …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但學術研究、科技研發或實(試)驗所為之製造、專供輸出、輸出後復運進口或經交通部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一項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由交通部公告之。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條 …之電信事業。六、必要管理費用:指審查費、交通費、出席費、委託研究費及其他行政作業所需費用。七、普及服務淨成本:指普及服務提供者提供普及服務時,所生之虧損。八、可避免成本:指普及服務提供者不提供普及服務時,可避免或節省之成…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8條 …期屆滿之日為止。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審查費、交通費或研究費。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作業要點,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第5條 …評估之相關結果等事項。十三、有關放射化學核種分析方法與技術之研究發展事項。十四、其他有關之事項。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第6條 …中心密封射源之購置、操作及管理事項。十三、有關輻射偵測技術之研究與發展等事項。十四、其他有關之事項。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第9條 …術人員申請後備軍人緩召事項。十一、本中心公務人員訓練、進修、研究、實習及出入境事項。十二、本中心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照護事項。十三、本中心公務人員待遇、福利、保險等事項。十四、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管理、運用、移轉…
-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16條 …稿之撰擬、審核及文電處理事項。三、關於印信典守事項。四、關於研究發展及管制考核事項。五、關於公共關係事項。六、關於新聞之編輯、發布及聯絡事項。七、關於新聞資料之蒐集、分析、整理及保管事項。八、關於本院視聽媒體之規劃、設計…
-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20條 法制局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立法政策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二、關於法律案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三、關於外國立法例及制度之研究、編譯及整理事項。四、關於法學之研究事項。五、其他有關法制諮詢事項。
-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21條 預算中心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中央政府預算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二、關於中央政府決算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三、關於預算相關法案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四、其他有關預、決算諮詢事項。
-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22條 …立法報章資料之蒐集、管理及運用事項。三、關於立法資料之分析、研究、檢索及參考事項。四、關於立法出版品之編纂及交換事項。五、關於國會圖書館館際合作事項。六、其他有關圖書館研究、發展及服務事項。
-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22-2條 …政史料之蒐集、整理、典藏及展覽事項。二、關於議政史料之分析、研究及運用事項。三、關於議政史料數位化及服務事項。四、其他有關議政資料之聯繫服務事項。
-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25條 …;副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組長五人,由研究員兼任;研究員十一人至十七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副研究員十三人至十九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助理研究員十三人至十九人,職務列薦任…
-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26條 …;副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組長五人,由研究員兼任;研究員十一人至十七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副研究員十三人至十九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助理研究員十三人至十九人,職務列薦任第…
- 立法立法院組織法 第28條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所列之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必要時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之。前項聘用人員之待遇,除依相關規定外,得由立法院另定之。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試各類電信網路之通信或加值服務,以研發服務之種類及內容。三、研究、發展或測試電信網路系統之技術或相關設備,以因應技術研發之需要。四、供本身或用戶於特定實驗場域設置之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上開發、測試電信服務以外之服務或應用…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9條 …經費。非屬自建者,檢附網路提供者之網路使用授權證明文件。七、研究、發展、測試或蒐集相關數據之具體計畫。八、與國內產官學界合作之具體計畫。九、使用之無線電頻率、頻寬、功率。十、資通安全措施計畫,若為資通安全管理法所規範者,…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第5條 申請政府資訊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於申請時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核准後,除郵遞費用仍以實支數額計算外,其餘費用,減半徵收。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以下簡稱研發成果):指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本會所屬機關編列預算自行從事,或以補助、委託、出資(以下統稱資助)方式,由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核准者,不在此限:一、以公平、公開及有償方式為之。二、以我國研究機構或企業為對象。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8條 …基於公益之目的,經本會核准後,得將研發成果無償授權其他學術、研究機構、企業或民間團體,被授權人不得再授權。前項無償授權期間不得逾五年。必要時,得延長一次。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1條 …,經本會核准後,得將研發成果無償讓與具有較佳運用能力之學術或研究機構。執行單位應與無償讓與之受讓人約定,要求受讓人應依本辦法規定運用研發成果,且運用所獲得之總收入應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3條 …單位為本會、本會所屬機關,或公、私立學校,或其他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政府機關(構)者,為百分之二十。二、其他執行單位為百分之四十。本會、本會所屬機關資助金額占該科技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以下者,執行單位繳交研發成果收入之…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9條 …,並審議執行單位依本辦法應報本會核准事項,本會得設置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審議會。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委託辦理技術服務,應依本標準收費。
- 司法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15條 …事件之調查及擬議。六、發回更審裁判原因之審查。七、法律問題之研究。八、抽籤或電腦分案事務之主持。九、其他有關庭務之處理。前項規定於未設庭長之審判長準用之。
- 司法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35條 書記處設民事紀錄科、刑事紀錄科、文書科、研究考核科、總務科、資料科及訴訟輔導科。其設有專業法庭者,得設專業法庭紀錄科。各紀錄科視業務需要,並得分設一科至三科。前項各科置科長一人,並得視業務需要分股辦事。但在事務較簡之法院…
- 司法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42條 研究考核科之職掌如下:一、關於研究發展工作之推行事項。二、關於年度工作計畫編擬事項。三、關於公文稽催管制事項。四、關於案件進行檢查事項。五、關於列管項目之追蹤管制、考核事項。六、關於自行檢查事項。七、關於業務檢查策劃事項…
- 司法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43條 研究發展考核進行情形及結果,應按月列表送請書記官長轉送院長核閱。
- 司法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54條 …章表揚、人事控告案件及法官評鑑事項。九、關於職員訓練、進修、研究、講習、工作歷練、輪調事項。十、關於職員差勤、加班、出國事項。十一、關於職員退撫、資遣、法官停止及減少辦案事項。十二、關於職員待遇、保險、福利、文康活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