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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43 頁- 行政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第15條 …並提經本會審議,其運用範圍如下:一、出席費或交通費。二、行政工作人員之薪資。三、管理及總務之支出。四、辦理簽證人責任保險投保支出。五、其他有關必要之支出。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6條 …主任委員之命,執行本會決議事項及處理日常事務。本會必要時得置工作人員若干人,由執行長提報本會通過後聘任之,辦理會務。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7條 …人均為無給職。但得發給出席費或交通費。本會執行長、副執行長及工作人員得支給薪資。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17條 …費。前項第二款所稱管理經費如下:一、出席費或交通費。二、行政工作人員之薪資。三、管理及總務之支出。四、其他有關必要之支出。
- 行政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路線劃定許可辦法 第5條 …稱、國籍、噸位、類型、級別、通訊方式、主要裝備及性能、船員及工作人員資料,並檢附船舶照片送主管機關備查。其有異動者,亦同。前項作業船舶、船員及工作人員資料,於依前條規定申請路線勘測時已可確定者,得於申請時一併檢送。
- 行政直轄市縣市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6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地政業務局(處)長兼任;置工作人員辦理本會幕僚事務,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遴派現職人員兼任。
- 行政直轄市縣市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1條 本會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 行政直轄市縣市農村社區更新協進會設置辦法 第6條 本會置工作人員辦理本會幕僚事務,由鄉(鎮、市、區)公所主辦地政業務人員兼任。
- 行政直轄市縣市農村社區更新協進會設置辦法 第10條 本會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 行政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實驗設施技術服務收費標準 第5條 …作契約而使用實驗設施者,依個案實際使用情形酌收下列費用:一、工作人員工時,按每小時新臺幣五百元至七百元計費。二、工作人員差旅費,依行政院頒布之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計收。三、設備使用成本。四、材料費、耗材費等物料費用。…
- 行政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實驗設施技術服務收費標準 第6條 …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收。二、本所實驗中心(室)場域外服務工作人員差旅費,依行政院訂定之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計收。
-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0條 …,足堪擔任相關訓練工作之專業技術人員五人以上為其會員或受聘為工作人員。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59條 工程材料之堆積不得危害行人或工作人員及不得阻塞巷道,堆積在擋土設備之周圍或支撐上者,不得超過設計荷重。
- 行政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1條 …,足堪擔任相關訓練工作之專業技術人員五人以上為其會員或受聘為工作人員。
- 行政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工作人員若干人,均由本部有關業務人員派兼之。本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為無給職。
- 行政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第9條 拆除隊或工程隊工作人員,執行拆除不力者,依左列規定予以處分:一、未於規定時間到達現場執行拆除者,應予申誡或記過。二、未能一次澈底執行拆除任務者,應予記過或記大過。三、經命令再拆而仍未澈底拆除者,應予記大過。雇員及工人有前…
- 行政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第14條 拆除隊或工程隊工作人員執行拆除,能迅速圓滿達成任務者,視其績效予以嘉獎、記功或記大功。
- 行政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第15條 直轄市工務局、縣(市)工務局或建設局處理違章建築工作人員負責努力者,視其績效予以嘉獎、記功或記大功。
- 行政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過境旅客船員及航空器民航隨機工作人員,需登岸或離開飛機場時,其所攜帶之槍械應交由入境地海關暫時代為保管。
- 行政營建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工作人員若干人,均由本部有關業務人員派兼之。
-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接受委託鑑定案件收費標準 第4條 間接成本為鑑定委員以外工作人員參與鑑定案之人工費用,每件新臺幣七百五十元。
-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14條 …員由衛生局所轄單位、醫療機構、醫事機構或藥局之醫事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擔任。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應於平時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災害防救及緊急醫療體系妥善規劃適當場地設急救站,並指派專人擔任站長。直轄市、縣(市)政府衛…
-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21條 …大隊、中隊,由所屬員工並得遴選民間有關公會、廠商之技術員工或工作人員編成之。六、團本部或由直屬分團視實際需要設消防隊(班)、救護隊(班)、防護隊(班)及其他必要之特業隊(班),並得依實際需要設管制中心,隊(班、中心)員由…
- 行政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第9條 …人員或其單位主管到會備詢,詢畢退席。人事甄審委員會開會時,除工作人員外,甄審委員及與會人員均不得錄音、錄影;分區辦公之機關得以視訊方式召開。
- 行政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第30條 人事甄審委員會委員、與會人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不得徇私舞弊、遺漏舛誤或洩漏秘密;其涉及本身、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甄審案,應行迴避。如有違反,視情節予以懲處。前項人員有應行迴避之情事而不迴避者,得由與會其餘人員申…
- 行政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 第6條 調查會工作人員,由各級主管機關所屬承辦業務單位人員派兼之,並指派專責人員統籌行政事務及擔任聯繫窗口。
- 行政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第6條 …容器內,取出後須覆蓋完全或包裝妥適。四、施放筒與非施放作業之工作人員,保持五十公尺以上之距離。但於直徑未滿七點五公分之煙火彈作業時,得保持二十五公尺以上之距離。五、施放筒開口方向,應朝上風位置。六、施放筒應穩固安裝,避免…
-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12條 …每日下班前澈底清理。五、嚴禁與作業無關之人員進入。六、進入之工作人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佩帶識別證,並貼本人照片,記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血型及工作部門等。(二)服裝為棉質品。配藥人員應著防火圍裙及膠鞋或布鞋。七、進入…
-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15條 …粉末之配合劑不得堆積存放。八、配製赤磷藥劑須使用專用配藥室,工作人員之防護衣、鞋、襪、手套、容器及工具,均限於該室使用,不得與其他作業混合或交互使用。
-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16條 製造爆竹煙火工作人員之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從事填土、配藥、裝藥、篩藥或爆引切割等作業之作業室,以一人為限。二、以含氯酸鉀、過氯酸銨、硝酸銨、磷化物之原料從事專業爆竹煙火及煙霧類以外之一般爆竹煙火製造,或爆竹煙火之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