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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19 頁- 行政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工就業調整支援措施實施辦法 第3條 …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經依本條例第七條指定為可能受市場開放影響,而須預為輔導產業之企業所屬勞工。二、經依本條例第七條指定為已實際受市場開放影響…
- 行政森林火災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3條 …本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已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並共同生活者,亦同。本標準所稱救助,指前項之人因遭受森林火災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政府發給災害救助金,以…
- 行政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3條 …文件。前項第一款持居留證明文件加保者,須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且其配偶應為本國人,並以配偶戶籍所在地之區漁會為投保單位。漁會應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驗第一項第二款戶口名簿之請領紀錄,確認該…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第三項及漁業法第五十四條第五款規定訂定之。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52條 …僱大陸船員於暫置期間,從事前項漁事行為外之行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罰;從事非原僱用漁船之漁事行為,依漁業法處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考量設有岸置處所漁港之地理環境及實際需求,擬具管理措施,會商有關…
- 行政非我國籍漁船進入我國港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置期間所需相關費用,由經營者支付。大陸船員需搭機離境者,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規定,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出境。
- 行政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 第4條 …第一項之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但被保險人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尚未依戶籍法規定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前,不受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限制。三、前二款以外具農業生產技術能力,且以區域性從事農業生產…
- 行政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3條 …本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已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並共同生活者,亦同。本標準所稱救助,指前項之人因遭受土石流或大規模崩塌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由直轄市、縣…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6條 …文件。前項第一款持居留證明文件加保者,須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且其配偶應為本國人,並以配偶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農會應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驗戶口名簿之請領紀錄,確認該戶口名簿為…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第5條 行為人為無合法有效停(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者,其輔導教育處分及執行,由居所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3條 …。七、移民主管機關: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因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致逾期停留或居留者,協助維護其在臺灣地區停留或居留權益,並配合協助辦理後續送返事宜;加害人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19條 …護人或其他適當之人。其為無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亦同。二、認有安置之必要者,應裁定安置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設立或委託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寄養家庭、…
-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4條 …。七、移民主管機關: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因遭受性侵害致逾期停留、居留者,協助其在臺居留或定居權益維護,配合協助辦理後續送返事宜;加害人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
-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2條 …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以下簡稱照顧者)。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適用前項規定。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與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2條 …本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已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並共同生活者,亦同。本標準所稱救助,指前項之人因遭受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或懸浮微粒物質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
- 行政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8條 …工業務之研擬、審議、協調、聯繫及處理事項。二、關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法規之研擬、審議及協調事項。三、關於大陸法制問題之研究事項。四、關於本會及大陸事務之其他法制事項。
- 行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0條 …、關於大陸政策之宣導、新聞發布及聯繫事項。二、關於旅居國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其團體之聯繫事項。三、關於大陸相關資訊之諮詢及服務事項。四、關於大陸事務之其他聯絡事項。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條 …民國領土。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3條 本條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之規定,於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適用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4條 行政院得設立或指定機構,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得委託前項之機構或符合下列要件之民間團體為之:一、設立時,政府捐助財產總額逾二分之一。二、設立目的…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5-1條 …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亦同。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6條 為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行政院得依對等原則,許可大陸地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前項設立許可事項,以法律定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0條 大陸地區人民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前二項許可辦法,由有關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0-1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之;未接受面談、按捺指紋者,不予許可其團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請。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1條 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工作,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受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其受僱期間不得逾一年,並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但因雇主關廠、歇業或其他特殊事故,致僱用關係無法繼續時,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得轉換雇…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3條 僱用大陸地區人民者,應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設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前項收費標準及管理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同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4條 經許可受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違反本條例或其他法令之規定者,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前項經撤銷或廢止許可之大陸地區人民,應限期離境,逾期不離境者,依第十八條規定強制其出境。前項規定,於中止或終止勞動契約時,…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5條 下列行為不得為之:一、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二、明知臺灣地區人民未經許可,而招攬使之進入大陸地區。三、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或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四、僱用或留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