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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3-1條 …衡型堆高機申請行駛之道路距離以三公里以下為限。動力機械牌證之型式、顏色、編號及種類由交通部會商相關機關訂定之。
  2.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5-1條 電動輔助自行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後,始得行駛道路。
  3.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5-2條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微型電動二輪車牌照之型式、顏色及編號由交通部定之。微型電動二輪車牌照包括號牌及行車執照,為行車之許可憑證,由微型電動二…
  4.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6條 …或發出不合規定音調之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前項第一款屬非原型式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按前項罰鍰最高額加倍處罰之,並責令其於十五日內檢驗,公路監理機關得收取檢驗費用,逾期十五日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
  5.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9條 …下:一、自行車:(一)腳踏自行車。(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三)微型電動二輪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
  6.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9-1條 電動輔助自行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後,始得行駛道路。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前二項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檢測基準、檢測方式、型式審驗、…
  7.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1條 經型式審驗合格之電動輔助自行車,未黏貼審驗合格標章於道路行駛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未經型式審驗合格之電動輔助自行車,於道路行駛者,沒入之。
  8.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1-1條 …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前項微型電動二輪車屬經型式審驗合格車輛者,當場移置保管;前項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未經型式審驗合格車輛者,沒入之;第二款、第三款之牌照扣繳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
  9.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2-1條 微型電動二輪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行駛速率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二十五公里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10.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41條 號誌機之型式在二位式區間採用燈光式、臂木式,前者應為色燈式及位燈式,後者暫仍用臂木向下式,在三位式區間,應採用色燈式及位燈式。絕對閉塞制度行車區域內,採用二位式,在容許閉塞制度行車區域內,採用三位式。
  11.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04條 道岔之正軌與護軌間輪緣槽之寬度及深度,應依車輛輪軸型式、軌距公差及磨耗等因素訂定。
  12.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08條 軌道構造型式可為道碴及非道碴軌道。鐵路機構應依環境條件,考慮功能性、維修性及營運安全等,慎選軌道構造型式。
  13.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釋義如下:一、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二、微型電動二輪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
  14.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條 …所定安全檢測基準檢測並出具安全檢測報告,並向審驗機構申請辦理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且取得電動輔助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以下簡稱審驗合格證明書),電動輔助自行車應依第十一條規定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後,始得行駛…
  15.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4條 交通部為辦理型式安全審驗,得委託國內具審驗能力之車輛專業機構為審驗機構,辦理型式安全審驗之安全檢測、監測、審查、品質一致性審驗、審驗合格證明書製發、補發、換發、檢測機構認可書面審查及實地評鑑、認可證書製發、檢測機構及其監…
  16.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5條 型式安全審驗之申請者如下:一、國內製造之完成車,應由合格之製造廠提出申請。二、進口之完成車,應由代理商或進口人提出申請。
  17.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型式安全審驗者,應檢附下列資料向審驗機構申請,申請資料並應加蓋申請者及其負責人印章或可證明申請者身分之電子憑證:一、申請者證明文件影本。(一)國內製造廠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18.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7條 申請者辦理型式安全審驗,應經審驗機構依車型規格差異性、安全檢測基準符合性及有關安全因素等原則辦理審驗及規格核定,經審驗合格及核定規格後,檢具審驗報告,送請交通部核發審驗合格證明書。
  19.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9條 …之電子憑證,經審驗機構依安全檢測基準規定審定申請者宣告之適用型式、範圍及文件有效性後,由審驗機構核發審查報告:一、申請者證明文件影本:(一)國內完成車或其裝置之製造廠,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工廠登記…
  20.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審查報告內容應包含審查報告編號、檢測項目及其適用法規、適用型式及其範圍。審查報告登載內容新增或變更時,審查報告之申請者應依前條之規定,檢附相關資料及圖示,向審驗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後,由審驗機構換發審查報告。審查報告…
  21.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電動輔助自行車經型式安全審驗合格後,應由申請者向審驗機構申請審驗合格標章。電動輔助自行車審驗合格標章應黏貼於下管可明顯辨識處。審驗合格標章格式如附件三。
  22.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27條 …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陳列販售者,三年內不得申請辦理安全檢測及型式安全審驗業務。
  23.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29條 申請型式安全審驗,其檢附之資料為中文或英文以外之其他外文資料者,另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第六條及第九條所列申請者應檢附文件非外國政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正本資料者,應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國內公證人驗證。
  24.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0條 辦理本辦法規定之各項安全檢測、監測、審查、審驗、型式登錄、實地評鑑、實車抽驗、核驗及查核等相關費用,由申請者負擔。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型式安全審驗或檢測機構認可者,應於申請辦理時,向審驗機構繳交費用。申請辦理型式安全審驗或檢…
  25.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1條 審驗機構辦理型式安全審驗,其安全檢測報告、審查報告、審驗報告及相關技術文件應詳實記載,並至少應保存五年。
  26.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2條 審驗機構辦理型式安全審驗或於微型電動二輪車之車型外觀認定遇有疑義時,得邀集公路監理機關、專家學者及公會等相關代表,共同處理疑義案件及研議審驗相關事宜,且其會議結論或紀錄經交通部同意後,併同作為辦理型式安全審驗之依據。
  27. 行政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3條 本辦法施行前,原依「電動輔助自行車型式審驗作業要點」取得之審驗合格證明書、審驗報告及檢測報告,得沿用至有效期限屆滿為止,並得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換發。本辦法施行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者得以安全檢測報告及前項作業要點規定之實車抽驗…
  28. 行政公路法 第63條 汽車及電車均應符合交通部規定之安全檢驗標準,並應經車輛型式安全檢測及審驗合格,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始得辦理登記、檢驗、領照。國產汽車及電車製造業,應具備完善之汽車安全檢驗設備,嚴格實施出廠檢驗。製造業及進口商之檢驗設…
  29.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5條 遇有本規則規定之特定裝具,材料、設備、器具、裝備之項目或型式應予裝配或攜載於船上,或應為特別規定者,得由船舶所有人檢具經驗船機構審核認可之圖說文件申請航政機關組成專案小組審議准許後,以具有等效者替代。總噸位未滿一百五十者…
  30.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3條 …常接近予以檢查。前項自動止回閥應採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之型式,並應考慮依第十八條規定殘存之沉下、俯仰及傾側狀況下,能完全有效防水泛入船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