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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 第6條 …;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委員會認有必要時,得邀請中央主管機關或地方主管機關派員列席說明。
  2. 行政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第3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得依本法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僱用受僱者未達三十人之雇主,得參照前二項規定辦理。
  3. 行政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內容及方式,依本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4. 行政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第18條 …雇主所為調查或懲戒結果,申訴人得依本法第三十二條之一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者,受僱者或求職者得依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性騷擾申訴…
  5. 行政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第19條 …關規定之內容及方式,依本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將處理結果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6.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第2條 …、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二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時,得依本辦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以下簡稱申請人)對於地方主管機關經審議後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依本辦法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會申請審議或…
  7.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第3條 申訴人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提起申訴時,應由地方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會依本辦法審議。
  8.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第4條 地方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會依前條規定所為之審議,應自受理申訴後三個月內為審議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延長期間不得逾三個月,並應由地方主管機關通知申訴人。
  9.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第5條 申訴人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後,得於處分作成前,撤回申訴。撤回後,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提起申訴。
  10.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5條 …別平等工作會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級主管機關另定之。地方主管機關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者,第一項性別平等工作會得與該委員會合併設置,其組成仍應符合第二項規定。
  11.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3條 …人員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專業人士。雇主接獲被害人申訴時,應通知地方主管機關;經調查認定屬性騷擾之案件,並應將處理結果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應規劃整合相關資源,提供或轉介被害人運用,並協助雇主辦理第二項各款之措施;中…
  12.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3-1條 …定為性騷擾者,停止職務期間之薪資,應予補發。申訴案件經雇主或地方主管機關調查後,認定為性騷擾,且情節重大者,雇主得於知悉該調查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13.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32-1條 …職者遭受性騷擾,應向雇主提起申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一、被申訴人屬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二、雇主未處理或不服被申訴人之雇主所為調查或懲戒結果。受僱者或求職者依前項但書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
  14.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32-2條 地方主管機關為調查前條第一項但書之性騷擾申訴案件,得請專業人士或團體協助;必要時,得請求警察機關協助。地方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進行調查時,被申訴人、申訴人及受邀協助調查之個人或單位應配合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不得規避、妨礙…
  15.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33條 受僱者發現雇主違反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之規定時,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訴案件,或發現有上開違反情事之日起七日內,移送地方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訴後七日內展開調查,並得…
  16.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34條 …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二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時,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前項申訴,地方主管機關應經性別平等工作會審議。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地方主管機關審議後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平…
  17.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37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本法之規定,或遭受性騷擾,而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或向法院提出訴訟時,主管機關應提供必要之法律諮詢或扶助;其諮詢或扶助業務,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前項法律扶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地方主管機關…
  18.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38-1條 …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或地方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二條之二第三項限期為必要處置之命令,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19.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38-2條 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有性騷擾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被申訴人違反第三十二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無正當理由而規避、妨礙、拒絕調查或提供資料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第一…
  20.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38-3條 …款之最高負責人經依第三十二條之三第一項規定認定有性騷擾者,由地方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處罰。前項裁處權時效,自第三十二條之三第一項所定受理申訴機關收受申訴人依該項規定提起申訴之日起算,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自該行為終…
  21.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7條 …間,檢具下列文件向勞務提供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書。二、雇主或受領勞務者之身分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工廠登記證明及特許事業許可證等文件之影本。三、工作者之戶口名簿影…
  22.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8條 …及數個勞務提供地者,雇主或受領勞務者得向其中任一勞務提供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前項地方主管機關許可後,應副知各勞務提供地之地方主管機關。
  23.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9條 地方主管機關許可後,原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檢具之文件有變更時,雇主或受領勞務者應將變更後必要文件併同原許可文件,依第七條規定申請變更許可,其許可期間至原許可期間屆滿時止。
  24.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10條 雇主或受領勞務者提出申請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地方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一、不符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申請期間。二、檢具之文件不齊全,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
  25.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11條 雇主或受領勞務者申請許可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地方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一、申請文件有虛偽或不實記載。二、違反第三條至第七條規定。三、實際從事工作與原許可之工作不符。四、妨礙工作者受國民義務教…
  26.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15條 …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取得認定者,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2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3條 …育訓練前,應檢附下列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亦同:一、教育訓練場所報備書(格式一)。二、符合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九款、第二項、第三項及第二十一條規定之資格文件。三、置備之安全…
  2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4條 前條經核定之訓練單位,應於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之區域內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但依第二十條之三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職類優等者,不在此限。
  2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5條 …第三條至第十六條之教育訓練者,應於十五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一、教育訓練計畫報備書(格式六)。二、教育訓練課程表(格式七)。三、講師概況(格式八)。四、學員名冊(格式九)。五、負責之專責輔導員名單。前項…
  3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6條 …練,應於十五日前檢附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之文件,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前項規定,勞工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不適用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課程綱要,供訓練單位辦理。第一項檢附之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