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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64 頁-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7-2條 警察機關為激勵警察人員及支援警察機關勤務、業務人員工作士氣,獎勵工作績效,得發給獎勵金;其發給對象、類別、條件及程序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3條 警察人員互助共濟範圍,為各級警察機關、學校編制內之員工。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4條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編制內之員工,應一次繳納互助俸額百分之十作為互助基金;並每月繳納互助俸額百分之五作為互助金,另得由社會公益團體捐贈贊助,以支應員工互助共濟事項之開支,有餘時併入互助基金存儲。前項互助俸額另定之。第一項互…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5條 警察人員互助共濟事項規定如下:一、員工死亡公賻。二、員工終身失能退休公濟。三、員工眷屬喪葬補助。四、員工因公受傷或災害受傷慰藉。五、員工退休(職)資遣補助。六、員工眷屬重病補助。七、員工遭受重大災害補助。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參加互助共濟員工,遇有前條各款事故之一者,其公賻、公濟及慰藉金、補助費等核發標準,以互助人當月互助俸額所得,視其原因及參加互助共濟年資,依下列規定給予之:一、死亡或終身失能退休者,補助標準表如附表一。但自殺死亡者不予補助…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9條 員工死亡公賻金之領受人,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辦理,如無領受人時,得由原服務機關請領公賻金三分之一作為辦理喪葬費用,有餘時仍繳回併入基金存儲。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10條 請領公賻、公濟金,應由死亡員工法定領受人或失能員工本人,填具申請書報由服務機關核轉互助共濟委員會審核。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12條 …會計、出納單位應於發放薪津時,扣收當月互助基金、互助金,連同員工薪餉冊副本及扣繳互助基金名冊送互助共濟委員會。監察組於每月十五日前會同業務、會計二組稽核上月互助金收支情形,並每三個月報請互濟共濟委員會刊登警政通報一次。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15條 員工遭遇特殊情形致申請補助案件過多,基金不敷支應時,得由互助共濟委員會通過後,簽准臨時加收互助金或另定補助標準。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16條 員工自警察機關離職,其已繳之互助金,無論在參加互助期間已否領受補助費或慰藉金,一律不予退還。
- 行政警察勤務條例 第26條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黎明、黃昏、暴風、雨、雪、重要節日及特殊地區,應加強勤務督導。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60條 …)、歌廳、集會堂、體│之數額:│││育館、活動中心│一、從業員工數。││││二、各觀眾席部分以下列數額合計││││之。││││(一)設固定席位部分以該部分座││││椅數計之。如為連續式席位││││,為該座椅正面寬度除零點…
- 行政消防法 第15條 …或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以下簡稱零售業者)、用戶及其員工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舉發違反前二項之行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前項舉發人之身分應予保密。第三項舉發人之單位主管、雇主不…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條第一項所定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二、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措施。四、使用會產生火源設備或危險物品之火災預防措施。五、對員工及施工人員之防災教育及訓練。六、火災與其他災害發生時之因應對策、消防機關之通報、互相聯絡機制及避難引導。七、用火及用電之監督管理。八、防範縱火及擴大延燒措施…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8條 …項第一款所定消防防災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應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二、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三、公共危險物品場…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5條 …產達二十億美元以上。二、經經濟部核發營運總部認定函。三、國內員工人數達一百人以上,且其中五十人以上具專科以上學校學歷。四、國內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五、區域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五億元以上。
- 行政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第3條 業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就符合前條規定事業所僱用之當地國員工薪資、廠房設備或營業處所或土地租金、融資利息,每年均得就上述各項費用向駐外使領館提出上一年之全年支出補助申請。駐外使領館於查證及評估其外交效益後,依駐在國政府工…
- 行政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第4條 申請僱用當地國員工薪資補助,以員工每人每月薪資百分之三十為準;申請廠房設備或營業處所或土地租金補助,以實付租金百分之三十為準;申請融資利息補助,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期間實付利息百分之五十為準,融資金額以經濟部核准或備查之投資…
- 行政國防部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機關首長移交應造具下列清冊:一、印信清冊。二、員工名冊。三、會計報告。四、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公庫及銀行存款清冊,並附移交日之銀行專戶存款證明單(如該單結存金額與交代日帳列金額有差額時,應加附差額解釋表)。五、未辦或已…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績等及獎金標準 第6條 …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當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所訂之俸額、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因職務異動致俸給總額減少者,其考績獎金之各種加給均以所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算。考績獎金之俸給總額,按考績核定…
- 行政兵役法 第41條 …:一、患病經證明不堪負作戰任務者。二、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三、任教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一年以上之現職專任教師,經審查核定者。四、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3條 應配合生產轉換演習之國防工業訂約工廠,稱之為動員工廠,由國防部與經濟部或有關部會會商選定之。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5條 …計畫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權責範圍內調查有關動員工廠軍品生產能力之資料,並對生產轉換演習,提供支援與協助。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6條 動員工廠為生產轉換演習之執行單位,負責執行指定軍品之生產任務。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7條 …演習機關(單位)於生產轉換演習前,應先期完成下列事項:一、動員工廠生產能力之調查。二、動員工廠生產體系之編組。三、與動員工廠簽訂生產轉換契約。四、藍圖、工模具、樣板及製作說明之整備。五、軍品生產能力之輔導發展。六、有關動…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8條 …防部經濟部軍公民營工業配合發展會報每年應協調有關機關,調查動員工廠之機器設備、庫儲能量、技術員工、原材料狀況及產能等基本資料之變動狀況。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9條 動員工廠區分為中心工廠與衛星工廠。衛星工廠指具備軍事武器裝備、總成、零附件等相關軍需品之生產能力,依一定條件完成資格審查後建立之合格廠商。中心工廠指前項衛星工廠之母體,即衛星工廠可視為中心工廠生產線之延長,兩者構成上(中…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10條 動員工廠應依簽訂之生產轉換契約,訂定生產轉換計畫,報由下列機關核定之:一、中心工廠之生產轉換計畫,送由主管機關核定,或經主管機關授權之機關核定後,報主管機關備查。二、衛星工廠之生產轉換計畫,由所隸之中心工廠或管制單位核定…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11條 動員工廠依前條計畫轉換生產軍品時,其所需之藍圖、工模具、樣板及製作說明,由國防部指定單位預行準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