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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訴願法 第78條 …願係基於同一或同種類之事實上或法律上之原因者,受理訴願機關得合併審議,並得合併決定。
  2. 行政訴願法 第87條 …他依法得繼受原行政處分所涉權利或利益之人,承受其訴願。法人因合併而消滅者,由因合併而另立或合併後存續之法人,承受其訴願。依前二項規定承受訴願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受理訴願機關檢送因死亡繼受權利或合併事實之證明…
  3.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21條 …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選舉人名冊得視實際需要分別或合併編造。
  4.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29條 …訴:一、不合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二、經解散或廢止備案。但因合併而解散者,不在此限。
  5.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37-1條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改制後第一屆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及里長之選舉,應依核定後改制計畫所定之行政區域為選舉區,於改制日十日前完成選舉投票。原住民區以改制前之區或鄉為其行政區域,其第一屆區民…
  6.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73-1條 …選舉當選人於就職前或就職後,原登記之政黨解散或廢止備案,除因合併而解散外,自司法院憲法法庭判決生效之日或主管機關公告之日起,喪失其資格,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函請立法院予以註銷;其所遺缺額,視同缺額。
  7.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定選舉人名冊,得分別或合併編造,按投票所分開編訂,加蓋編造機關印信。
  8.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21-1條 …選舉區變更之期間內,遇有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或村(里)之編組及調整時,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調整立法委員選舉區名稱及其所轄行政區域範圍。
  9.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別載入選舉公報。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其投票所合併設置。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五項規定交付投開票報告表副本時,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應憑委託書,於投開…
  10. 行政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12條 …機關內部單位名稱為處者,得維持原名稱;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合併改制前之高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內部單位名稱為處,於合併改制後仍設相同單位者,亦同。第二項機關為執行業務需要所設派出單位之名稱,不受該項規定之限制。直轄市政府…
  11. 行政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23條 …之事業機關(構),於戰地政務終止後改隸縣政府者,因組織調整、合併或裁撤,其編制表所列之員額數,報經內政部轉行政院核定後,得納入該縣政府員額總數計算。
  12.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7條 …依法律規定行之。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依本法之規定。村(里)、鄰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另定之。
  13.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7-1條 …區域均衡發展之需要,擬將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應擬訂改制計畫,徵詢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意見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縣(市)擬改制為直轄市者,縣(市)政府得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
  14.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87-1條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應以當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之日為改制日。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及村(里)長之任期均調整至改制日止,不辦理改選。改制後第一屆直轄市議…
  15.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87-2條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原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自治法規應由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廢止之;其有繼續適用之必要者,得經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核定公告後,繼續適用二年。
  16.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87-3條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原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機關(構)與學校人員、原有資產、負債及其他權利義務,由改制後之直轄市概括承受。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17. 行政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 第6條 依本條例退職人員,曾任軍公教人員之年資,得合併計算。前項得合併計算之年資,以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未領退休金、退職酬勞金、退職金、資遣費、退伍金或退休俸者為限。國民大會代表在職期間,同時任軍公教人員者,其競合之年資,應擇…
  18. 行政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 第7條 …本條例辦理退職時,其計發退職酬勞金年資,連同以前已採計之年資合併計算,以不超過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最高標準所採計之年資為限,其以前採計年資已達最高標準者,不得增給;未達最高標準者,就其不足之年資計給退職酬勞金。國民大會代表曾…
  19. 行政臺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 第2條 …奉准辭職或當選民意代表,於任期屆滿前辭職,其任現職連同曾任得合併計算之公職年資滿二年者。三任期奉令延長,於延長期間內奉准辭職者。四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致不能勝任職務,經自治監督機關免職者。前項第四款所稱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之…
  20. 行政臺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 第3條 前條人員有左列年資而未領退休(職)金或退伍給與者,得合併計算:一曾任有給專任之公務人員年資,具有合法證件者。二曾任軍用文職之年資,經銓敘部登記有案,或經國防部出具證明者。三曾任下士以上之軍職年資,經國防部出具證明者。四曾…
  21. 行政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縣長鄉鎮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 第2條 …奉准辭職或當選民意代表,於任期屆滿前辭職,其任現職連同曾任得合併計算之公職年資滿二年者。三任期奉令延長,於延長期間內奉准辭職者。四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致不能勝任職務,經自治監督機關免職者。前項第四款所稱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之…
  22. 行政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縣長鄉鎮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 第3條 前條人員有左列年資而未領退休(職)金或退伍給與者,得合併計算:一曾任有給專任之公務人員年資,具有合法證件者。二曾任軍用文職之年資,經銓敘部登記有案,或經國防部出具證明者。三曾任下士以上之軍職年資,經國防部出具證明者。四曾…
  23. 行政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840809制定) 第17條 …統、副總統選舉與他種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選舉人名冊得合併編造。
  24. 行政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840809制定) 第40條 …規定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內,減除接受捐贈,得於申報所得稅時合併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
  25.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稱合併設置,限於同一申請案,同時設置二種以上之殯葬設施者。前項合併設置共用應有設施者,應就可共用項目及共用後之使用容量,整體規劃設置,並以不降低設施服務品質為原則。
  26. 行政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十六條所定選舉人名冊,得分別或合併編造,按投票所分開編訂,加蓋編造機關印信。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編造,因選舉人原戶籍地之村、里行政區域調整致變更者,以調整後之村、里為準。戶政機關依本法編造選舉人名冊時,受直轄…
  27. 行政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與他種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其投票所合併設置。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依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交付投開票報告表副本時,推薦候選人之政黨或依連署方式登記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應憑委託書,於投…
  28. 行政忠烈祠祀辦法 第16條 …體、學校派員於指定地點集合,恭送入祀。多數烈士入祀者,得定期合併舉行入祀儀式。
  29.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17條 殯葬設施合併設置者,第十二條至前條規定之應有設施得共用之。殯葬設施設置完竣後,其有擴充、增建或改建者,亦同。第十二條至前條設施設置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但聯外道路寬度不得規定小於六公尺。
  30. 行政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第24條 …任專任教師者。同款所定任教一年以上,其任教年資有間斷時,應予合併計算。前項得予緩召之人員,應檢具學經歷證件,向所任職學校申請,轉送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