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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漁業法 第15條 …漁業權:係指於一定水域,築磯、設柵或設置漁具,以經營採捕水產動物之權。二、區劃漁業權:係指區劃一定水域,以經營養殖水產動植物之權。三、專用漁業權:係指利用一定水域,形成漁場,供入漁權人入漁,以經營左列漁業之權:(一)採捕…
  2. 行政漁業法 第44條 …、漁法之限制或禁止。四、漁區、漁期之限制或禁止。五、妨害水產動物回游路徑障礙物之限制或除去。六、投放或遺棄有害於水產動植物之物之限制或禁止。七、投放或除去水產動植物繁殖上所需之保護物之限制或禁止。八、水產動植物移植之限制…
  3.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3條 本法所稱飼料,指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可供給家畜、家禽、水產動物營養或促進健康成長之食料,其類別如下:一、植物性飼料:植物、植物產品或其加工品。二、動物性飼料:動物、動物產品或其加工品。三、補助飼料:礦物質、維生素、胺基酸…
  4.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3-1條 …機關公告,為提高飼料效用,保持飼料品質,促進家畜、家禽、水產動物發育,保持其健康或其他用途,添加於飼料且不含藥品之非營養性物質。前項飼料添加物因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造成之安全或品質差異,有檢驗之必要者,其詳細之品目,由…
  5.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10條 …並發給自製自用飼料戶登記證後,自製且供給自有家畜、家禽或水產動物之飼料。二、試驗研究機構製造或加工專供試驗用之飼料、飼料添加物。前項第一款自製自用飼料戶製造之飼料,其成分及含量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限量標準;其使用飼料添…
  6.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20條 …、變質,非屬飼料且非屬飼料添加物,或足以損害家畜、家禽、水產動物健康之物質。五、使用飼料添加物違反依第三條之一第三項所定準則。六、所含成分與登記證所記載之許可內容不符。但自製自用飼料戶自製自用之飼料,不在此限。七、未依第…
  7.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條 …管後,始可由國外進口保稅貨品。其貨品屬下列範圍以外之觀賞水族動物者,應進儲於管理局指定場所:一、貿易主管機關公告之高風險入侵性外來種。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三、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
  8.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11-1條 園區事業依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進口經農業主管機關通案核准或個案申請首次輸入審查同意之觀賞水族動物,於保稅期間內因存放、蓄養或繁殖致數量增加時,應檢附說明文件報經管理局核定後,立即按增加數量登帳,並於次月五日…
  9.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42-1條 園區事業存倉過程中之保稅貨品屬觀賞水族動物者,因貨品之性質有殘食致無屍體殘骸情形而短少,且其短少部分在一定合理比率範圍內,園區事業得向海關申請核准除帳。前項觀賞水族動物因殘食致無屍體殘骸情形而短少之合理比率範圍,由主管機…
  10. 行政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1. 行政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設置或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設置之動物收容處所或指定場所中暫時收容且無飼主之動物,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列冊登記。
  12. 行政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申請辦理。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設置之動物收容處所,辦理寵物登記業務,不受前項限制。
  13. 行政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第10條 …市)主管機關受理民間機構、團體申請為寵物登記之登記機構,應由動物保護檢查人員勘查合格後,始得辦理委託契約。
  14. 行政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第11條 …(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每年應至少一次派動物保護檢查人員至委託登記之民間機構、團體,稽查其委辦業務執行情形,受委託之登記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訂定前條委託契約時,應將前二…
  15.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收費標準 第3條 …得再檢測十個遺傳標記品項,以此類推。適用於前項遺傳標記品項之動物,包括豬、牛、水牛、山羊、水鹿、梅花鹿、雞、兔、鴨、鵝。
  16.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訂定之。
  17.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申請宰殺動物者,應於宰殺動物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資料,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人名稱或姓名、住址、身分證明文件。二、宰殺動物之種類、數量及理由。三、宰殺動物之實…
  18.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1條 …所稱獸鋏,指具強力彈簧之頜顎型或齒夾型結構,並以夾鉗方式捕捉動物之鋏狀器械(如附圖例式)。
  19.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申請獸鋏之製造或輸入,限於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有使用獸鋏之必要。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經該法主管機關核准使用獸鋏。三、依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有使用獸…
  20.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主管機關不予許可。申請人所檢附之文件或資料,有不符本法或野生動物保育法中有關獸鋏使用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不予許可。申請人所檢附之文件或資料,有隱匿或虛偽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之。許可期間屆滿前,獸鋏…
  21.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稱進行動物科學應用之機構如下:一、專科以上學校。二、動物用藥品廠。三、藥物工廠。四、生物製劑製藥廠。五、醫院。六、試驗研究機構。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動物科學應用機構。
  22.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動物保護檢查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專業訓練結業;所定義務動物保護員,應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專業訓練結業。動物保護檢查人員及義務動物保護員之身分證明文件,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
  23.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6條 義務動物保護員協助執行動物保護檢查工作,應在動物保護檢查人員指導下進行。
  24.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於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指定公告前已飼養禁止輸入、飼養之動物者,飼主應於公告後六個月內,向飼養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25.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8條 飼主繁殖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指定公告之動物者,應自該動物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飼養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26.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9條 依前二條規定辦理登記者,於飼主之住、居所變更或飼養動物之地點變更時,飼主應自事實發生後一個月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取得或受讓已辦理登記之動物者,亦同。
  27. 行政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辦理登記之動物死亡,飼主應自動物死亡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辦理登記之動物遺失,飼主應自動物遺失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申報;已申報遺失之動物,於一年內未…
  28. 行政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之一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9. 行政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展演場所,指動物供展示、表演或與人互動之展演空間,及該動物飼養之場所。展演場所應位於固定營業場所內,且符合土地法及建築法相關規定。展演場所之設施(含設備)須符合動物基本習性及生理需求,並依許可之營運計畫書設置、…
  30. 行政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第3條 展演動物者於每一展演場所應置專任動物經理人員一人以上,並指定專任或特約之專門技術人員一人以上。前項動物經理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科學相關科、系、所畢業。二、修習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