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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32 頁-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11條 …業得經所在地海關核准受理課稅區、保稅區或自由港區廠商委託辦理加工、修理、檢驗、測試業務。前項貨物運入及運回,應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辦理通關(報)手續或按月彙報,並登錄相關帳表。辦理第一項業務之自由港區…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13條 …始得辦理。自由港區事業貨物輸往課稅區或受理課稅區廠商委託辦理加工、修理、檢驗或測試有添加未稅原料案件經海關核准按月彙報者,應向海關提供相當保證金或擔保,於擔保額度內准予提貨出區。但出區供修理、測試、檢驗或委託加工之用者,…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15條 …二十五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運往課稅區修理、測試、檢驗、委託加工、展覽之免稅貨物,自核准後六個月內未運回自由港區者。四、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核准展延,未於展延期限屆滿前運回自由港區者。五、依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將運入…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16條 …區事業之貨物輸往課稅區時,關稅之課徵,依下列原則辦理:一、經加工、製造之產品輸往課稅區,按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依運出港區時形態之完稅價格,扣除區內附加價值後課徵。但未依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供海關查核產品區內附加…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18條 …資料。九、自由港區事業貨物輸往課稅區或受理課稅區廠商委託辦理加工、修理、檢驗、測試有添加未稅原料案件經海關核准按月彙報者,應設置「自由港區事業貨物輸往課稅區按月彙報保證金循環使用紀錄」,並隨時登錄保證金繳納、出貨日期、廠…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19條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自由港區事業辦理有關重整、加工、製造、修理、檢驗或測試之帳務處理事項如下:一、自由港區事業貨物因重整、加工、製造、修理、檢驗或測試等,致改變原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或料號者,按其改變後之料號登帳…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21條 …知海關並經海關確認。二、辦理年度盤點時,經海關核准運出區外之加工、修理、檢驗、測試及展覽貨物應全部運回列盤及銷案,其因故無法運回者,應向海關申請核准於同日辦理區外年度盤點。三、年度盤點日期距上年度盤點日期,最少不得少於十…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26條 …關放行訊息出區。八、自由港區事業貨物因修理、測試、檢驗、委託加工之進出區依第五款及第七款之規定辦理。其他特殊情形之進出區,港區門哨單位憑海關簽發之核准文件辦理。九、空貨櫃進出自由港區,港區門哨單位憑運送單出進站,並由運送…
- 行政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3條 …立設帳控管貨物之進出。物流中心內得進行因物流必需之重整及簡單加工。
- 行政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21條 物流中心貨物之重整及簡單加工,如有損耗,得經海關查明屬實後,准予核銷。產生之廢料,如需進口,其屬保稅或未稅者,有利用價值部分,應依法徵免稅捐後進口,無利用價值部分,由海關派員會同監視銷毀。
- 行政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23條 …需運往課稅區、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辦理檢驗、測試、重整或簡單加工者,應經海關核准後登錄電腦帳冊。運回時,應登錄電腦銷案。前項貨物應以非屬管制或限制進口物品為限,且其運回時,應仍能辨識其原狀。受託加工之課稅區或保稅區廠商須…
- 行政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25條 …表。七、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運出辦理檢驗、測試、重整或簡單加工,未於同條第四項規定期限運回。八、未依第二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運出參展。
- 行政關稅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物進口之完稅價格核估,無同樣或類似貨物進口之完稅價格時,得就加工復運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與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之差額課徵之。依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課稅或免稅之貨物,其出口及復運進口時,均應於出口或進口報單詳列品名、數量及規格等…
- 行政關稅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複使用者。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三項所稱自用機器,指直接用於製造或加工外銷品為主之機器;所稱設備,指於產製過程中為確保自用機器正常運作所必需之設備、機具及零附件,但不包括消耗性物料及間接材料在內。
- 行政關稅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本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所定外銷品應沖退之原料進口關稅,包括委託加工或合作外銷及自行報運進口之原料進口關稅。
- 行政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 第5條 …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裝潢業、手工業、修理業、加工業為百分之二十二。三、出版業、照相業、影印業、廣告業、倉庫業、租賃業、技術設計業、勞務承攬業、舊貨買賣業、紙盒買賣業為百分之三十五。四、公證業、代辦業、行紀…
- 行政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 第14條 運往國外修理、裝配或加工之貨物,於出口報關時,應在出口報單上詳列品名、商標(牌名)、數量及規格等,並聲明係運往國外修理、裝配或加工,同時應敘明修理或裝配之損毀缺失情形,或加工後之物品名稱、規格與數量,以作復運進口時查核之…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2條 …物以自行進口供自用者為限。其進口之零組件,須委託其他廠商代為加工、裝配或製造者,應經交通主管機關核轉財政部同意。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7條 民間機構免徵關稅之進口貨物,因轉讓,或復運出口委託他人加工、裝配或製造等變更用途,致與免徵關稅之條件或用途不符者,原進口之民間機構或現貨物持有人,應自轉讓或變更用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向原進口地海關按轉讓或變更用途時之價格…
- 行政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 第9條 …監視貨主辦理貨物公證、抽取貨樣或看樣。六、監視貨物重整及簡單加工。七、登錄及核銷貨物帳。八、加封及核銷封條。九、辦理貨物委外檢驗、測試作業。十、辦理貨物運往課稅區放行運出作業。十一、辦理貨物運往保稅區加封放行運出作業。十…
- 行政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第8條 報運貨物進、出口及加工外銷貨物報運出口,而有虛報數量、重量或品質之案件,其虛報數量、重量或品質誤差未逾百分之五者,免予處罰。出口貨物溢報原料使用量者,亦同。依前項規定已訂有國家標準之產品,如其誤差容許率在百分之五以上者,…
- 行政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第15條 …,計算有無逾越免罰標準之方式如下:一、核計報運進、出口貨物及加工外銷貨物報運出口,有無虛報數量、重量或品質逾百分之五者,以單項產品計算。但進口貨物以同一貨名、同一規格、同一廠牌;出口貨物以同一類貨品、同一廠牌;加工外銷貨…
- 行政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第7條 …更正之項目如下:一、貨物輸出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負責人、加工製造廠商名稱、輸出許可證號碼、簽證日期或輸出人海關監管編號。二、報單類別、報單號碼、報關日期或放行日期。三、買方名稱、地址、統一編號、買方國家、目的地或買方…
- 行政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23條 …及管理辦法及相關關務法規辦理。依前項規定辦理自課稅區廠商購買加工外銷品之退貨,應於進儲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原供廠商已領有視同出口報單副本者,應予收回註銷或更正;其已辦理沖退稅費者,應繳回已沖退稅費,並通知所屬稅捐稽…
- 行政關稅法 第33條 …物非按輸入原狀銷售者,海關依納稅義務人之申請,按該進口貨物經加工後售予無特殊關係者最大銷售數量之單位價格,核定其完稅價格,該單位價格,應扣除加工後之增值及第三項所列之扣減費用。
- 行政關稅法 第37條 運往國外修理、裝配或加工之貨物,復運進口者,依下列規定,核估完稅價格:一、修理、裝配之貨物,以其修理、裝配所需費用,作為計算根據。二、加工貨物,以該貨復運進口時之完稅價格與原貨出口時同樣或類似貨物進口之完稅價格之差額,作…
- 行政關稅法 第56條 進口供加工外銷之原料,於該原料進口放行之翌日起一年內,經財政部核准復運出口者,免稅。前項復運出口之原料,其免稅手續應在出口日之翌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辦理。
- 行政關稅法 第59條 …海關核准登記為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其進口原料存入保稅工廠製造或加工產品外銷者,得免徵關稅。保稅工廠所製造或加工之產品及依前項規定免徵關稅之原料,非經海關核准並按貨品出廠形態報關繳稅,不得出廠。保稅工廠進口自用機器、設備,免…
- 行政關稅法 第60條 …流中心。進儲物流中心之貨物,因前項業務需要,得進行重整及簡單加工。進口貨物存入物流中心,原貨出口或重整及加工後出口者,免稅。國內貨物進儲物流中心,除已公告取消退稅之項目外,得於出口後依第六十三條規定辦理沖退稅。物流中心業…
- 行政關稅法 第89條 …關變更登記、證照之申請、換發、保稅工廠之設備建置、保稅物品之加工、管理、通關或產品內銷應辦補稅程序之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