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38 / 200 頁-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50條 …三)設施布置、分區及使用動線與頻率預估。(四)聯外道路、衛生設備等其他配套措施。(五)安全防護及夜間使用之加強管制措施。(六)維護管理措施與編組。(七)籌設及營運使用預定時間表。(八)協助河川管理事項。四、汛期應變計畫,…
-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2條 …國內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所產生之能源。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以下簡稱發電設備):指利用前款再生能源發電之發電設備。三、再生能源憑證(以下簡稱憑證):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局)認可之查驗機構(以下簡稱查驗機…
-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3條 …記、工廠登記、其他相當之設立登記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三、發電設備之相關證明文件。四、查驗機構出具之發電設備查核報告。五、其他經憑證中心指定之文件。前項第四款之發電設備查核報告,以核發日期於申請憑證之日前一年內者為限。轉供…
-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5條 經依前條審查符合後,採獨立型直供、設置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者,其憑證電量自發電設備查核符合之日起開始累計,採併網型直供、轉供者,其憑證電量自電能直供、轉供起始之日起開始累計,憑證電量累計每達一千度由標準局核發一張電子憑證…
-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6條 申請人應定期接受查驗機構發電設備追蹤查核,必要時得由標準局不定期進行追蹤查核。無法配合前項規定查核或經查核判定有主要缺點者,即停止累計電量。經申請人向查驗機構申請發電設備查核符合後,始恢復累計電量,停止累計期間之電量不得…
-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7條 …供、轉供電量相符之憑證數量讓與受讓人。但設置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者,得將其未經使用或宣告之憑證讓與其他受讓人。憑證讓與以一次為原則。但情形特殊,經憑證中心同意者,不在此限。標準局得以憑證中心平台提供憑證媒合服務。
-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8條 …量累計。前項讓與人得於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後,向查驗機構申請發電設備查核,經查核通過後,讓與人得向憑證中心申請恢復平台帳號及累計電量,停止累計期間之電量不得計入憑證電量。
-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10條 …銷憑證之日起停止累計電量,並於六個月後始得向查驗機構申請發電設備查核,經查核通過後,申請人得向憑證中心申請恢復累計電量,停止累計期間之電量不得計入憑證電量。
-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20條 …證書之補發、換發或加發,每份新臺幣五百元。國際電工委員會電氣設備符合性測試及驗證體系(IECEECBSCHEME)之國家驗證機構(NCB)及驗證機構試驗室(CBTL)之登記,依下列規定計收登記費:一、每一國家驗證機構(N…
-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21條 …認可品質管理驗證機構、認可工廠檢查機構及認可再生能源憑證發電設備查驗機構檢驗規費,依下列規定計收:一、審查費:申請認可、延展或增列認可範圍,每件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二、評鑑費:查核作業,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但評鑑時間未達…
-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23條 …案之文件書面審查:每案新臺幣二百元。二、評鑑費: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但評鑑時間未達四小時者,減半計收。三、服務費:受讓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零點五元。
-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28條 …費額者依其性質相近項目費額計收。二、受託試驗時如需要特殊藥品設備或大量物料如水、電、汽油、薪炭等,核實加收。三、申請速件處理者加收受託試驗費額百分之四十。四、派員臨場取樣者,臨場費準用第九條計收。五、受託試驗或技術服務報…
- 行政救火栓設置標準 第5條 救火栓設置之間距及數量應視當地之區域性質、消防設備、人口密度、建築物、氣象條件及其他相關因素設置。但在市中心區以每隔六十公尺至一百二十公尺設置一處為原則,其密度應使每處救火栓與其四周救火栓之消防能力範圍彼此銜接。
- 行政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第9條 膜式氣量計檢定費費額如附表三。但自備檢定設備申請檢定,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或其所屬分局全數逐一檢定者,依應繳檢定費五分之二計收。
- 行政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第10條 水量計檢定費費額如附表四。但自備檢定設備申請檢定,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或其所屬分局全數逐一檢定者,依應繳檢定費五分之二計收。
- 行政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第14-1條 電動車輛供電設備檢定費,每處每次基本費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同一處每支充電槍新臺幣七百元。
- 行政溫泉取用費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 第3條 …臺幣三元計算。二、每日溫泉取用量低於二立方公尺且無需裝置計量設備者,溫泉取用費以每月新臺幣三百元計算。前項第一款供地熱發電後之尾水,移作其他用途之水量,應補足至每立方公尺溫泉取用量新臺幣九元。第一項第一款適當地層及地點,…
-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2條 受委託執行一般電度表、電動車輛供電設備、雷達測速儀、雷射測速儀、感應式線圈測速儀、區間平均速率裝置、噪音計、呼氣酒精測試器及分析儀、稻穀水分計、硬質玉米水分計、車輛排氣分析儀及照度計等十二項檢定業務之政府機關或團體,應具…
-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3條 …、公立或立案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法人。二、在國內具有完善之測試設備及場地,並足以執行受委託業務。三、測試實驗室應為度量衡專責機關評鑑通過或取得簽署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LAC)相互承認協議(MRA)之我國認證機構核發之CN…
- 行政溫泉法 第19條 溫泉取供事業或溫泉使用事業應裝置計量設備,按季填具使用量、溫度、利用狀況及其他必要事項,每半年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紀錄之書表格式及每半年應報主管機關之期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溫泉法 第21條 …證明文件,進入溫泉取供事業或溫泉使用事業之場所,檢查溫泉計量設備、溫泉使用量、溫度、衛生條件、利用狀況等事項,或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該事業或其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溫泉法 第27條 未依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裝設計量設備者,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 行政管理系統認可登錄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2條 …)或其認可驗證機構之登錄證書、辦妥監視查驗登記且備置基本檢驗設備者,於其登錄範圍內得申請管理系統認可登錄廠場監視查驗(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監視查驗)。前項基本檢驗設備,由標準檢驗局定之;修正時,標準檢驗局得通知管理系統監視查…
- 行政管理系統認可登錄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3條 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前條品質管理系統登錄證書及基本檢驗設備明細表,向標準檢驗局或其所屬轄區分局(以下簡稱檢驗機關)申請管理系統監視查驗;必要時,檢驗機關得派員實地查核,或要求生產廠場提供樣品,就特定項目執行檢驗或監督…
- 行政管理系統認可登錄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12條 …公共安全。七、經依第二條第二項規定,通知於期限內完成基本檢驗設備之備置,屆期未完成。八、其他重大違規或虛偽不實情形。
- 行政水利法 第22條 …以節約使用,得令已取得水權之原水權人,改善其取水、用水方法或設備,因此所有剩餘之水量,並得另行分配使用,但取得剩餘水量之水權人,應負擔原水權人改善之費用。
- 行政水利法 第39條 水權人應在取水地點裝置量水設備,並將全年之逐月用水情形、實用水量,填具用水紀錄表報查。前項設備及用水情形,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檢查。
- 行政水利法 第54條 …有關機關團體之同意,令由興辦水利事業人預留擴充地位或增添初步設備,並籌墊其經費。
- 行政水利法 第54-1條 …安全,水庫蓄水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毀壞或變更蓄水建造物或設備。二、啟閉、移動或毀壞水閘門或其附屬設施。三、棄置廢土或廢棄物。四、採取土石。但主管機關辦理之濬渫,不在此限。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物。六、排放不…
- 行政水利法 第60-3條 …,冷卻用水及可循環使用之工業用水,主管機關得命水井所有人加裝設備,以供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