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第10條 法規: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二章 檢定規費 第10條 水量計檢定費費額如附表四。但自備檢定設備申請檢定,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或其所屬分局全數逐一檢定者,依應繳檢定費五分之二計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