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4,917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37 / 164 頁
  1.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5條 …命、身心健康危害等情事之處理。八、督導不法侵害事故發生原因之調查及檢討改進。九、職場霸凌申訴之處理。十、督導抽查所屬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事項。十一、督導其他涉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之防護。各機關已成立公務人員協會者,防護…
  2.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10條 各機關應調查具有危害性之危險物或有害物,並依調查結果,採取標示、註明必要之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及其他防止健康危害或危險之必要措施。各機關對於經依法指定之管制性化學品,不得提供公務人員處置或使用。但其他法規已規定或經中央目的事…
  3.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27條 …發或加重疾病個案之通報制度、發行年報,並得委託相關研究單位,調查個案背景、發生經過、可能原因及提出對策建議,並應於機關網頁公開。
  4.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0條 各機關於不法侵害事故發生後,應即調查事故發生之原因,並檢討改進相關防護措施。
  5.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2條 …;其無上級機關者,由該機關受理職場霸凌之申訴,但涉及職場霸凌調查與決定之相關程序,該機關首長均應迴避,且不得指定調查小組成員。各機關接獲職場霸凌之申訴時,應即通知上級機關,並應將調查結果通報上級機關。
  6.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3條 …訴期限。前項第五款之撤回申訴,機關認有必要者,得本於職權繼續調查處理。機關應於接獲申訴之日起十日內,召開防護委員會會議,決定是否受理,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是否受理;無從通知者,免予通知;不受理者,應於書面通知內敘明理由。
  7.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4條 各機關防護委員會受理申訴之日起,應於一個月內組成調查小組調查處理。前項調查小組成員至少三人,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外部成員不得少於二分之一;被申訴人為無上級機關之機關首長,前項調查小組成員中,外部成員不得少於三分…
  8.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5條 …或辦公場所。職場霸凌行為人涉及不法侵害,且情節重大者,於進行調查期間有先行調整職務之必要時,機關得依公務人員人事法令規定,調整其職務。
  9.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6條 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時,應超然獨立,秉持客觀、公正及專業之原則,給予申訴人、被申訴人陳述意見機會,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訪談申訴人、被申訴人、其他相關人員時,調查小組應全程錄音或錄影;受訪談者不得自行錄音或錄影。二、申訴人、…
  10.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7條 調查小組應於召開第一次會議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機關並應通知申訴人及被申訴人。前項調查報告應送防護委員會,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申訴人之申訴要旨。二、調查歷程,包括日期及對象。三、申訴人、…
  11.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8條 防護委員會應依調查結果,至遲於調查報告完成日起一個月內,為職場霸凌申訴成立與否之決定,並將決定結果交由機關以書面載明理由通知申訴人及被申訴人。調查報告及申訴成立與否之決定,應於決定作成日起七日內送上級機關備查。職場霸凌行…
  12.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9條 …機關為防治職場霸凌,應於不牴觸本辦法之範圍內,訂定職場霸凌之調查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定,並公開揭示之。
  13.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45條 …其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應通報保訓會並要求其提出檢討改善報告,調查相關人員違失責任,按違失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無上級機關經保訓會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亦同。依本辦法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著有績效者,各機關得予…
  14. 監察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6條 本會審議案件,必要時得推請本會委員先予調查,由本會職員協查。其調查報告由本會審議處理。
  15. 監察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 第10條 …情事者。三、第十二條各款規定之人民書狀,且無同條但書規定仍應調查之情事者。四、第十三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人民書狀。五、委員調查中或委託機關(構)調查中,就同一事實之續訴書狀。六、應函請有關機關(構)說明函復、參考處理或逕行…
  16. 監察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 第12條 左列人民書狀應為不予調查之處理。但如被訴人有瀆職或重大違法失職嫌疑需要即予調查者,仍應調查。一、已進入行政救濟程序者。二、已進入司法或軍法偵審程序者。三、已分送其上級機關或有關機關處理者。四、以副本或匿名文件送院者。
  17. 監察政治獻金查核準則 第25條 …用選舉場地費用。七、演講或表演費用。八、委託辦理研究、評估、調查、設計或規劃費用。九、其他與選舉有關之費用。前項之支出憑證為統一發票、免用統一發票之普通收據或其他支出證明;如屬於服務酬勞支出者,其支出憑證為收款人簽名或蓋…
  18. 監察政治獻金查核準則 第31條 …或宣傳廣告費用。六、演講或表演費用。七、委託辦理研究、評估、調查、設計或規劃費用。八、其他與選舉宣傳有關之費用。前項之支出憑證為統一發票、免用統一發票之普通收據或其他支出證明;如屬於服務酬勞支出者,其支出憑證為收款人簽名…
  19. 監察監察院辦理案件對其他機關或人員所提供答復或陳述之國家機密保密作業辦法 第7條 本院辦理案件,於簽註意見、撰擬調查報告、糾正案文、彈劾案文、糾舉案文或其他相關文件時,對其他機關或人員所提供、答復或陳述之國家機密,以不直接援引其內容,僅引檔號為原則。但確有必要援引時,該援引機密之文件應使用保密封套單獨…
  20. 監察監察院辦理案件對其他機關或人員所提供答復或陳述之國家機密保密作業辦法 第8條 …院各委員會、國家人權委員會或糾彈案件審查會審查涉及國家機密之調查報告、糾正案文、彈劾案文、糾舉案文或其他相關文件時,應以秘密會議或不公開方式行之。前項會議,如調查報告、糾正案文、彈劾案文、糾舉案文或其他相關文件,未援引國…
  21. 監察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9條 …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五、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與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基金財產之取得、保管、使用、收益、處分及珍貴動…
  22. 監察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五、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與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基金財產之取得、保管、使用、收益、處分及珍貴動…
  23. 監察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1條 …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五、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與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基金財產之取得、保管、使用、收益、處分及珍貴動…
  24. 監察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2條 …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五、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與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基金財產之取得、保管、使用、收益、處分及珍貴動…
  25. 監察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3條 …。三、關於所管機關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一切財物之管理運用之調查事項。四、關於經管債券機關通知債券抽籤還本及銷毀案件之處理事項。五、關於所管機關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
  26. 監察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9條 …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五、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與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基金財產之取得、保管、使用、收益、處分及珍貴動…
  27. 監察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五、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與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基金財產之取得、保管、使用、收益、處分及珍貴動…
  28. 監察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1條 …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五、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與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基金財產之取得、保管、使用、收益、處分及珍貴動…
  29. 監察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2條 …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五、關於所管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與公款補(捐)助團體或私人及財團法人之應行審計事項。六、關於所管機關、基金財產之取得、保管、使用、收益、處分及珍貴動…
  30. 監察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3條 …。三、關於所管機關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一切財物之管理運用之調查事項。四、關於經管債券機關通知債券抽籤還本及銷毀案件之處理事項。五、關於所管機關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