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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 第17條 教育部應即時公告運動員認可及接受個人捐贈情形;另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將本專戶款項運用情形等相關資訊,公告於教育部網站。
  2. 行政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 第18條 受領本專戶款項之運動員,故意或重大過失違反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支出用途使用捐款,經查證屬實者,應即廢止認可並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返還捐款之一部或全部,並視情節輕重不受理該運動員之認可申請一年至三年。
  3. 行政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 第1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民體育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0條 學校體育課程之實施,應依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加強下列措施:一、體育課程,應依既定課表時間及進度實施教學,不得停課或改授其他課程。二、遇氣溫、天雨地溼或空氣品質不佳等不適合室外教學時,應評估減少或停止實施戶外體育課程,並充分…
  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1條 學校應依學生成績評量相關規定,辦理體育成績評量。
  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2條 學校每學年應至少實施學生體適能檢測一次,並依體適能常模及檢測結果,訂定體適能促進具體措施,落實提升學生體適能。
  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3條 學校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每日均應參與體育活動,其每星期合計應達一百五十分鐘以上,並針對身心障礙學生提供適應體育教學,確保身心障礙學生平等參與體育活動課程。推行前項體育活動,得依下列措施進行:一、實施晨間、課間或課後健身運…
  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4條 學校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各種運動賽會及體育活動:一、每學年至少舉辦全校運動會一次,其設有游泳池者,並包括水上運動項目。二、每學期至少舉辦各類運動競賽三次。三、定期舉辦體育育樂營,並酌辦體育表演會。四、辦理戶外教育及校外教學…
  1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5條 學校應訂定校際體育活動參與計畫,輔導學生參與校際體育活動。
  1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6條 學校應選擇具有特色之運動種類,加強培育優秀運動人才,並得組成運動代表隊,聘請具有專長之教練或教師擔任訓練工作。學校運動代表隊之組訓、輔導、考核、教練之聘請及優秀運動員、教練、教師或有關人員之獎勵等規定,由各校定之。學校應…
  1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7條 學校應實施下列運動安全措施:一、訂定運動意外傷害處理程序;發生意外傷害時,依程序緊急處理。二、設置運動意外傷害急救器材及用品,並隨時補足。三、定期辦理運動傷害防護研習,並指導學生預防及處理運動傷害之發生。四、定期辦理水上…
  1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8條 學校應就學年度體育實施計畫內容,定期檢討實施成效,研訂具體改進措施。各該主管機關應就各校體育實施情形,進行訪視或輔導。
  1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9條 特殊教育學校得規劃全學年度體育實施計畫,經學校體育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者,除第十三條規定者外,得不適用本辦法規定。
  15. 行政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兵役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6. 行政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7.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8.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本辦法規定,訂定自治法規或補充規定。
  19.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0. 行政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民體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21. 行政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2.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3.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0條 發行機構依本辦法建立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應提董事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每半年將查核結果報主管機關備查。
  24.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1條 發行機構應定期檢討與修正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25.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規定,於受委託機構之受委託範圍內,適用之。
  26.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7.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28.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0條 非發行機構、受委託機構或經銷商,不得銷售運動彩券。
  29.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1條 經遴選通過並簽訂契約之經銷商,應檢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向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申請發給運動彩券經銷證(以下簡稱經銷證)。經銷證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經銷證號碼。二、商業名稱及其負責人姓名。三、商業所在地地址。四、有效期間。五…
  30.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2條 經銷商銷售運動彩券,應以前條第二項第三款經銷證載明之商業所在地地址為限。但發行機構報主管機關核准,於賽事舉辦場所銷售者,不在此限。發行機構依前項但書申請核准,應先取得賽事辦理場所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並檢具同意書,敘明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