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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造之財物事務總目錄及清冊,彙總移交,不另彙編。主任委員移交之財產總目錄,應加彙截至交代月份前一個月之國有財產增減結存表。
  2.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1條 …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十條第九項、第十五條第六項、第四十七條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十條第六項、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之。各級行政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助理之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事項,除司法院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
  3.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2條 法官助理為各行政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聘用人員,由各行政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或經授權之庭長統籌運用,協助法官處理事務。
  4.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4條 各級行政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助理之招考或遴選,由用人法院自行辦理。
  5.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8條 各行政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所需法官助理,由各用人法院優先就遴選錄取人員名冊依序聘用;人數不足時,再就招考錄取人員成績順序依序聘用。未經聘用者,列為候用名冊,候用期間由各用人法院自行訂定。各用人法院遇有法官助理出缺時,…
  6.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9條 法官助理由各級行政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依前條規定自行聘用,其聘用名冊逕行報送銓敘部登記備查,並副知司法院。
  7.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16條 …各法院得視業務狀況,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由高等行政法院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統籌辦理。二、各聘用法院自行辦理。三、選派法官助理參加法官學院定期舉辦之在職訓練。司法院各單位至各法院舉辦研討會時,得視業務狀況,酌撥名額供法官助…
  8.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22條 各級行政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得協調就具有專業知識之助理,互相支援處理該專業所涉事件。
  9.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24條 …行製作。二、高等行政法院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統籌製作。三、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自行製作。
  10.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7條 …記、分文、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等事項。二、印信典守事項。三、財產、物品之登記、保管、調配、清點及報廢事項。四、有關購置財物、辦公廳舍之修繕、維護、招標及驗收等事項。五、現金、票據、存款之收支及保管等事項。六、員工薪津、差…
  11.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二條、商業事件審理法第十九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項、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第二項及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2.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第2條 …──┼──────┼─────────┤│新│板橋區││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所在地││北├─────┼──────┼─────────┤│市│板橋區以外│二日││││之二十八區│││├─┴─────┼──────…
  13.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第3條 …陸地區或港澳地區者:當事人居住於大陸地區或港澳地區,而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為訴訟行為者,其在途期間,均為三十七日。二、居住於國外者:┌───┬──────┐│地區│在途期間日數│├───┼──────┤│亞洲│三十七日│…
  14.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6條 …採購招標及履約爭議處理。(七)採購文件之保存管理事項。(八)財產、物品之登記、分類及管理。(九)財產、物品之調配、清點、保險、庫儲管理、報廢會辦及廢品處理事項。(十)不動產之管理事項。(十一)採購、財產、物品管理業務之電…
  15.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7-1條 …建議事項。(四)有關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五)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六)其他有關政風查處事項。
  16.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8條 …表之編製。(四)經費憑證之送審。(五)歲入類會計作業。(六)財產統制帳相關增減單據與表報會核、傳票編製、登載及憑證整理。(七)其他預算會計相關事項。二、第二科(一)預算經費動支案件之核簽登記。(二)營繕工程、勞務委任、購…
  17.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18.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2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辦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三條所定智慧財產案件之期限,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19.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智慧財產民刑事訴訟案件自收案之日起、行政訴訟事件自分庭之日起,逾下列期限尚未終結者,除由院長負責督促迅速辦理外,並應由承辦書記官按月填具遲延案件月報表(附件),經法官、庭長核閱,會統計人員送請院長核定後,於翌月十五日前以…
  20.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4條 智慧財產案件之進行,除注意正確性外,對於結案平均日數及遲延案件件數,均應注意避免超過管考基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如發現有超過管考基準情形,應即自行查明原因,設法改進。
  21.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5條 智慧財產民刑事訴訟案件自收案之日起、行政訴訟事件自分庭之日起,逾下列期限尚未終結者,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書記處查明列冊,報請院長核閱後,於必要時通知承辦法官及其庭長促請注意:一、民事第一審訴訟事件及強制執行事件,逾一年八…
  22.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6條 智慧財產遲延案件月報表應按承辦人員及受理案件之先後,依次編列。每月編列次序,應與前月相同。
  23.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7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或庭長審核第五條之催辦通知或前條之遲延案件月報表時,如發現案件有無故或藉故拖延不結情形,應即督促妥速辦結。
  24.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8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造報之遲延案件數字,應與統計資料核對相符。
  25.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9條 智慧財產之民事訴訟事件逾第三條所定期限尚未終結,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經承辦法官敘明理由,報請院長核可者,視為不遲延事件:一、因依民事訴訟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或承辦法官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而停止訴訟程序。二、當事人…
  26.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0條 智慧財產之強制執行事件逾第三條所定期限尚未終結,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經承辦法官或司法事務官敘明理由,報請院長核可者,視為不遲延事件:一、依強制執行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一百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或其他法定原因經執行法院裁定停…
  27.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1條 智慧財產之刑事案件逾第三條所定期限尚未終結,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經承辦法官敘明理由,報請院長核可者,視為不遲延案件:一、因依刑事訴訟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或承辦法官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而停止審判程序。二、被告在營服…
  28.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2條 智慧財產之行政訴訟事件逾第三條所定期限尚未終結,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經承辦法官敘明理由,報請院長核可者,視為不遲延事件:一、依行政訴訟法、其他法律規定或承辦法官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而停止訴訟程序。二、當事人在…
  29.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4條 視為不遲延案件,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列管,並應於遲延案件未結月報表列報件數。視為不遲延案件,應隨時注意停止或延緩原因已否消滅,其已消滅者應即依法進行,儘速終結。視為不遲延案件,經院長核可後,將原因發生日期及消滅日期,通知…
  30. 司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第1條 為建構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智慧財產案件之訴訟制度,保障智慧財產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