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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26條 所有參與或知悉公司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計畫之人,應出具書面保密承諾,在訊息公開前,不得將計畫之內容對外洩露,亦不得自行或利用他人名義買賣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案相關之所有公司之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2.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27條 公開發行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換股比例或收購價格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任意變更,且應於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契約中訂定得變更之情況:一、辦理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
  3.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28條 公開發行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契約應載明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公司之權利義務,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違約之處理。二、因合併而消滅或被分割之公司前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或已買回之庫藏股之處理原則。…
  4.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29條 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任何一方於資訊對外公開後,如擬再與其他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除參與家數減少,且股東會已決議並授權董事會得變更權限者,參與公司得免召開股東會重行決議外,原合併、分割、收購或…
  5.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0條 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有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公開發行公司應與其簽訂協議,並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前條規定辦理。
  6.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1條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本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
  7.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2條 公開發行公司依前條規定公告申報之交易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本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一、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有變更、終止或解除情事。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未依契約預定日程完…
  8.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4條 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前章規定應公告申報情事者,由公開發行公司為之。前項子公司適用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之應公告申報標準有關實收資本額或總資產規定,以公開發行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或總資產為準。
  9.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5條 …告編製準則規定之最近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中之總資產金額計算。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本準則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本準則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之交…
  10.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應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其主要議事內容、作業程序、議事錄應載明事項、公告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11.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4條 董事會召開之地點與時間,應於公司所在地及辦公時間或便於董事出席且適合董事會召開之地點及時間為之。
  12.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5條 公司董事會應指定辦理議事事務單位,並於議事規範明定之。議事單位應擬訂董事會議事內容,並提供充分之會議資料,於召集通知時一併寄送。董事如認為會議資料不充分,得向議事事務單位請求補足。董事如認為議案資料不充足,得經董事會決議…
  13.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7條 公司對於下列事項應提董事會討論:一、公司之營運計畫。二、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但半年度財務報告依法令規定無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不在此限。三、依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
  14.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8條 除前條第一項應提董事會討論事項外,董事會依法令或公司章程規定,授權執行之層級、內容等事項,應具體明確。
  15.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9條 …事簽到,並供查考。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如不能親自出席,得依公司章程規定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如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董事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時,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第二項代理人…
  16.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10條 …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依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條第四項或第二百零三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董事會由過半數之董事自行召集者,由董事互推一人擔任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
  17.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11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得視議案內容通知相關部門或子公司之人員列席。必要時,亦得邀請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列席會議及說明。但討論及表決時應離席。
  18.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15條 董事會議案之決議,除本法及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19.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16條 …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就前項會議…
  20.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17條 …董事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二、設置審計委員會之公司,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董事會簽到簿為議事錄之一部分,應於公司存續期間妥善保存。議事錄須由會議主席及記錄人員簽名或蓋章,於會…
  21.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18條 公司應將董事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並至少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前項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關於董事會相關議決事項之訴訟時,相關錄音或錄影存證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以視訊會議召開董事會者,其視訊影…
  22.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2條 外國發行人在中華民國境內(以下簡稱國內)或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於中華民國境外(以下簡稱海外)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
  23.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條 …以下簡稱本會)所定條件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二、第一上市(櫃)公司:指外國發行人所發行之股票首次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券交易所)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
  24.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5條 …下列第七款案件,申報生效期間為三個營業日:一、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募集與發行海外普通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二、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外國發行人經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向本會申報其股票第一…
  25.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5-1條 第一上市(櫃)公司辦理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案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於本會及本會指定之機構收到申報書即日起屆滿二十個營業日生效:一、前次因辦理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六款案件,曾經本會退回、撤銷或廢止。但自申報…
  26.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6條 …審核相關法律事項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一、於國內發行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者。二、第一上市(櫃)公司於國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合併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收購或分割發行新股者。三、第一上市(…
  27.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7條 …會計師複核或主辦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案件檢查表,顯示有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致影響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者。五、律師出具之法律意見書,表示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者。六、證券承銷商出具之評估報告,未明確表示本次募集…
  28.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8條 第一上市(櫃)公司辦理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興櫃公司辦理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六款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本會得退回其案件:一、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不具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者。二、前各次募集與發行及私募有價證…
  29.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9條 …,本會得撤銷或廢止其申報生效:一、外國發行人申報發行國內普通公司債案件之募集期間,逾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期限者。二、前…
  30.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9-1條 …一項第二款、第七款及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案件。二、第一上市(櫃)公司申報合併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或分割發行新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及減少資本案件。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經本會委託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