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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3 / 200 頁-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8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應依第七條規定之列報範圍,按月報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全國農業金庫。授信資產、非授信資產、承受擔保品之評估、備抵呆帳提列及損失準備認列情形,應按季向主管機關申報。
-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20條 信用部有違反本辦法規定者,主管機關應督導監事會追究各級有關人員之責任。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3條 …件、應檢附文件、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5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規劃及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其貸款之資格、期限、利率及委託辦理應遵行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貸款業務,全國農業金庫及信用部應積極配合推動、辦理。辦理第一項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所需經費,中央主管…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7條 農業金融機構之監理業務,中央主管機關應委託金融監理機關或金融檢查機構辦理。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檢查全國農業金庫、信用部或其他關係人之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該金庫、信用部或其他關係人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13條 …於各該農、漁會淨值百分之十為原則;其有特殊困難者,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其出資額。前項出資額,應經會計師辦理資產負債查核後計算之;其查核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16條 農、漁會持有全國農業金庫之股份,除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轉讓。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17條 …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獨立董事,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一、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二、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18條 …再送請董事會審議。前項應提請董事會審議之授信案件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授信審議委員會委員中獨立授信審議委員,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獨立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董事及授信審議委員會委員對於授信案件…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19條 …業務及預算案之督導。八、其他章程規定之事項。下列事項除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提董事會決議通過;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一、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二、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20條 …一監察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其餘為獨立監察人,由中央主管機關推薦專業金融人員,經股東會選任擔任,任期四年,得連任一次;獨立監察人應具備之資格條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監察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各得單獨行使職權。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22條 …漁、牧融資。四、銀行法第七十一條各款所列業務。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銀行法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核准辦理之業務。全國農業金庫經中央銀行許可者,得辦理外匯業務。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24條 …援為限;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規定,由全國農業金庫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第一項法定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五。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27條 農、漁會辦理金融事業,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信用部;信用部與其他部門之會計,應分別獨立。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28條 …款之限制與期限及存放比率等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信用部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信用部業務輔導、資金融通及餘裕資金轉存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29條 …部及其分部,應各置主任一人;主任應具備之資格條件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信用部主任,由總幹事就具備前項資格條件人選提報理事會同意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聘任;其解任時,亦同。前項聘任及解任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30條 …信用部主任及其分部主任有違反法令、章程,危害農、漁會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停止總幹事、信用部主任及其分部主任之職權或解除其職務。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31條 …理鄉(鎮、市)公庫。九、全國農業金庫委託業務。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業務。信用部經中央銀行許可者,得辦理簡易外匯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依信用部資本適足程度、經營績效、金融專業程度與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等,調整其經營…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32條 …業金庫同意後辦理或移由全國農業金庫辦理。前項一定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34條 …率;其比率計算範圍、最低比率及未達最低比率之處理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36條 …用部上年度決算淨值三分之一,或逾放比率超過百分之十五者,應由主管機關及全國農業金庫設置輔導小組整頓之。前項輔導,以三年為期;期滿未達所訂改善目標,或輔導期間經主管機關認定無輔導績效者,其所屬農、漁會由中央主管機關命令其合…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37條 …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時,中央主管機關應停止農、漁會代表、理事、監事或總幹事全部職權或其對信用部之職權,不適用農會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及漁會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規定;其被停止之職權,…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37-1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及前條規定,命令信用部所屬農、漁會與其他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合併有困難時,得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不適用農會法第三十七條及漁會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一、命令農、漁會將其信用部讓與其他設有信…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37-2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三十七條第二項或前條第一項規定,命令農、漁會合併或讓與信用部時,合併或受讓之農、漁會或全國農業金庫,於申請對被命令合併或讓與信用部之農、漁會所有不動產、應登記之動產、智慧財產權及…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44條 …六條或第三十三條準用銀行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授信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金額以上,未經理(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董)事之出席及出席理(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或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六條或第三十三條準用銀行法第三十三…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45條 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六條或第三十三條準用銀行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處置,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負責人或職員於中央主管…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47條 …二十六條準用銀行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六條準用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所為之限制。五、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六條準用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所為之通知,未於限期內調整。六、…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48條 全國農業金庫或其他關係人之負責人或職員於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七條規定,派員或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查業務、財務或其他有關事項,或令全國農業金庫或其他關係人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時,有下列情…
-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50條 …款。三、違反第二十六條準用銀行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六條準用銀行法第五十一條所為規定。信用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貸款之資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