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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2 / 200 頁-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7條 …由港區之營運組織。二、自由港區之營運構想。三、自由港區貨棧之設置。四、招商計畫及未來經營特色。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9條 海空港之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受理設置自由貿易港區申請之審查程序如下:一、於受理申請書件證明齊備之次日起三十日內,舉行公聽會並完成初步審核。二、經初步審核同意者,應報請主管機關審查;其有不合於申請劃設之資格、條件或確有管理上之…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辦理自由港區申請設置案件之審查程序如下:一、於受理申請書件證明齊備之次日起十日內函請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財政部及相關機關於二十日內就其業管部分表示意見。二、於接獲前款有關機關回復意見及劃設編定適當用…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1條 經行政院核定設置自由港區者,其自由港區管理機關應即依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訂相關收費標準,並於主管機關核發營運許可後,發布施行。經行政院核定不予設置者,由主管機關述明理由函復申請人。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2條 自由港區經核定設置後,申請人應依可行性規劃報告、營運計畫書及管理計畫書之內容,進行開發。申請計畫變更者,應檢具變更相關之第四條規定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報請行政院備查。前項申請變更計畫之內容,涉及總目標改變、申設面積…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純供容器使用且非以買賣或租賃為目的之空貨櫃。十、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所定之貨物、自用機器及設備。十一、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所定輸往課稅區、復運回自由港區之貨物、機器及設備;屆期未運回自由港區者…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29-2條 港區從事危險物品作業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應設置危險物品儲放管理專責人員(以下簡稱專責人員),其名單應報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備查,如有異動,應於異動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備查。前項專責人員須經航港局、指定機關或航港局所委託之機關(…
- 行政商港法 第3條 …業。十三、商港經營事業機構:指依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由主管機關設置之國營事業機構。
- 行政商港法 第6條 …區域內,除商港設施外,得按當地實際情形,劃分各種專業區,並得設置加工出口區、自由貿易港區。
- 行政商港法 第9條 …關公告之區域外,應經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核准;未經核准擅自建造、設置者,應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依法拆除。
- 行政商港法 第14條 …港區域之廢棄物、有害物質、污水,其使用人或管理人,應於出口處設置柵欄或防污設施,並應將其所攔集之廢棄物清除之。前項使用人或管理人不為設置或清除時,國際商港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通報航港局會商有關機關,責令限期採取適當之處理措…
- 行政商港法 第40條 …為者,應經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同意:一、在水面設置標識,或在航路標識上,栓繫繩纜及船具。二、在水面停放或拖運浮具或其他物料。三、採取泥土砂石。四、拆解船舶、於非修造船廠從事船舶修理。五、在港區土地上放置船隻…
-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4條 …或董事監察人名冊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計畫書:包括場站設置地點、場地面積、基本設施及機具預計配置圖、資金運用、營業收支預估等事項。四、公司章程草案或公司章程修正草案。五、設置地點及該地區交通狀況。六、土地所有權或使…
-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5條 …:一、申請書(附件一)。二、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計畫書。三、設置地點及該地區交通狀況。四、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五、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證明文件。六、在其本國設立經營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證明文件副本或影本。七、在中華民國境…
-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6條 …:一、申請書(附件一)。二、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計畫書。三、設置地點及該地區交通狀況。四、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五、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證明文件。六、主管機關核發之外國船舶運送業分公司許可證影本。外國籍船舶運送業申請經…
-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9條 …具、車輛修護設備。四、消防設備:應依地方主管機關所訂標準規定設置。五、其他有關設備。內陸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停止原場站營運,並變更為港口貨櫃集散站,前項第二款除地磅外之設備,依現行規定減半。
-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0條 貨櫃集散站設置地點及運輸出入通道,不得妨礙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
-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0-1條 …應擬訂危險物品儲放管理計畫,提交航政機關審查通過後實施,並應設置危險物品儲放管理專責人員。從事前項危險物品作業者,其危險物品儲放管理計畫訂定、危險物品儲放作業管制及航政機關安全督導等事項,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準用商港港務…
- 行政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 第9條 …調處。民航局為協助調處前項事宜,得設消費爭議調處委員會;該會設置要點由民航局另定之。
-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14條 …入部、艏推力軸道、漁船之艉滑槽、控泥船之挖泥井及其他在船體上設置之類似空間。船體分開之船舶,如駁船或挖泥船於卸貨時其貨艙雖得暫時開放通海,但在量計總噸位及淨噸位時,仍應計入(如附圖十三)。
-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30條 …之支柱外與船體無甚他連接物者,得免除之。該上層建築之兩舷仍得設置開口欄杆,舷牆及簷板,或於船舷裝置支柱。但欄杆或舷牆上緣與簷板間之高度不應小於0.七五公尺或該上層建築高度之三分之一,二者中之較大者。(如附圖七)。三、寬及…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1條 國境內助航設備之設置、變更及廢止應先經申請民航局核准後始得為之。助航設備設置人,應依民航局之規定管理其各項設備。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3-1條 …一定高度而經民航局評估有影響飛航安全者,亦同。前項一定高度、設置障礙燈、標誌及影響飛航安全評估等事項之標準,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9-1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二十億元者應設置具公益性之獨立董事,人數至少一人。公益性獨立董事應報請交通部備查,必要時得要求更換之。其資格、條件、職權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50條 …線證書後,方得在指定航線上經營國際定期航空運輸業務。民航局應設置國際機場時間帶協調委員會,或委託中立機構,辦理機場時間帶分配;其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責任及監督等事項之辦法,由民航局定之。民用航空運輸業應取得國內機場航空…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71條 …准於國際機場外二十五公里範圍內營業者,航空站經營人應於機場內設置專屬之交接區域,以供機場外航空貨物集散站之貨物交接進出。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自民航局發給許可證之日起,逾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後停業逾六個月者,由民航局報請交…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6條 民營飛行場經營人、助航設備設置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拆遷或裝置之,逾期未完成者,得連續處罰之:一、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設立、出租、轉讓或廢止飛行場者。二、違反…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3條 …應與雷管及導爆索隔離。在航行中,該庫應嚴予閉鎖。船舶火藥庫之設置由航政機關核定。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3條 …有耐酸性或其內面敷以橡膠等耐蝕處理後之鋼材。四、槽櫃頂部附近設置圓孔,載運液氨者,其開關等裝置於圓孔之蓋上,蓋上應設置圍壁以確保開關之安全,並有適當設備,使自開關等洩漏之液氨排洩於海中。五、管路之裝設應經航政機關或主管機…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00條 …構造及航線等情況而認可者,不在此限。四、依前款規定之區分內,設置有縱通之防波板,其相互間之距離,及與區分側面之距離,均在船寬二分之一以下者,其區分之寬度得為船寬之二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