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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23條 …之不足。3.已設立之學校用地有剩餘或閒置空間者,應考量多目標使用。(三)國民中小學校用地得合併規劃為中小學用地。二、高級中等學校:由教育主管機關研訂整體配置計畫及需求面積。三、大專校院:依教育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內容檢討學校…
  2.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24條 …公有土地,並訂定建設進度及經費來源。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規模達五公頃以上之整體開發地區,除依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外,應再劃設不低於該等地區整體開發面積百分之五之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但因整體開發財務負擔、配合政策及…
  3.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32條 …據都市發展之特性、地理環境及計畫目標等,區分成不同發展性質及使用強度之住宅區,其面積基準應依據未來二十五年內計畫人口居住需求預估數計算。原計畫住宅區實際上已較適宜作為其他使用分區,且變更用途後對於鄰近土地使用分區無妨礙者…
  4.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33條 …檢討,應依據都市階層、計畫性質及地方特性區分成不同發展性質及使用強度之商業區,其面積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商業區總面積應依下列計畫人口規模檢討之:(一)三萬人口以下者,商業區面積以每千人不得超出零點四五公頃為準。(二)…
  5.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34條 工業區之檢討,應依據發展現況、鄰近土地使用及地方特性區分成不同發展性質及使用強度之工業區,並應依下列規定檢討之:一、工業區面積之增減,應訂定工業區發展及檢討原則,納入計畫書。二、工業區之位置,因都市發展結構之改變對社區生…
  6.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36條 其他土地使用分區得視實際需要情形檢討之。
  7.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38條 各土地使用分區之檢討,應以自然地形或人為地形為界線予以調整。
  8.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39條 …汽車之轉運站周邊地區,應依大眾運輸導向之都市發展模式檢討土地使用強度,並研擬相關回饋措施,納入計畫書。
  9.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40條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就各種土地使用分區內停車空間予以檢討,並於計畫書訂定停車空間設置基準。
  10.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47條 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之檢討,應由辦理機關分別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使用機關或管理機關。
  11.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5條 …面積。二、容積移轉:指一宗土地容積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供建築使用。三、送出基地:指得將全部或部分容積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建築使用之土地。四、接受基地:指接受容積移入之土地。五、基準容積:指以都市計畫及其相關法規規定之容積…
  12.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6條 …所定著之土地。二、為改善都市環境或景觀,提供作為公共開放空間使用之可建築土地。三、私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但不包括都市計畫書規定應以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整體開發取得者。前項第一款之認定基準及程序,由當地直轄市…
  13.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7條 …轉容積時,以移轉至同一主要計畫地區範圍內之其他可建築用地建築使用為限;都市計畫原擬定機關得考量都市整體發展情況,指定移入地區範圍,必要時,並得送請上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之。前條第一項第一款送出基地申請移轉容積,其情形特殊…
  14.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9條 …款且因國家公益需要設定地上權、徵收地上權或註記供捷運系統穿越使用者,其接受基地移入容積計算公式如下:送出基地屬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且因國家公益需要設定地上權、徵收地上權或註記供捷運系統穿越使用者之接受基地移入容積=接受基地…
  15.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11條 接受基地於申請建築時,因基地條件之限制,而未能完全使用其獲准移入之容積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移轉至同一主要計畫地區範圍內之其他可建築土地建築使用,並以一次為限。
  16.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12條 …依法申請建築時,除容積率管制事項外,仍應符合其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法規之規定。
  17.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13條 …無建築行為之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所及兒童遊樂場等公共空間使用。
  18.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17條 …因國家公益需要設定之地上權、徵收之地上權或註記供捷運系統穿越使用,不在此限。三、將送出基地依第十三條規定贈與登記為公有。前項審查期限扣除限期補正之期日外,不得超過三十日。
  19.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2條 …限。五、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及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者;該農舍之興建並不得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前項第五款規定確供農業使用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之認定,由申請人檢附依中央主管…
  20.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5條 …申請興建農舍:一、非都市土地工業區或河川區。二、前款以外其他使用分區之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或林業用地。三、非都市土地森林區養殖用地。四、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21.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8條 …農舍同意文件。三、地籍圖謄本。四、土地權利證明文件。五、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六、工程圖樣:包括農舍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其比例尺不小於百分之一。七、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配置圖,包括農舍用地面積檢討、農業經營用地面積檢討…
  22.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9條 …得超過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扣除農舍用地面積後,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經營用地應為完整區塊,且其面積不得低於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九十。但於離島地區,以下列原因,於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生效後,取得被繼…
  23.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11條 …一鄉(鎮、市、區)或毗鄰之鄉(鎮、市、區),並應位同一種類之使用分區。但各起造人持有之農業用地位於特定農業區者,得以於一般農業區之農業用地興建集村農舍。三、參加興建集村農舍之各起造人所持有之農業用地,其農舍建築面積計算,…
  24.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12條 …別著色標示,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申請興建農舍領有使用執照之農業用地經套繪管制,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解除:一、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二、非屬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三、農舍…
  25.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13條 …築機關撤銷其建築許可。經撤銷建築許可案件,其建築物依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法規定。
  26.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15條 依本辦法申請興建農舍之該農業用地應維持作農業使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農舍及其農業用地造冊列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他主管機關為加強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稽查及取締,應邀集農業、建築管理、地政、都市計畫及相關單位…
  27. 行政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 第11條 優先出售、出租住宅價格,由主管機關按其土地、興建成本、土地使用分區、位置、建築物類型、樓層、交通、道路寬度、公共設施及預期發展等條件,並參考鄰近地區房地價格或租金估定之。如為優先出租住宅時,其租金之估算並考量鄰近地區房地…
  28.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4條 前條獎勵之項目,符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之規定者,投資人得申請作多目標使用。
  29.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5條 獎勵辦理公共設施之名稱、位置、面積、土地權屬、使用限制、申請期限、投資及獎勵條件,由該管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公告之。
  30.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6條 …施位置圖及工作物或建築物之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及其使用計畫說明書。五、需用土地之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未登錄地,不在此限。六、成本分析:包括土地及地上物拆遷補償費概算書、工程費概算書、收支預算書。七、事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