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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44條 …應遵守下列特別管理措施:一、不得以漁船出租予他國人方式,進行漁業合作。二、每航次出港,均應搭載主管機關指派之觀察員隨船或裝設能正常運作之電子觀察設備後,始能出港作業。但已搭載符合國際漁業組織規定之觀察員者,不在此限。三、…
  2. 行政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11條 漁會為配合漁業繁忙季節,得僱用特約人員,其員額不得超過核定編制員額百分之十。
  3. 行政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漁會辦理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傳播漁業法令或調解漁業糾紛事項,應指定專人為之;其為辦理調解漁業糾紛事項,並得成立專案小組。
  4. 行政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漁會辦理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漁業改進與推廣,第十款所定漁村文化、醫療衛生、福利、救助與社會服務、第十一款所定倡導漁村副業、輔導漁民增加生產、第十三款所定協助漁村建設與接受委託辦理會員住宅輔建及第十四款所定配合漁民組…
  5. 行政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漁會辦理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報導漁汛、漁業氣象及漁船通訊業務,得設置漁業廣播電臺及漁業電臺。但應報經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6. 行政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漁會辦理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所定協助設置、管理國外漁業基地,得輔導在各基地作業之漁船主,組織各該基地營運小組,策劃營運事宜,並得選派專人駐各遠洋漁業基地服務。
  7. 行政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漁會辦理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八款所定漁村、漁港旅遊及娛樂漁業,得設立漁業休閒旅遊部門。
  8. 行政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應會同有關單位組成勘查小組,依下列規定辦理之:一、依各漁港之漁業經濟條件,單獨或聯合劃設一個漁區。二、漁港與其附近之魚塭區,劃設一個漁區。三、魚塭集中地區附近無漁港者,劃設一個漁區。
  9. 行政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其會員人數除贊助會員外,不得少於五十人。漁民小組劃設後,因漁業類別或村、里行政區域變更或會員人數減少至未滿五十人,得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重新劃設。但漁會改選前六個月內,不得為之。
  10. 行政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務、事業計畫與報告及年度預、決算。四、議決各種章則。五、議決漁業改進推廣費之收繳及運用。六、議決對外借款及放款之最高額。七、議決漁會財產之處分。八、議決本法第十八條所定會員除名之處分。九、議決其他有關會員權利、義務事項。
  11. 行政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區漁會依本法第四十條第四款規定收繳漁業改進推廣經費,得參照漁船噸位、漁業種類及魚塭面積等,擬訂收費標準,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收繳之。區漁會收繳之漁業改進推廣經費,應納入年度事業計畫及預算,並以百分…
  12. 行政漁會理事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漁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 第2條 漁會甲類會員實際從事漁業合於下列各款資格情形之一者,得登記為漁會理事、監事候選人:一、遠洋漁民最近一年實際出海從事遠洋漁業勞動達三個月以上,持有海上勞動經歷證明文件者。二、近海漁民最近一年實際出海從事近海漁業勞動達三個月…
  13. 行政漁會理事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漁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 第3條 漁會乙類會員實際從事漁業合於下列各款資格情形之一者,得登記為漁會理事、監事候選人:一、僱用他人從事漁業勞動且持有二十噸以上動力漁船漁業執照之漁船主,或持有漁業權執照之漁業權人,實際從事漁業經營滿二年以上者。二、僱用他人從…
  14. 行政漁會理事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漁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 第5條 漁會理事、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漁業資格之審查應依下列程序辦理:一、漁會會務單位,應將審查資料文件彙整,就法令規定先行審核,敘明具體意見,並造具名冊,送資格審查小組審查。二、資格審查小組審查時,應依法令規定條件個別審查,審查…
  15.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3條 …防保安林。十二、衛生保健保安林。十三、航行目標保安林。十四、漁業保安林。十五、風景保安林。十六、自然保育保安林。前項各類保安林之施業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16.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漁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條規定訂定之。
  17.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三條所稱附屬之加工、運銷業,係指漁獲物運搬船或漁業加工船之作業而言。
  18.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法所稱漁船,係指經營漁業之船舶、舢舨、漁筏及漁業巡護船、漁業試驗船、漁業訓練船。
  19.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安裝主機、副機或變更其種類或馬力。三、為變更漁船用途或所從事漁業種類而變更漁船之構造或設備。
  20.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建造或改造漁船時,應依下列規定,分別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一、漁業根據地在縣(市)者:其漁船總噸位未滿二十者,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二十以上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二、漁業根據地在直轄市者:其漁船總噸位未滿一百者,向直轄…
  21.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主管機關核發漁業證照及管理權責劃分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一)專用漁業權漁業。(二)作業區域跨越二直轄市、縣(市)以上之定置、區劃漁業權漁業。(三)非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主管之特定漁業及娛樂漁業。二、直轄市主管機…
  22.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漁業權漁業經營之申請,應向漁場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之。特定漁業及娛樂漁業經營之申請,應向船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23.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漁業經營之申請人如左:一、獨資經營者以其出資人為申請人。二、合夥經營者以其代表一人為申請人。三、公司、行號經營者以其法定代表人為申請人。四、公營機構或水產試驗機構以其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五、漁會或漁業生產合作社以其法定代…
  24.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依本法第十條規定收回漁業證照、漁船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船員手冊之處分,其處分期間之起算如下:一、受處分之漁船及船員在港時,自處分送達之日起算。二、受處分之漁船及船員已出港時,自該漁船或船員返回漁港之日起算。
  25.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設立漁業諮詢委員會者,應就下列事項諮詢該委員會意見:一、漁業結構調整及管理制度之整體規劃。二、漁場之綜合利用。三、漁業權漁業之整體規劃。四、漁業權漁業核准之優先順序及其爭議。五、漁業權漁業種類及…
  26.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依本法第十七條所擬訂之計畫,應包括漁業種類、漁場區域範圍、漁期、預定核准數量、公告期間、申請期間及其他有關事項。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所作整體規劃及前項計畫之擬訂或調整,中央或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編列預算委託有關機構…
  27.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應於每年七月以前在漁場所在地鄉(鎮、市、區)或漁會公告,接受漁業權漁業執照之申請。前項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
  28.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申請經營漁業權漁業,應填具申請書三份,並檢送下列文件:一、漁場圖三份(應標註漁場各基準點與陸上相關方位、距離及網具大小等)。二、事業計畫書三份。三、申請人為合夥組織者,應附合夥契約書;為公司組織者,應附登記證明文件;為漁…
  29.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專用漁業權作業區域之核准,以不超過該漁會或漁業生產合作社轄區之水域為限。
  30.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主管機關就核准之漁業權漁業,得劃定限制他人作業之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