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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 200 頁- 行政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6條 …二、美國駐華機構與其人員之特權、豁免等業務之協調及執行。三、政府官員因公務赴美簽證之協辦及國人赴美簽證申請疑義案件之協調。四、對美國法律文書送達之協助。五、不屬其他組事項。
- 行政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 第2條 …習之規劃及執行。二、外交部在職人員培訓講習之規劃及執行。三、政府機關涉外事務人員培訓講習之規劃及執行。四、政府機關委託辦理國際事務講習之規劃及執行。五、與民間國際事務人員交流、研習之規劃及執行。六、與友邦、友好國家外交人…
- 行政外交部與所屬各機關(構)及駐外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案卷、案卷目錄及其他公務參考資料,如訪華人士及曾受中華民國政府贈勛人士名單及相關資料等。三、電報密本及附表。四、護照、領事貨單及相關文件等。五、館務日誌。六、不動產及公務車產籍或租約及各該機構所有及代管動產(含會員證、…
- 行政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法 第2條 …文件證明之執行。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之協調及聯繫。五、與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辦理城市外交、國際活動之聯繫及執行。六、領事事務資訊系統之規劃、執行及運用。七、其他有關領事事務事項。
- 行政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第2條 本通則所稱駐外機構,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一、政府於與我國有邦交國家設置之大使館、總領事館或領事館。二、政府於與我國無邦交國家設置之代表處或辦事處。三、政府於國際組織總部所在地設置之代表團。外交部以外之中央行政機關(以下簡…
- 行政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第12條 行政院以外之中央政府機關依法派員駐外者,得於協調外交部後,另定編制表,派員配屬駐外機構相關內部單位,並準用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至第九條及前條規定。
- 行政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 第8條 …之證明或經其公證或驗證之文書。三、由外國駐我國使領館或由外國政府授權之代表機構出具之證明或經其公證、認證或驗證之文書。主管機關得對下列文書之影本為驗證:一、經依本條例驗證之文書。二、經駐外館處出具之證明。
- 行政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 第9條 …。三、經領務轄區內公證人公證或認證之文書。四、領務轄區內當地政府機關製作或驗證之文書。五、領務轄區內兼轄國派在駐在地使領館或代表機構製作或驗證之文書。六、領務轄區內有關當事人製作之私文書。前項文書之影本,經原核發機關或其…
- 行政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 第15-1條 …國簽署免除重複驗證國際書面協定者,於該國境內作成之文件,經其政府指定之權責機關驗證後,與經我國駐外館處文書驗證具有相同之效力。
- 行政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其他附有相片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非我國籍人士應檢具我國或外國政府機關核發附有相片且載有中文姓名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
- 行政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標準 第4條 …應由請求人負擔。前項交通費用核實計算,住宿費及膳雜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出差地點日支數額全額計算。無住宿者,其膳雜費依出差地點日支數額百分之四十計算。
- 行政外國國際合作事務財團法人向外交部申請認許辦法 第2條 …會理事會授予之一般或特殊諮詢地位及經本部認定之全球知名國際非政府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總額不低於新臺幣五百萬元整。外國國際合作事務財團法人經認許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得廢止其認許:一、在臺營運方式與設立目的及業務…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人員派遣處理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人員派遣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處理辦法 第3條 …助及能力建構之對象如下:一、友邦、友好國家或經其指定並經我國政府認可之外國機構或團體。二、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外國機構或團體。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處理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4條 …機關得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之對象如下:一、友邦或友好國家。二、政府間國際組織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三、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外國機構或團體。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捐款及實物贈與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前,應參酌我國發展經驗及比較優勢,配合合作國家之整體發展策略,與合作國家共同規劃發展目標,擬具發展計畫,建立雙方合作夥伴關係。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應視需要對下列事項進行可行性評估:一、技術能力及人力資源。二、環境之影響。三、財務分析。四、市場分析及可能衍生之商業效益。五、合作國家法令、制度之相容性。六、合作國家社會…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4條 第二條所定發展計畫通過可行性評估後,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應與合作國家簽訂合作協定,明確規範雙方之權利義務,並協助合作國家計畫執行機關(構)建立計畫協調及監督機制。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5條 發展計畫執行期間,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應定期與合作國家計畫執行機關(構)共同辦理計畫監督,以確保計畫執行成效與計畫目標之一致性。發展計畫執行完畢後六個月內,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應彙整其與合作國家就計畫成效…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於發展計畫執行完畢後二年至五年之期間內,應視個案情形及需要,自行或委託具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專業之客觀公正第三人,辦理下列事項之績效考核:一、計畫執行成效與計畫目標之一致性。二、計畫執行成果是否符…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3條 …,並採用其分配受援資源之相關機制。三、建立與友邦或友好國家之政府機關、政府間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其他與發展策略相關利害關係人之合作協調關係。四、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建立成果導向之發展策略。五、與友邦或友好國家達成對發展策略…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4條 …同擇定合作項目,協助其擬訂發展政策。三、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與政府間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其他國際開發機構或團體建立合作夥伴關係,提升援助綜效。四、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建立發展策略執行及監督機制。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發展策略之諮商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3條 …家經濟社會發展。二、增進與友邦或友好國家雙邊經濟交流。三、與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或第三國合作,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之經濟社會發展。四、其他有助於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或促進國際友好關係事項。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貸款、投資及保證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2條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除我國與友邦、友好國家或政府間國際組織已簽訂之條約或協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4條 本法所稱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指我國與友邦、友好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所執行具有政府開發援助、人道援助或其他相關性質之合作發展計畫。
-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5條 …下:一、敦睦邦交。二、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三、促進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及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合作。四、藉改善友邦及友好開發中國家人民之所得、降低貧困,並提高其生活水準,以增進人民福祉。五、保障人類安全,維護和平、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