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26 / 200 頁
  1. 行政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 第9條 …限出國者,應由船長、運輸業者或其代理人,檢附直轄市、縣(市)政府證明(核准)函,向外交部申請停留簽證。(二)前目以外情形,得臨時停留三十日;因船舶進入我國港口有修護、補給或裝卸貨而有繼續停留之必要者,得檢附船舶停靠港口之…
  2.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8條 …陸地區注意事項後簽章,由所屬中央機關(構)、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補助、出資機關(構)或其授權機關審核其事由,並附註意見後,以網際網路方式向主管機關申請。但申請文件機密等級屬機密以上者,應以紙本方式申請之。前項申請…
  3.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25條 …一、移民基金發行公司或移民基金管理公司之設立證明影本、移居國政府公告或核准之文件影本。二、雙方合作契約或授權證明文件影本。三、移民基金之最新公開說明書。四、填載申請許可辦理移民基金應記載項目之資料表。五、移民基金發行公司…
  4. 行政跨國境人口販運防制及被害人保護辦法 第2條 …)人口販運防制涉外事件之協調聯繫、國際情報交流、雙邊國家及非政府組織合作。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以下簡稱被害人)就業服務政策、法規與方案之擬訂及修正。五、跨國(境)人口販運案件涉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事宜之協調聯…
  5. 行政跨國境人口販運防制及被害人保護辦法 第3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防制跨國(境)人口販運事項,得補助國內非政府組織,與國際組織或跨國(境)人口販運來源(目的)國之相關機關、組織進行交流。
  6. 行政跨國境人口販運防制及被害人保護辦法 第20條 …時,主管機關得協調相關機關、民間團體聯繫被害人原籍國(地)之政府機關、駐華使領館或外國機構、非政府組織或其家屬,儘速安排將其安全送返原籍國(地)。
  7. 行政外交部處務規程 第12條 …務之觀察、研析與推動參與各該組織之規劃、協調及執行。二、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多邊機制之參與、觀察及研析。三、我國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多邊機制權益之維護。四、其他有關政府間國際組織事項。
  8. 行政外交部處務規程 第16條 禮賓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賓接待、部次長交際、政府高層出訪與禮賓作業之規劃、督導、協調及執行。二、儀典、國書、駐華名譽領事、勳章、國際慶弔之規劃、督導、協調及執行。三、駐華外國機構與其人員特權豁免、禮遇之規劃、協調、推動…
  9. 行政外交部處務規程 第22條 …傳譯等業務,置執行長、副執行長各一人,由適當人員擔任。二、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辦理協助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活動與交流連結、規劃及推動國際人道援助、國際事務人才培力,置執行長、副執行長各一人,由適當人員擔任。三、國會事務辦…
  10. 行政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4條 …分析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規定之情形。工作計畫如有以政府委辦或補助經費辦理者,工作報告應敘明工作計畫達成進度並評估其績效。
  11. 行政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6條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依預算法及決算法規定將預算書(格式四)及決算書(格式五)報請外交部送立法院審議。
  12. 行政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處務規程 第6條 …國外交學院、國內其他訓練機構交流合作之規劃及執行。六、與地方政府、民間國際事務人員交流之規劃及執行。七、與友邦、友好國家外交人員、政府官員、相關國際組織人員交流之規劃及執行。八、其他有關研究交流事項。
  13. 行政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5條 …捐助財團法人在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亦同。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報本部核定。第一項財團法人及在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其財務報表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14. 行政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12條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職務為軍公教人員兼任者,其兼職費之支給,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規定辦理;董事、監察人非為軍公教人員兼任者,其兼職費之支給,得比照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規定辦理。前項…
  15. 行政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13條 …權訂定之法規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各項事務之檢查或查核。本部對於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業務與財務運作狀況及投資情形,應定期以書面或其他方式查核,由本部各業管單位辦理,每三年至少實地查核一次。前項檢查或查核項目至少應涵蓋人事管理、…
  16. 行政各機關團體派員參加及在國內舉辦國際會議準則 第2條 …機關核復時,應副知外交部及有關機關。三、各機關團體派員參加非政府間國際會議,以由其自籌經費參加為原則。其會議性質特別重要而經費籌措確有困難時,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由主管機關依有關規定審核辦理。
  17. 行政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處務規程 第14條 …等事項之受理。二、民眾旅外急難救助事項之受理。三、本部與地方政府應聯繫辦理事項之協調、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處理城市外交、國際活動及公眾外交等有關涉外事務之協助。四、與各國駐華分支機構之聯繫及協調。五、其他與各辦事處業務有關…
  18. 行政護照條例 第9條 …外交、領事人員與其眷屬及駐外館處、代表團館長之隨從。三、中央政府派往國外負有外交性質任務之人員與其眷屬及經核准之隨從。四、外交公文專差。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19. 行政護照條例 第10條 公務護照之適用對象如下:一、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之人員及其眷屬。二、各級政府機關因公出國之人員及其同行之配偶。三、政府間國際組織之我國籍職員及其眷屬。四、經主管機關核准,受政府委託辦理公務之法人、團體派駐國外人員及其…
  20.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5條 本基金會資金來源如下:一、政府預算撥入。二、基金孳息。三、借入款項。四、捐款收入。五、其他收入。
  21.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5-1條 …下:一、敦睦邦交。二、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三、促進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及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合作。四、藉改善友邦及友好開發中國家人民之所得、降低貧困,並提高其生活水準,以增進人民福祉。五、保障人類安全,維護和平、民主、…
  22.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5-2條 …議題,促進合作國家之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三、協助合作國家提升政府效能、人力資源素質、就業及民間部門市場競爭力。四、提供發展策略,增進合作國家人民福祉,並促進其永續發展。五、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及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之援助發展計…
  23.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6條 本基金會之合作對象為外國政府、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外國機構、團體或專業人士。
  24.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7條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範圍如下:一、參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透過參與雙邊或多邊合作發展計畫,促進友邦或友好國家之社會、經濟及生產部門之基礎建設與永續發展。二、對遭受天然災難或戰亂之國家及人民,提供人道…
  25.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12條 …務有關之重要事項提供諮詢;置諮詢委員七人至十一人,由董事長就政府有關機關人員、社會人士及學者專家,提請董事會通過後聘請之。
  26.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14條 本基金會之會計年度,應與政府會計年度一致。
  27.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貸款處理辦法 第2條 …經濟發展或提升雙邊實質關係,而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三、外國政府:指外國之中央政府及具公法人資格之地方自治團體。
  28.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貸款處理辦法 第4條 本基金會提供之貸款,借款人如下:一、外國政府、政府間國際組織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二、經本基金會董事會同意之外國機構或團體。前項第二款之外國機構或團體,以經該國政府或政府間國際組織出具書面文件表示其貸款案件之重要性者為限。
  29.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貸款處理辦法 第5條 …,或以合作融資方式提供貸款。前項所稱合作融資,指由本基金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外國機構或團體共同直接或間接提供貸款予前條所定之借款人。前項所定間接提供貸款之情形,係由本基金會向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
  30.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貸款處理辦法 第6條 除借款人為外國中央政府、政府間國際組織,或總金額在三百萬美元以下之扶貧及扶助脆弱群體小額貸款案件外,本基金會提供之貸款,應有下列保證之一:一、經借款人本國財政部、中央銀行或其他具有管理國庫或國有財產權限之中央政府機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