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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5 / 137 頁- 司法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38條 …。四、本科文稿之審核。五、主管重要文稿之撰擬。六、本科職員之監督、考核與獎懲之擬議。七、本科例行文件之簽發。八、其他法定事項之處理。前項規定於股長準用之。
- 司法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43條 人事室主任,依法律主辦人事管理事務,並受院長之指揮監督。
- 司法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45條 會計室主任,依法律主辦會計事務,並受院長之指揮監督。
- 司法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47條 統計室主任,依法律主辦統計事務,並受院長之指揮監督。
- 司法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49條 政風室主任,依法律主辦政風事務,並受院長之指揮監督。
- 司法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51條 資訊室主任,依法律主辦資訊管理事項,並受院長之指揮監督。
- 司法公證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5條 …訂定前條之實施要點以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二、指定專人監督前款實施要點之執行。三、提供公證處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最新法規,並定期舉行員工訓練。四、定期檢查及評估第一款實施要點之執行成效。
- 司法公證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6條 …或聘用其他人員時,除專業能力外,亦應注意其品格。三、指定專人監督第一款實施要點之執行。四、提供事務所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最新法規,並定期舉行員工訓練。五、定期檢查及評估第一款實施要點之執行成效。
- 司法公證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21條 …建個別特定交易,以備作為認定不法活動之證據。司法院、法務部、監督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因調查洗錢或資恐事件,依法要求公證人出具前條文件時,公證人應確保迅速提供無虞。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決議事項及綜理行政業務;工作人員四人至六人,受執行秘書之指揮監督,辦理管理會業務。前項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均由本會就現職人員派兼之。
-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由託運人單獨使用,且其過程係由託運人或受貨人或其代理人在直接監督下裝卸之運送行為。二十四、專案核定:指未能完全符合本規則中各適用規定之託運物品,經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仍可運送者。二十五、運送指數:指為管制輻射曝露配賦予單一…
-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14條 …他設備,因意外事故發生致被放射性物質污染時,應由輻射防護人員監督除污,在未經輻射防護人員認可以前,不得使用。
-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61條 …包容物,於一般運送狀況下超過許可限值時,包件可在輻射防護人員監督下予以移去;其在修復及除污前,不得繼續運送。
-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63條 …送過程中遭受污染在附表十三規定之限值以上時,應在輻射防護人員監督下儘速除污,使其非固著污染低於附表十三規定之限值,且其表面固著污染之輻射強度小於每小時五微西弗,始可再使用。
-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74條 …。三、託運物品之裝載、搬運、貨物安排及卸載,應有輻射防護人員監督進行。
-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應器啟動、燃料更換或功率減低後再行升高時,應有高級運轉員在場監督;於運轉時,控制室中須有持照之運轉人員一人以上在場執勤。能直接影響核子反應器反應率或反應功率之控制裝置,除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外,應由持照之運轉人員操作之。其他…
-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58條 …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執照:一、各中等學校之教員及在教員直接監督下之學生,在學校內從事未滿3.7×10九次方貝克(一百毫居里)之密封放射性物質、未滿免予管制量一百倍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未滿一萬伏巔值之X光試驗設備或粒子最…
- 司法民間公證人監督辦法 第2條 …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以下簡稱地區公會、全聯會)。本辦法所稱監督機關,係指監督民間公證人(以下簡稱公證人)及公會之各該層級主管機關。本辦法所稱公證人,係指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二項所定民間公證人。
- 司法民間公證人監督辦法 第3條 公證人之監督,以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為主管機關,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所屬之高等法院為上級主管機關,司法院為最高主管機關。地區公會之監督,以所在地之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為主管機關,司法院為最高主管機關。全聯會之監督,以司法院為主…
- 司法民間公證人監督辦法 第4條 監督機關對於公證職務上事項所發命令或函示,公證人及公會應予遵守。下級監督機關核發之命令或函示,應層報司法院備查。
- 司法民間公證人監督辦法 第6條 監督機關得定期派員檢查所屬公證人及公會執行職務情形及其保管之文書物件,公證人及公會不得拒絕或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 司法民間公證人監督辦法 第7條 監督機關檢查人員(以下簡稱檢查人員)應認真檢查,不隱諱業務缺失,探求問題癥結,切實檢討業務上優點及缺失,提供改進方法。前項規定,於前條公、認證書繕本或影本、統計月報表之備查,準用之。
- 司法民間公證人監督辦法 第10條 監督機關對於各方輿論、人民陳訴或建議事項,得列入業務檢查範疇,並應特別重視風紀之查察,發現違反風紀具體事證者,應儘速核辦;有工作績效特優或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或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項情事者,應分別簽敘事實,報請獎懲。
- 司法民間公證人監督辦法 第11條 監督機關依本法對公證人或公會所發命令或警告處分,自文到之日起生效;其餘處分,自文到翌日起生效。
- 司法民間公證人監督辦法 第12條 公證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監督機關得依法懲處或移付懲戒。一、允諾他人假藉其名義執行職務。二、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三、以公證人名義為保證人。四、違背法令、公證人規範或公會章程,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外之任何名義酬金。五、為開業…
- 司法民間公證人監督辦法 第13條 地區公會之行為或決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監督機關或社會行政主管機關(以下合稱整理機關)得分別施以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項之處分:一、違反法令或章程。二、經營方針、管理或運作方式與設立目的不合。三、財務收支未取得合法憑證或未…
- 司法破產法 第11條 和解聲請經許可後,法院應指定推事一人為監督人,並選任會計師或當地商會所推舉之人員或其他適當之人一人或二人,為監督輔助人。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監督輔助人提供相當之擔保。監督輔助人之報酬,由法院定之,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 司法破產法 第12條 …解聲請後,應即將左列事項公告之:一、許可和解聲請之要旨。二、監督人之姓名、監督輔助人之姓名、住址及進行和解之地點。三、申報債權之期間及債權人會議期日。前項第三款申報債權之期間,應自許可和解聲請之日起,為十日以上二個月以下…
- 司法破產法 第14條 在和解程序進行中,債務人繼續其業務。但應受監督人及監督輔助人之監督。與債務人業務有關之一切簿冊、文件及財產,監督人及監督輔助人得加以檢查。債務人對於監督人及監督輔助人關於其業務之詢問,有答覆之義務。
- 司法破產法 第18條 監督輔助人之職務如左:一、監督債務人業務之管理,並制止債務人有損債權人利益之行為。二、保管債務人之流動資產及其業務上之收入。但管理業務及債務人維持家庭生活所必需之費用,不在此限。三、完成債權人清冊。四、調查債務人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