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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2 / 143 頁-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37條 為維護古蹟並保全其環境景觀,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訂定古蹟保存計畫,據以公告實施。古蹟保存計畫公告實施後,依計畫內容應修正或變更之區域計畫、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計畫,相關主管機關應按各計畫所定期限辦理變更作業。主管機關於擬…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39條 …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並依本法相關規定予以保存維護。前項古蹟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對於開發行為、土地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寬度、建築物之形貌、…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40條 為維護聚落建築群並保全其環境景觀,主管機關應訂定聚落建築群之保存及再發展計畫後,並得就其建築形式與都市景觀制定維護方針,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前項編定、劃定或變更之…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45條 主管機關為維護考古遺址之需要,得培訓相關專業人才,並建立系統性之監管及通報機制。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49條 為維護考古遺址並保全其環境景觀,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訂定考古遺址保存計畫,並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並依本法相關規定予以保存維護。前項保存…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57條 …疑似考古遺址,應即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採取必要維護措施。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除前項措施外,主管機關應即進行調…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58條 …見。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不得妨礙考古遺址之保存及維護,並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考古遺址、列冊考古遺址或疑似考古遺址;如有發見,應即通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依第四十六條審查程序辦理。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62條 …,作必要調整。主管機關應依前項原則,訂定史蹟、文化景觀之保存維護計畫,進行監管保護,並輔導史蹟、文化景觀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配合辦理。前項公有史蹟、文化景觀管理維護所衍生之收益,準用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63條 為維護史蹟、文化景觀並保全其環境,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訂定史蹟、文化景觀保存計畫,並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並依本法相關規定予以保存維護。…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64條 為利史蹟、文化景觀範圍內建造物或設施之保存維護,有關其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相關法規全部或一部之限制;其審核程序、查驗標準、限制項目、應備條件及其他…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69條 公有古物,由保存管理之政府機關(構)管理維護,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前項保管機關(構)應就所保管之古物,建立清冊,並訂定管理維護相關規定,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72條 …要古物之所有人,得向公立文物保存或相關專業機關(構)申請專業維護;所需經費,主管機關得補助之。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公有或接受前項專業維護之私有國寶、重要古物,定期公開展覽。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76條 …物價值之無主物,應即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採取維護措施。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80條 主管機關應建立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之調查、研究、保存、維護之完整個案資料。主管機關應對自然紀念物辦理有關教育、保存等紀念計畫。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82條 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管理維護;主管機關對私有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得提供適當輔導。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得委任、委辦其所屬機關(構)或委託其他機關(構)、登記有案之團體或個人管理維護。自然地景、自然…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85條 自然紀念物禁止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並應維護其生態環境。但原住民族為傳統文化、祭儀需要及研究機構為研究、陳列或國際交換等特殊需要,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86條 自然保留區禁止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為維護自然保留區之原有自然狀態,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任意進入其區域範圍;其申請資格、許可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87條 …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不得妨礙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之保存及維護,並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如有發見,應即報主管機關依第八十一條審查程序辦理。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1條 …存者,賦予其編號、頒授登錄證書,並得視需要協助保存者進行保存維護工作。各類無形文化資產滅失或減損其價值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登錄或變更其類別,並辦理公告。直轄市、縣(市)登錄者,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2條 主管機關應訂定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並應就其中瀕臨滅絕者詳細製作紀錄、傳習,或採取為保存維護所作之適當措施。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3條 …亡、變更、解散或其他特殊理由而無法執行前條之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主管機關得廢止該保存者之認定。直轄市、縣(市)廢止者,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得就聲譽卓著之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者頒授證書,並獎助辦理其無形文化…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8條 …具自然地景價值之區域或自然紀念物,並即通報主管機關處理。四、維護或傳習文化資產具有績效。五、對闡揚文化資產保存有顯著貢獻。六、主動將私有古物申請指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六十八條規定審查指定為國寶、重要古物。前項獎勵或補…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01條 …古遺址、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古物之修復、再利用或管理維護者,其捐贈或贊助款項,得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及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列舉扣除或列為當年度費用,不受金額之限制。前項贊助費用,應交付主管機關、…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02條 …史蹟、文化景觀者,得減免租金;其減免金額,以主管機關依其管理維護情形定期檢討核定,其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地。(十)位於海域。但為維持既有港口船隻進出及港埠正常營運之維護浚挖,不在此限。(十一)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二公頃以上(含所需區外道路設施面積)…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景觀、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類別者,前項評估應包括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公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管理維護,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時,應考量其類別、現況、管理維護之目標及需求。前項辦理,應以書面為之,並訂定管理維護事項之辦理期間,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補助經費時,應斟酌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情形,將下列事項以書面列為附款或約款:一、補助經費之運用應與補助用途相符。二、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配合調查研究、工程進行等事宜。三、所有人…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存價值研析。四、保存及再發展原則研擬。五、制定建築形式及景觀維護方針。六、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研擬影響聚落建築群之相關營建工程或開發行為,及其影響範圍。七、日常管理維護準則。八、其他涉及保存及再發展事項。前項保存及再發…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內容如下:一、基礎調查。二、法令研究。三、體制建構。四、管理維護。五、地區發展及經營、相關圖面等項目。前項保存計畫應依本法第四十八條及第六十二條所定之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計畫及史蹟、文化景觀保存維護計畫之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