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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0 / 200 頁-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68-1條 法院為審理違反本法之犯罪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
- 行政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2條 …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及金融機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法院外前置協商機制及前置調解之債務(以下簡稱債務協商債務)。災害發生日時已列報逾期放款或經訴追之各項貸款,非屬本辦法之補貼範圍。但債務協商債務,不在此限。受災居…
-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39條 …繳所得利益之履行,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免提供擔保向法院或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假處分。
-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66條 …團體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其執行。行政法院為前項判決時,得依職權判令被告機關支付適當律師費用、偵測鑑定費用或其他訴訟費用予對海洋污染防治有具體貢獻之原告。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1條 …為商業銀行。第一項所稱一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報請立法院核備。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8-5條 …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信用合作社之權利者,信用合作社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前項之信用合作社負責人、職員或行為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信用合作社之權利,且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信用合作社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49-2條 法院為審理違反本法之犯罪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
- 行政信託業法 第48-4條 …項之行為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信託業之權利者,信託業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前項之信託業負責人、職員或行為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信託業之權利,且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信託業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依前二項規定…
- 行政信託業法 第61-1條 法院為審理違反本法之犯罪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訴訟外之行為。二、受託人有違反其職務或其他重大事由時,得聲請法院將其解任,並另選任新任受託人。三、與受託人為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約定條款之協議與修訂。四、依法令或本辦法之規定,為受益人之利益所為必要之行為。五、委託人及受益人…
-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15條 …保品種類、擔保品維持比率、擔保品追繳流程、費用結構、約定管轄法院、國外專業保管銀行定期報告事項等監督國外專業保管銀行職務執行之機制、國外專業保管銀行因交易相對人違約損失之承擔義務,並定期追蹤績效。五、前款再投資標的,其到…
- 行政商業銀行設立標準 第11條 …經發現有銀行負責人準則第三條所列情事者。四、發起人為公司,經法院裁定重整,或有其他重大喪失債信情事者。發起人以外之事項有變更者,應載明正當理由,事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但依其情形不能事先報請核准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二週內報請…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付款之記名式儲值卡。八、警示電子支付帳戶: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電子支付機構將電子支付帳戶列為警示者。九、衍生管制電子支付帳戶:指屬於警示電子支付帳戶之使用者或警示帳戶之開戶…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4條 …構認定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電子支付帳戶或記名式儲值卡。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以公文書通報或透過銀行通報電子支付機構將電子支付帳戶列為警示或解除警示者,如屬重大緊急案件,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得以電話、傳真或…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5條 …剩餘款項則俟依法可領取者申請給付時處理。(二)電子支付帳戶經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為警示電子支付帳戶者,應即通知聯徵中心。電子支付帳戶經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為警示電子支付帳戶或屬衍生管制電子支付帳戶者,…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6條 警示電子支付帳戶之警示期限自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時起算,逾二年自動失其效力。但有繼續警示之必要者,原通報機關應於期限屆滿前再行通報之,通報延長以一次及一年為限。警示電子支付帳戶嗣後應依原通報機關之通報,或警示期…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7條 電子支付帳戶經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為警示電子支付帳戶,電子支付機構經確認通報原因屬詐財案件,且該帳戶中尚有被害人匯(轉)入之款項未被提領者,應依註冊資料聯絡該帳戶之使用者,與其協商發還警示電子支付帳戶內剩餘款項…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8條 電子支付帳戶經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為警示電子支付帳戶者,電子支付機構應即查詢電子支付帳戶相關交易,如發現通報之詐騙款項已轉出至其他電子支付帳戶或銀行存款帳戶,應將該筆款項轉出之資料及原通報機關名稱,通知該筆款項…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9條 電子支付帳戶之款項若已遭扣押或禁止處分,復接獲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為警示電子支付帳戶,該電子支付帳戶仍應列為警示電子支付帳戶,但該等款項優先依扣押或禁止處分命令規定辦理。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52條 …及資料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副知中央銀行:一、自行或經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重整或宣告破產。二、於我國境外經營相當於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業務,或與境外機構合作經營該等業務,經當地政府為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撤銷、中止或終止電子…
- 行政銀行法 第48條 銀行非依法院之裁判或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接受第三人有關停止給付存款或匯款、扣留擔保物或保管物或其他類似之請求。銀行對於客戶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應保守秘密:一、法律另有規定。二、對同一客戶逾…
- 行政銀行法 第62條 …機關定之。第一項勒令停業之銀行,其清理程序視為公司法之清算。法院對於銀行破產之聲請,應即將聲請書狀副本,檢送主管機關,並徵詢其關於應否破產之具體意見。
- 行政銀行法 第68條 法院為監督銀行之特別清算,應徵詢主管機關之意見,必要時得請主管機關推薦清算人,或派員協助清算人執行職務。
- 行政銀行法 第125-5條 …第一項之行為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銀行之權利者,銀行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前項之銀行負責人、職員或行為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銀行之權利,且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銀行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依前二項規定聲請法…
- 行政銀行法 第138-1條 法院為審理違反本法之犯罪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
- 行政票據法 第20條 …票據關係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不明時,因作成拒絕證書,得請求法院公證處、商會或其他公共會所,調查其人之所在;若仍不明時,得在該法院公證處、商會或其他公共會所作成之。
- 行政票據法 第106條 拒絕證書,由執票人請求拒絕承兌地或拒絕付款地之法院公證處、商會或銀行公會作成之。
- 行政票據法 第123條 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 行政票據法 第141條 …當方法,使支票不獲支付者,準用前二項之規定。前三項情形,移送法院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保險法 第142條 …項繳存之保證金,除保險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不予發還:一、經法院宣告破產。二、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為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清算之處分,並經接管人、清理人或清算人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三、經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接管人得依前項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