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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23條 本分署設主管會報,由分署長、副分署長、秘書、課長、室主任、辦事處主任及其他經指定之有關人員組成。
  2.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4條 …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辦理分署各項業務;下設台北辦事處、新竹辦事處、苗栗辦事處,辦理農糧業務之執行及農產品產銷事宜。
  3.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14條 台北、新竹、苗栗辦事處掌理下列事項:一、作物生產有關業務之執行。二、農業資材有關業務之執行。三、運銷加工有關業務之執行。四、糧食產業有關業務之執行。五、糧食儲運有關業務之執行。六、配合農糧資訊化業務推動,負責辦事處資通安…
  4.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17條 辦事處主任承長官之命處理辦事處事務,其權責如下:一、辦事處業務之督導、推動及執行。二、辦事處工作之分配及執行進度之督導。三、辦事處重要文稿及業務報告之撰擬。四、辦事處業務之聯繫、溝通及協調。五、辦事處所屬員工之指揮、監督…
  5.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20條 各級主管人員、辦事處主任對於已授權之事項,得逕行決定或代行。
  6.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21條 各課室、辦事處處理事務,意見不同時,由課室主管、辦事處主任決定之;涉及其他課室、辦事處職掌者,應會商辦理;各課室、辦事處意見不同時,陳分署長、副分署長核定之。
  7.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23條 本分署設主管會報,由分署長、副分署長、秘書、課長、室主任、辦事處主任及其他經指定之有關人員組成。
  8.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4條 …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辦理分署各項業務;下設宜蘭辦事處、台東辦事處,辦理農糧業務之執行及農產品產銷事宜。
  9.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14條 宜蘭、台東辦事處掌理下列事項:一、作物生產有關業務之執行。二、農業資材有關業務之執行。三、運銷加工有關業務之執行。四、糧食產業有關業務之執行。五、糧食儲運有關業務之執行。六、配合農糧資訊化業務推動,負責辦事處資通安全及各…
  10.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17條 辦事處主任承長官之命處理辦事處事務,其權責如下:一、辦事處業務之督導、推動及執行。二、辦事處工作之分配及執行進度之督導。三、辦事處重要文稿及業務報告之撰擬。四、辦事處業務之聯繫、溝通及協調。五、辦事處所屬員工之指揮、監督…
  11.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20條 各級主管人員、辦事處主任對於已授權之事項,得逕行決定或代行。
  12.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21條 各課室、辦事處處理事務,意見不同時,由課室主管、辦事處主任決定之;涉及其他課室、辦事處職掌者,應會商辦理;各課室、辦事處意見不同時,陳分署長、副分署長核定之。
  13.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23條 本分署設主管會報,由分署長、副分署長、秘書、課長、室主任、辦事處主任及其他經指定之有關人員組成。
  14. 行政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9條 漁會依業務需要及員額,得設部、場(廠)、辦事處、股,並依下列方式辦理:一、部(股):(一)未滿三十人,得分股辦事;每股不得少於四人。(二)三十人以上者,始得分部辦事。部以下得設股;每部不得少於二股,每股不得少於四人。二、…
  15. 行政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5條 …漁會年度總收益核算表(如附表四)計算並提撥總用人費。漁會設有辦事處者,得按增加設置員額比率增加提撥用人費。
  16. 行政漁船輸出許可準則 第2條 …二份。三、買賣契約書影本二份。四、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我國駐外館處)認(驗)證之漁船規劃輸出國家(以下簡稱規劃輸出國家)同意該船設籍之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一份。五、經我國駐外館處…
  17. 行政漁會法 第6條 …會及全國漁會二級。各級漁會得視事實需要,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辦事處。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設立之省漁會,自修正施行之日起,組織變更為全國漁會。區漁會為基層漁會,於漁業集中之漁區設立之;其漁區劃…
  18. 行政漁會法 第10條 區漁會所屬會員隨漁汛至轄外漁區作業時,得設臨時辦事處於各該漁區,處理有關業務,於漁汛結束時撤銷之;並將其成立及結束時間,通報當地漁會轉報主管機關備查。
  19. 行政漁會法 第14-2條 …決議後十日內,將決議內容及合併契約書應載明事項,於區漁會及各辦事處連續公告至少七日,並於新聞紙及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連續公告至少五日,該公告應指定三十日以上之期間為異議期間。不同意合併之會員應於指定期間內以…
  20. 行政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88條 設有辦事處或分支單位者,應設置會計帳簿分別計算收支盈虧,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其資金運用由漁會統籌調度。但業務簡單之辦事處或分支單位,其會計處理事項得由漁會合併辦理。
  21. 行政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89條 內部事業部門或辦事處、分支單位間,相互往來之款項以內部往來科目處理。但金融事業本部及分部相互間往來之款項,應以聯部往來科目處理。金融事業對經濟事業融資之款項分別以內部融資和內部借款科目處理,不得使用內部往來科目。往來款項…
  22. 行政漁會選舉罷免辦法 第10條 …應於投票日七日前將選舉種類、時間、地點及應選出名額在漁會及各辦事處或各漁民小組公告,並以書面通知選舉人。前二項之選舉、罷免應報請主管機關指派指導員列席指導。
  23. 行政漁會選舉罷免辦法 第12條 漁會應於漁民小組選舉投票日前六十日在漁會與其辦事處、信用部分部及各漁民小組公告,敘明選舉人名冊於漁會及其辦事處、信用部分部公開陳列供閱覽七日,當事人發現錯誤或遺漏時,或會員種類及戶籍地址於公告日之前有異動者,應於公告之日…
  24.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8-1條 …下列單位驗證:一、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驗證。二、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三…
  25. 行政農會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各級農會得視實際需要,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辦事處。前項辦事處執行農會指定任務,其涉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者,應依有關規定辦理。本法第六條之一所定鄉(鎮、市、區)農會劃設之農事小組,以每一村里一個小組為限;其會員人數除贊助會員…
  26.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停辦、復業及遷移,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農會、漁會辦事處辦理信用業務者,應設置信用部分部。
  27. 行政農會法 第11-2條 …於決議後十日內,將決議內容及合併契約書應載明事項,於農會及各辦事處連續公告至少七日,並於新聞紙及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連續公告至少五日,該公告應指定三十日以上之期間為異議期間。不同意合併之會員應於指定期間內以…
  28. 行政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90條 設有辦事處或分支單位者應設置會計帳簿分別計算收支盈虧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其資金運用由農會統籌調度;但業務簡單之辦事處或分支單位,其處理事項得由農會合併辦理。
  29. 行政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91條 農會內部事業部門或辦事處、分支單位間,相互往來之款項以內部往來科目處理。但金融事業本部及分部相互間往來之款項,應以聯部往來科目處理。金融事業對經濟事業融資之款項分別以內部融資和內部借款科目處理,不得使用內部往來科目。往來…
  30. 行政農會選舉罷免辦法 第12條 農會應於農事小組選舉投票日前六十日在農會與其辦事處、信用部分部及各農事小組公告,敘明選舉人名冊於農會及其辦事處、信用部分部公開陳列供閱覽七日,當事人發現錯誤或遺漏時,或會員種類及戶籍地址於公告日之前有異動者,應於公告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