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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 171 頁-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32條 復審有理由者,應為撤銷或變更原處分。復審無理由者,應為駁回之決定。原處分所憑理由雖屬不當,但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復審為無理由。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34條 受刑人對於廢止假釋、不予許可假釋或撤銷假釋之處分不服,經依本法提起復審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復審逾二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復審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應向監獄所在地或執行保護管束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前項處分…
-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50條 …刑人保管金或勞作金中扣除,無可供扣除之款項,由監獄以書面行政處分命受刑人於三十日內償還;屆期未償還者,得移送行政執行。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例第二十三條修正施行前,準用本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強制工作受處分人關於作業收入之分配方式,於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五十七條之一修正施行前,準用本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1條 …監獄辦理維持或廢止受刑人假釋中,發現已有刑法第七十八條或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三所定應撤銷或得撤銷假釋之情形者,應僅辦理撤銷假釋,其餘不予以處理。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8條 …校、少年輔育院、技能訓練所、戒治所辦理少年受刑人、感化教育受處分人、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及受戒治人之相關執行業務,得準用本細則之規定。
- 行政羈押法 第51條 …適治療,治療期間之長短或方式應遵循醫師之醫囑或衛生主管機關之處分或指導,且應對於其攜帶物品,施行必要之處置。經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通知罹患傳染病之被告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治療者,看守所應即與治療機構協調戒送…
- 行政羈押法 第82條 看守所對被告處分或管理措施之執行,不因提起陳情或申訴而停止。但看守所於必要時,得停止其執行。
- 行政羈押法 第85條 …面或言詞向看守所提起申訴:一、不服看守所所為影響其個人權益之處分或管理措施。二、因看守所對其依本法請求之事件,拒絕其請求或於二個月內不依其請求作成決定,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三、因羈押之公法上原因發生之財產給付爭…
- 行政羈押法 第93條 …正情形,自補正之次日起算。審議小組屆期不為決定者,視為撤銷原處分。
- 行政羈押法 第99條 …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五、申訴人非受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處分或管理措施之相對人,或非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請求人。六、看守所已依第八十五條第三項為停止、撤銷或變更原處分、管理措施之決定或執行,或已依其請求或…
- 行政羈押法 第100條 審議小組認申訴有理由者,看守所應為停止、撤銷或變更原處分、管理措施之決定或執行,或依被告之請求或申訴作成決定。但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處分或管理措施。審議小組認申訴無理由者,看守所應為駁回之決定。原處分或管理措施所憑理由…
- 行政羈押法 第101條 …察官。監督機關收受前項決定書後,應詳閱其內容,如認看守所之原處分或管理措施有缺失情事者,應督促其改善。申訴決定書附記提起行政訴訟期間錯誤時,應由看守所以通知更正之,並自更正通知送達之日起,計算法定期間。申訴決定書未依第二…
- 行政羈押法 第102條 不服裁定羈押法院或檢察官依本法所為裁定或處分,除有特別規定外,得提起抗告或聲請撤銷或變更之,並準用刑事訴訟法第一編第十三章關於裁定及第四編抗告之規定。被告對看守所執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三項、第四項所為禁止或扣押處置…
- 行政羈押法 第113條 …被告保管金或勞作金扣除,無可供扣除之款項,由看守所以書面行政處分命被告於三十日內償還;屆期未償還者,得移送行政執行。
- 行政法醫師懲戒辦法 第7條 …理由書,敘明事實及移付懲戒之理由。法醫師公會移付懲戒前已先行處分者,應於理由書載明處分情形。
- 行政法醫師懲戒辦法 第14條 法醫師懲戒委員會對法醫師懲戒事件,得衡酌法醫師公會之處分情形,作適當之懲戒。
- 行政經濟部組織法 第3條 經濟部就主管事務,對於各地方最高級行政長官之命令或處分,認為有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者,得提經行政院會議議決後,停止或撤銷之。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產課職掌如下:一、工程用地清查及取得事項。二、公有土地管理及處分事項。三、土地編定使用計畫及變更事項。四、資產與基金管理及資金調度事項。五、財產管理、清查及處分事項。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行政經濟部處務規程 第34條 …,分別編集收支傳票,送總務司執行。五、各項收付實現後,由會計處分別歲入歲出,登記各類帳冊。六、會計處根據帳冊紀錄,按時編製各項會計報表,分別報送。七、所有收支憑證,由會計處於每月終了時,隨同會計月報送審。八、經常費及臨時…
- 行政經濟部處務規程 第42條 …,委託他人或代替他人簽到或簽退者,如經查覺簽報部長予以記過之處分,原委託人或被代替簽到(退)人並以曠職登記。
- 行政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13條 受前條處分未滿一年者,不得擔任礦場安全管理人員。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 第2條 …維持正常營運,維護園區內其他使用人之權益,得為強制接管營運之處分。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強制接管處分時,應公告下列事項,並以書面通知被接管處分之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以下簡稱被接管人):一、被接管之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名稱。二、被接管人名稱、營業處所所在地、代表人姓名及其住所或居所。三、…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 第6條 自前條第一項所定接管日起,被接管人之經營權及財產之管理處分權均由接管營運小組代為行使,但不得逾必要之範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條規定終止接管營運時,接管營運小組應就前項財產進行清算,如有賸餘財產,應移交被接管人。
- 行政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及面積電力容量熱能規模認定標準 第5條 …範圍者,由主管機關逕為廢止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但應於作成行政處分前,給予業者陳述意見之機會。主管機關為前項廢止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之處分,應以書面為之。
- 行政強制既有工廠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補償辦法 第2條 …完成登記之既有工廠(以下簡稱工廠)因受強制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處分,就其所受之營業損失,得給予補償。
- 行政強制既有工廠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補償辦法 第4條 受強制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之工廠,於受處分之前三年內,僅生產單一產品者,其補償金額之計算,依前條所得金額,乘以公告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之比例定之。前項工廠於受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處分之前三年內,同時生產二種以上之產品者,其補償…
- 行政強制既有工廠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補償辦法 第5條 工廠受永久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之處分者,中央主管機關依前二條規定計算,一次核發相當於三年之補償金。工廠受暫時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處分者,中央主管機關依前二條規定計算,並依下列方式核發補償金:一、公告後第一年,核發等同於年平均…
- 行政強制既有工廠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補償辦法 第6條 工廠受強制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處分,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償者,應檢具申請書及下列文件:一、工廠所隸屬事業主體之負責人身分證影本。二、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三、適用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者,其最近三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