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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6條 …至第五項規定之限制。航空貨物集散站申請設置地點,應經民航局、航空站經營人及相關機關會勘同意。
  2.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記,取得證明文件後,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提出申請,經民航局、航空站經營人及相關機關會勘同意並核轉交通部核准,由民航局核發集散站經營業許可證(如附件二)後,始得營業:一、申請書(如附件三)。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三、公司章…
  3.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9條 …核准興建,並於興建完成後檢附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文件,經民航局、航空站經營人及相關機關會勘同意後始得啟用。機場因設施條件限制而無航空貨物集散站於機場內營業者,機場外集散站經營業為配合動植物檢疫作業程序申請於機場內設置相關暫存…
  4.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9-1條 …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文件及海關核發之貨棧登記證影本,經民航局、航空站經營人及相關機關會勘同意後始得啟用。集散站經營業經核准登記啟用之貨棧面積縮減後與海關核發之貨棧登記證所載面積不同時,應檢附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文件,…
  5.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9-3條 …此限。機場外集散站經營業貨物於交接區內由航空公司或受其委託之航空站地勤業與集散站經營業自行交接、保管及拖送。機場外集散站經營業對進出交接區內人員、車輛及作業秩序,應負管理責任,以維機場整體安全。
  6. 行政國營航空站四周一定距離範圍禁止飼養飛鴿拆遷鴿舍補償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鴿舍拆遷補償標的,係指航空站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於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劃定公告前已存在之鴿舍。
  7. 行政國營航空站四周一定距離範圍禁止飼養飛鴿拆遷鴿舍補償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償,應於第二條公告所定期間內,填寫申請表(如附件一)送請當地航空站審核。航空站接獲前項申請後,應派員會同交通部認可專業機構之鑑價人員赴現場初勘及鑑價。必要時,得洽請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協助辦理。
  8. 行政國營航空站四周一定距離範圍禁止飼養飛鴿拆遷鴿舍補償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養鴿戶於初勘後七日內自行拆遷鴿舍並經航空站複勘查證屬實者,加發補償費一成。經複勘未自行拆遷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開立強制拆除處分書(如附件二)通知養鴿戶強制拆除日期。養鴿戶於前項強制拆除日期前已自行拆遷者,發給補償費;逾…
  9. 行政國營航空站四周一定距離範圍禁止飼養飛鴿拆遷鴿舍補償辦法 第5條 養鴿戶接獲航空站審核結果通知後,應由申請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填具收據向航空站請領補償費。
  10. 行政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 第4條 …應將證明文件資料登錄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所屬航空站(以下簡稱航空站)或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公司)印製之日報表,並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及乘客名單送航空站或機場公司審核。符合免繳納機場服務費…
  11. 行政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 第5條 …繳代收之機場服務費:一、將當日乘客名單及日報表於次一工作日送航空站或機場公司審核。二、依航空站於每月最後一日前所送達前一個月之機場服務費收費資料,連同繳款書於次月十六日前,分向交通部觀光署(以下簡稱觀光署)及民航局指定銀…
  12. 行政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 第8條 …務費收費解繳情形;經查核發現與規定不符或待改進事項,應即通知航空站、機場公司或航空公司查明改善。前項業務,交通部得委任民航局或觀光署執行之。
  13. 行政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不列入員工總人數計算單位職務分析標準 第2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七項所定警政、消防、關務、國防、海巡、法務及航空站等單位。前項單位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所定不計入員工總人數之人員(以下簡稱不計入員工總人數人員),應依本標準辦理職務分析。
  14.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局因業務需要,得於全國重要港口、航空站及農產品主要產銷地區設置分局;其組織通則,另定之。
  15.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4條 …超過預期值或出現集體聚集之現象。本法所稱港埠,指港口、碼頭及航空站。本法所稱醫事機構,指醫療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規規定申請核准開業之機構。本法所稱感染性生物材料,指具感染性之病原體或其衍生物,及經確認…
  16.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38條 …,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警政、消防、關務、國防、海巡、法務及航空站等單位定額進用總人數之計算範圍,得於本法施行細則另定之。依前項規定不列入定額進用總人數計算範圍之單位,其職務應經職務分析,並於三年內完成。前項職務分析之標…
  17.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46條 …功能障礙者於特定場所從事非醫療按摩工作。醫療機構、車站、民用航空站、公園營運者及政府機關(構),不得提供場所供非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其提供場地供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者應予優惠。第一項規定…
  18.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33-1條 …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之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二、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三、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四、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五、觀光遊樂業之園區。六、…
  19.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33-2條 …營事業。三、服務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五千平方公尺以上之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四、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五、設有兒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六、觀光遊樂業之園區。前項場所未依第…
  20. 行政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辦法 第7條 為減低噪音,民航局所屬航管單位得指定航空器於航空站及飛行場附近依規定之航線飛航。
  21. 行政環境音量標準 第5條 …────┬─────────┬──────────┐│區域│航空站類型│全年航空噪音日夜音量│├─────────┼─────────┼──────────┤│非屬各級航空噪音防│噴射飛機及螺旋槳飛│60││制區之區域│…
  22. 行政噪音管制法 第16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航空站,應設置自動監測設備,連續監測其所在機場周圍地區飛航噪音狀況。前項監測結果,應作成紀錄,並依規定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第一項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措施、防制區劃定原則、航空噪音日夜音量測定條件、…
  23. 行政噪音管制法 第17條 …管機關應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專供軍用航空器起降之航空站,對於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之航空噪音影響程度,訂定航空噪音改善計畫,採取適當之防制或補償措施。第十五條第二項及前項軍用航空主管機關所採之防制或補償措施,其防…
  24. 行政噪音管制法 第30條 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設置自動監測設備者,處航空站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設置;屆期仍未設置者,按次處罰。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或依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或航空噪音測定…
  25. 行政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 第2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設置自動監測設備,連續監測飛航噪音狀況之航空站所在機場周圍地區。
  26. 行政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 第4條 …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一)具有供噴射飛機及螺旋槳飛機起降之航空站,且航空噪音日夜音量六十分貝以上與未達六十五分貝二等噪音線間之區域。(二)具有主要供直昇機起降之航空站,且航空噪音日夜音量五十二分貝以上與未達五十七分貝二…
  27. 行政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應設置自動監測設備,連續監測其所在機場周圍地區飛航噪音狀況之航空站,應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完成設置並運作一年後,於每季結束次月十五日前,檢具附錄一規定之監測報告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電子網路傳輸或書面申報。前項自動…
  28. 行政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受機場航空噪音影響之地區,應依航空站申報之等噪音線圖、實際監測紀錄、附近地形及土地使用情形,劃定公告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重新劃定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時,亦同。前項航空噪音防…
  29.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4條 …輸出之廢棄物,於事業或輸入、輸出者之貯存場所與港口、貨櫃場或航空站間之運送方式,由輸入者或輸出者依下列方式為之:一、以自有車輛運送。二、租用合法運輸業車輛運送。三、委託廢棄物清除機構運送。採前項第二款方式辦理者,除應於申…
  30.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4條 …積開發面積十公頃以上。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日前既有之國際航空站及國際港口管制區域範圍內設置自由貿易港區,不受前項規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