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16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2 / 21 頁
  1.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10條 …人應於申請許可時,向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存入下列款項:一、期貨經紀商:新臺幣五千萬元。二、期貨自營商:新臺幣一千萬元。期貨商之設置,同時申請設置分支機構者,每設置一家分支機構,前項存入款項應增加新臺幣一千萬元。前二項存入款…
  2.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25條 …之專用營運資金。本國證券商得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並指撥專用營運資金:一、申請兼營國內股價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經紀業務者,應指撥專用營運資金新臺幣五千萬元。二、申請兼營國內利率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經紀業務者…
  3.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27條 …請兼營期貨業務者準用之。但依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之本國證券商,應於申請許可時,向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存入下列規定金額:一、申請兼營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期貨經紀業務者: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4.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40條 …資金。外國證券商或金融機構得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並指撥專用營運資金:一、申請兼營國內股價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經紀業務者,應指撥專用營運資金新臺幣五千萬元。二、申請兼營國內利率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經紀業務者…
  5.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49條 …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一條申請設置期貨經紀商、分支機構或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之案件,涉及外匯業務時,本會經洽會中央銀行後許可。
  6.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條 …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前項內部控制制度為之。期貨商經營期貨經紀業務時,對於一定金額以上或疑似洗錢之交易,應保存足以瞭解交易全貌之交易憑證、確認客戶身分及申報之紀錄,並應依洗錢防制法及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定辦理。第一項內部控…
  7.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11條 期貨商經營經紀及自營期貨業務者,應各別獨立作業,其業務資訊不得互為流用,且不得損害期貨交易人權益。
  8.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14條 …後,依下列規定,向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繳存營業保證金:一、期貨經紀商:新臺幣五千萬元。二、期貨自營商:新臺幣一千萬元。三、經營前二款業務者:依前二款規定併計之。四、設置分支機構:每設置一家增提新臺幣五百萬元。他業兼營期貨業…
  9.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5-2條 …期貨有關主管機關或自律機構對其總(分)公司處以暫停證券或期貨經紀業務之處分者。三、最近三年未有違背市場交易契約或違反申報資料義務情節重大之情事者。證券商或期貨商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海外子公司,經當地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期貨經紀…
  10.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5-3條 期貨經紀商得擔任境外華僑、外國人及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在大陸地區以外國家或地區設立之分支機構之代理人。前項期貨經紀商得代理之項目及範圍,由本會定之。
  11.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6條 期貨經紀商除下列情形外,不得於其本公司或其他期貨商開戶,為自己利益之計算從事期貨交易:一、為處理錯帳之需要,於本公司開戶者。二、兼營期貨業務者,為所營業務之需要,於其本公司或其他期貨商開戶者。三、其他經本會核准者。
  12.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8條 期貨經紀商經營國外期貨交易業務時,應依下列方式之一於國外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並應逐筆委託:一、本國期貨商具有國外期貨交易所會員資格並取得期貨結算機構之結算會員為其辦理結算交割之證明者,自行於國外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二、經…
  13.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42條 …業場所顯著位置公告,變更或註銷時亦同。期貨商同時經營本國期貨經紀及國外期貨經紀業務時,應分別設置客戶保證金專戶。第一項之指定機構,以下列各款為限:一、經本會核准經營外匯或收受存款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銀行。二、證券集…
  14.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5條 期貨經紀商、期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除由他業兼營者外,得申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期貨經紀商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應指撥專用營運資金;其金額不得低於第九條第一項所定之金額。前項指撥營運…
  15.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6條 期貨經紀商、期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者,應設置獨立專責部門。但已設置獨立部門專責辦理全權委託業務者,不在此限。前項所定事業申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應依第十條規定配置經理人及業務員。
  16.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7條 期貨經紀商、期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二、最近三個月未曾因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或期貨研究分析活動,受同業公…
  17.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8條 期貨經紀商、期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營業計畫書:載明兼營期貨經理事業之經營原則、未來二年內兼營期貨經理事業之業務發展計畫…
  18.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9條 期貨經紀商、期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應自主管機關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變更公司章程及辦妥兼營期貨經理事業之公司變更登記,並填具申請書及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
  19.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20條 外國期貨經紀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經其總公司准許,並由總公司出具其於本國係得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聲明書者,該外國期貨經紀商得申請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外國期貨經紀商申請其在中華民國…
  20.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21條 兼營期貨經理事業之期貨經紀商、期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已設立之分支機構辦理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所得經營業務之推廣及招攬,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分支機構已設立之登記…
  21.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22條 兼營期貨經理事業之期貨經紀商、期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依前條規定提出申請者,應自主管機關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分支機構辦理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所得經營業務之…
  22.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23條 期貨經紀商、期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之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一、營業計畫書或內部控制制度內容欠具體或無法有效執行。二、董事、監察人或擔任期貨經理事業之經理人…
  23.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28條 …算。二、期貨經理事業設置分支機構者,為新臺幣三千元。三、期貨經紀商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者,應按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之指撥專用營運資金四千分之一計算。外國期貨經紀商申請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者,亦同。四、…
  2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5條 …用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託證券經紀商,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現款現貨交易。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為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投資,應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所持…
  25.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10條 證券經紀商或期貨經紀商得申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但由他業兼營證券經紀商或期貨經紀商者,不得為之。僅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之證券經紀商申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業務以於其募資平…
  26.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10-1條 證券經紀商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接受委託人原始信託財產應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並應依本標準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申請兼…
  27.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11條 證券經紀商或期貨經紀商申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一、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者。二、最近三個月未曾受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
  28.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12條 證券經紀商或期貨經紀商申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許可:一、營業計畫書:應載明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經營業務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
  29.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13條 證券經紀商或期貨經紀商申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自本會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換發營業執照:一、同業公會出具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之名冊及其資格證明文件。二、最近期經會計…
  30.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14條 外國證券經紀商或外國期貨經紀商經其總公司准許並由總公司出具聲明其於本國係得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者,得申請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第十條、第十一條至前條、第四十條及第五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