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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 14 頁-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8條 …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排放標準中列有排放管道排放標準之空氣污染物,新污染源之排放管道高度應依下列公式計算之。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9條 …列有換算常數值者,應依第七條至第八條所定計算方法分別計算排放管道高度之較高者,為其排放管道高度。主管機關於處理對既存污源之陳情案件時,得命該既存污染源改善其排放濃度或準用前項規定變更其排放管道高度。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10條 …料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建築低於第九條所規定高度之排放管道。前項情形,應以實際排放管道高度依第九條或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計算公式計算之最高許可排放量為排放標準,其最高許可排放量並不得超過本標準之排放管道排放標準。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2條 …系統監測設施:指可連續自動採樣、分析、記錄與計算二個以上排放管道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稀釋氣體排放濃度或排放流率之監測設施。六、汰換:指監測設施進行採樣界面全部更換、採樣界面類型更換、分析器或感應器更換、數據採擷及處理系…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3條 排放管道監測設施之種類及量測項目如下:一、粒狀污染物監測設施,其量測項目如下:(一)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二)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二、氣狀污染物監測設施,其量測項目如下:(一)二氧化硫。(二)氮氧化物,包括一氧化氮及二氧…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5條 …固定污染源,其排放氣體經同一個排放口排放時,得於混合後之排放管道設置監測設施。同一污染源之排放氣體經二個以上排放管道排放時,每一排放管道應設置監測設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得檢具相關資料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並…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6條 二個以上之排放管道,其排放氣體來自相同型式、規模、操作條件及污染防制設備之固定污染源,得共同設置單一監測設施進行量測,且其連續監測時間應平均分配。氣狀污染物監測設施之揮發性有機物量測項目得使用分時系統監測設施進行量測,且…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7條 …施確認報告書與連線確認報告書。三、既存固定污染源且已設有排放管道,因變更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內容或審查結論,新增載明應設置監測設施者,應自其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或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核准之日起算,…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10條 …第一項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監測設施之固定污染源檢測時,得以排放管道中粒狀污染物檢測方法執行。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公私場所進行排放管道監測設施之校正測試程序、查核程序及維護應符合附錄一至附錄九規定,並依下列規定進行監測設施之例行或非例行校正測試、查核及維護作業,且應作成紀錄,保存六年備查:一、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應每日及執行監測…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16條 …但回復正常監測前應依規定進行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二、排放管道監測設施於固定污染源未運轉期間得不執行每日例行偏移測試。但固定污染源開始運轉後二小時內應依規定進行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三、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因涉及…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18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排放管道之非屬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設施與廢氣燃燒塔監測設施之每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應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排放管道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設施之每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應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25條 …相關證明文件,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後,免設置排放管道監測設施,或得以其他監測設施替代:一、屬緊急備用之發電設備。二、既存固定污染源因採行濕式洗滌之污染防制設備,致不透光率監測設施無法準確量測,並採行粒狀污染物…
-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0條 …合本辦法規範。第二項性能測試應於使用備用採樣及分析設施之排放管道或廢氣燃燒塔執行,其證明文件包括校正誤差查核、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標準氣體查核或多點校正檢查等各項測試結果;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監測設施之備用採樣及分析設施與…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 第9條 …紀錄、每月監測紀錄、校正測試紀錄及品保品管紀錄資料。六、排放管道檢測報告書影本及彙整表。七、進貨、生產、銷貨、存貨憑證、帳冊相關報表及其他產銷營運或輸出入之相關資料。八、具有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情況,其與計算排放…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 第10條 …算排放量。但其固定污染源採密閉集氣系統收集揮發性有機物至排放管道者,應檢具相關資料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得以前項第一款或第三款之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空氣污染物檢測方法之檢測結果計算排放量。第一項第二款所稱…
- 行政三級防制區既存固定污染源應削減污染物排放量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件者,應檢具最近一年檢測報告或其他足以證明符合附表所列之排放管道濃度或削減率之證明文件,併同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展延申請所需檢附資料一併辦理。二、既存固定污染源之製程未能符合附表所列應符合條件,需增加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者,…
- 行政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3條 …溶劑,且揮發性有機物重量含量比在百分之十以下及該單一製程排放管道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每小時一公斤以下。二、採用無溶劑黏著劑或無溶劑離型劑為原(物)料,且未使用任何有機溶劑,揮發性有機物重量含量比在百分之一以下及該單一製程…
- 行政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5條 …規定收集後需導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處理,且其處理效率或單一排放管道排放量應符合下列規定始得排放:一、既存製程且全廠揮發性有機物原(物)料年用量未達二百五十公噸,其揮發性有機物之處理效率應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二、既存製程且全…
- 行政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6條 膠帶製造業排放管道之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及檢測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揮發性有機物單位小時許可排放量達每小時六公斤以上,且非採熱焚化或回收方式處理者,其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制設備之廢氣導入處及排放口應設置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
- 行政玻璃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6條 二以上既存熔融爐合由同一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任一既存熔融爐屬純氧助燃者,其氮氧化物排放適用純氧助燃之排放標準。
- 行政磚瓦窯業開放式隧道窯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5條 …度二七三度及一大氣壓下未經稀釋之乾燥排氣體積為計算基準。排放管道之排氣含氧量以百分之十八為參考基準。
- 行政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排放管道標準值規定如附表一至附表三。水泥業旋窯未能符合附表二或附表三標準規定者,得檢具原(物)料與燃料篩選及使用量配比管理計畫書,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三十日前,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改善期限。前項原(物)料…
- 行政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7條 二以上機組廢氣排放管道合併於一集合煙囪排放,其中一以上機組係於起火期間時,該煙囪排放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排放標準適用起火期間排放標準。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同一固定污染源所產生同種類空氣污染物分由數排放管道排放時,其個別排放管道之排放及該固定污染源之總排放,均應符合排放標準。二以上固定污染源之同種類空氣污染物合由一條管道排放時,其個別排放及總排放,均應符合排放標準。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排放管道,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依規定設置採樣設施者;其無法設置採樣設施者,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二、依規定得免設置採樣設施者。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稱未經排放管道排放,指未設置排…
-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12條 …抑制粉塵逸散之方式之一:一、以電梯孔道輸送。二、以建築物內部管道輸送。三、以密閉輸送管道輸送。四、以人工搬運。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管(孔)道出口,應設置抑制粉塵逸散之圍籬並灑水。
- 行政瀝青拌合業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6條 …度二七三度及一大氣壓下未經稀釋之乾燥排氣體積為計算基準。排放管道排氣含氧量以百分之十六為參考基準。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條 …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認定裝有高壓氣體之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且無自由管道與大氣連通使其操作時無任何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之儲槽。三十五、總碳氫化合物:指空氣中以火焰離子化偵測器量測之總有機氣體,濃度以相當於甲烷表示。三十六、縫隙寬度:…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3條 …整條文檔案)石化製程原(物)料或產品輸送管線不得破損,且排放管道排氣應以密閉集氣系統收集。但採密閉集氣系統有困難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可者,不在此限。前項排氣之排放標準如下表。但未採密閉集氣系統者,應適用削減率之規定。第一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