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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16條 動產抵押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契約當事人之姓名或名稱、住居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二、所擔保債權之金額及利率。三、抵押物之名稱及數量,如有特別編號標識或說明者,其記載。四、債務人或第三人占有抵押物之方式及其所在地。五、債務…
  2.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27條 附條件買賣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契約當事人之姓名或名稱、住居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二、買賣標的物之名稱、數量及價格,如有特別編號標識或說明者,其記載。三、出賣人保有標的物所有權,買受人得占有使用之記載。四、買賣標的物價款之…
  3.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33條 信託收據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當事人之姓名或名稱、住居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二、信託人同意供給受託人資金或信用之金額。三、標的物之名稱、數量、價格及存放地地點,如有特別編號標識或說明者,其記載。四、信託人保有標的物所有權,受託…
  4.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應由契約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之。登記事項之內容有變更時,應由契約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檢具證明文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前二項申請,得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統一線上登記及公示網站為之;申請註銷登記、抄…
  5.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登記者,其本人之委託書。三、登記原因之契約或其複本。四、契約當事人之證明文件。五、標的物有所有權證明文件或使用執照者,其文件或執照。六、標的物設定抵押權須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其核准文件。七、債務人無第七條規定各款情事之切結…
  6.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保債權種類及其金額。八、其他應記明之事項。前項第二款事項,經當事人以契約約定者,得以登記標的物之名稱、數量、所在地等足以特定該標的物之一般性說明為之。
  7.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9條 登記機關所備登記簿,應記載登記契約當事人之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公司或商業統一編號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住居所或營業所、訂立契約日期、標的物說明、價格、擔保債權種類及其金額、有效期間等;遇有變更登記者,其變更事項…
  8.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12條 發行機構與特約機構訂定之契約,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一、當事人之名稱及地址。二、電子票證自動扣款之方法。三、電子票證自動扣款設備之裝設及成本分擔。四、所扣款項應每日定時結算。五、款項撥付方法與手續費之收取。六、契約之變更、…
  9. 行政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或經主管機關指定建置並處理各類信用資料,依法提供予金融機構、當事人及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查詢運用之事業。
  10. 行政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5條 …規定。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負責人有第一項之情事時,當事人應立即通知該服務事業。該服務事業於知其負責人有第一項之事由後應即主動處理,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11. 行政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七、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未依法令規定辦理,致有損當事人權益之處理程序及業務賠償準備金提列標準。八、作業手冊(包括資料蒐集、建置、處理、傳輸、交換及查詢作業方式;資訊錯誤、毀損、滅失或不正確處理、傳輸、交換、查…
  12. 行政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6條 …查詢、處理、利用、傳輸或報送客戶資料時,得免為逐次或重複告知當事人。
  13.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37條 …列各款行為之一者:一、申領執業證照時具報不實。二、向保險契約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索取額外報酬。三、以執業證照供他人使用。四、以誇大不實、引人錯誤之宣傳、廣告或其他不當之方法執行業務。五、為自己或第三人利益出具不實公證報告。…
  14. 行政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所定本人書面同意方式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管理辦法 第2條 …符合電子簽章法之電子文件方式為之。書面同意之內容,至少應包含當事人同意就其本人之病歷、醫療、健康檢查之個人資料,所為允許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意思表示。
  15. 行政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所定本人書面同意方式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管理辦法 第3條 …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有獨立欄位清楚標示或以適當方式使當事人得以知悉書面同意之內容。但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者,其書面同意並應有獨立簽署之欄位使當事人得以知悉其內容並確認同意。二、不得有誤導、引人錯誤或要求當事人拋棄或…
  16.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9條 …議處理機構訂定之時程內,完成評議程序,以避免拖延評議程序,致當事人權益受損。
  17.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11條 …融服務業離職未滿三年。三、有其他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經當事人申請特定評議委員應予迴避或評議委員對於應否迴避有爭議者,應由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會決議該評議委員是否應予迴避,並由爭議處理機構將決議結果於決議之日起三日內…
  18.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13條 金融消費者申請評議,應填具申請書,載明當事人名稱及基本資料、請求標的、事實、理由及申訴未獲妥適處理之情形,並檢具相關文件或資料。
  19.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15條 …金融服務業處理申訴中尚未逾三十日。五、申請已逾法定期限。六、當事人不適格。七、曾依本法申請評議而不成立。八、申請評議事件已經法院判決確定,或已成立調處、評議、和解、調解或仲裁。九、申請評議事件純屬債務協商、投資表現、信用…
  20.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16條 爭議處理機構受理評議申請後,得試行調處;當事人任一方不同意調處或經調處不成立者,應續行評議。續行評議案件,應由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依評議委員專業領域及爭議事件性質,指派評議委員三人以上為預審委員先行審核。預審委員應以全體預…
  21.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18條 …機構受理評議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當事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個月。前項所稱受理評議申請之日,其起算如下:一、無補正情形者,自爭議處理機構收受評議申請之次日起算。二、申請人補正或提出補充…
  22.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20條 …議處理機構名義作成評議書,並於決定作成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評議書之送達,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規定。評議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並應設置專卷,至少保存五年:一、當事人雙方之姓名或名稱及住居所。二、評議決定(含給付之金…
  23.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21條 當事人應於評議書所載期限內,以書面通知爭議處理機構,表明接受或拒絕評議決定之意思。評議經當事人雙方接受而成立。
  24.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23條 …。評議書依前項規定經法院核可者,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或依本法申訴、申請評議。
  25.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29條 受指定之法人申請評議,應填具申請書,載明當事人及授與評議實施權之金融消費者名稱及基本資料、請求標的、事實、理由及申訴未獲妥適處理之情形,並檢具相關文件或資料。
  26. 行政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 第5條 …實發生之次期起停止優待。不符優待期間之差價,由輔導會以書面命當事人於三十日內繳還。
  27.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13條 …人使用;其授權使用之地域、時間、內容、使用方式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部分,推定為未授權。智慧創作財產權之專屬授權,應由各當事人署名,檢附契約或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非經登記,不生效力。第一項之授權…
  28. 行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14條 …及本辦法所定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以原本或正本為之。原本或正本經當事人釋明與原本或正本相同者,得以影本代之。原本或正本經主管機關驗證無訛後,得予發還。
  29. 行政統計法 第3條 …本國勢調查及指定統計調查以外,各機關辦理之其他統計調查。八、當事人:就個人資料為資料本人;就住戶資料為代表住戶填答資料之戶內成員;就事業單位、機關或團體資料為其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
  30. 行政統計法 第19條 …,除供統計目的之用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但統計調查實施期間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