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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50條 …依職權或依當事人之聲請,通知專家證人到場陳述意見。專家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拒絕回答詢問時,法院得審酌情形,不採納該專業意見為證據。
  2.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54條 前條第一項證據持有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之命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鍰;於必要時並得以裁定命為強制處分。前項強制處分之執行,準用強制執行法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執行之規定。第一項裁定,得為抗告;處罰鍰之裁定,抗告中…
  3.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60條 …之。法院實施證據保全時,得命商業調查官到場執行職務。相對人無正當理由拒絕證據保全之實施時,法院得以強制力排除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必要時並得請警察機關協助。法院於證據保全有妨害相對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之虞時,得依聲請人…
  4.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19條 …查債務人財產狀況,受調查者不得拒絕。但受調查者為個人時,如有正當理由,不在此限。
  5.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21條 …而有強制其到場之必要者,執行法院得拘提之: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二、有事實足認為有逃匿之虞。債務人有前項情形者,司法事務官得報請執行法院拘提之。債務人經拘提到場者,執行法院得交由司法事務官即時詢問之。司法事…
  6.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22條 …限制。前項限制住居及其解除,應通知債務人及有關機關。債務人無正當理由違反第二項限制住居命令者,執行法院得拘提之。債務人未依第一項命令提供相當擔保、遵期履行或無正當理由違反第二項限制住居命令者,執行法院得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
  7.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28-1條 …已為之執行處分:一、債權人於執行程序中應為一定必要之行為,無正當理由而不為,經執行法院再定期限命為該行為,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為者。二、執行法院命債權人於相當期限內預納必要之執行費用而不預納者。
  8.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77-1條 …其他有關機關、團體調查,受調查者不得拒絕。前項情形,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或提出文書,或為虛偽陳述或提出虛偽之文書者,執行法院得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權管收債務人。但未經訊問債務人,並認非予管收,顯難查明不動產狀況者,不得…
  9.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26條 …候選國民法官對於第一項、第二項之詢問,不得為虛偽之陳述;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陳述。候選國民法官不得洩漏因參與選任期日而知悉之秘密。法院應於第一次詢問前,告知候選國民法官前二項義務及違反之法律效果。
  10.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97條 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人,無正當理由而洩漏評議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除有特別規定者外,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人,無正當理由而洩漏其他職務上知悉之秘密者,處六月以…
  11.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98條 …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八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正當理由而違反第十九條第四項、第二十六條第五項或第四十條第一項不得洩漏所知悉秘密之規定。二、意圖影響審判而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不得刺探依法應予保密事項之規定。
  12.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99條 …,而填載於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提出於法院。二、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於國民法官選任期日到場。三、於國民法官選任期日為虛偽之陳述或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
  13.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101條 無正當理由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一、國民法官不於審判期日或終局評議時到場。二、國民法官於終局評議時,以拒絕陳述或其他方式拒絕履行其職務。三、備位國民法官不於審判期日到場。
  14.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52條 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一造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到場者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不到場者,經再次通知而仍不到場,並得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如以前已為辯論或證據調查或未到場人有準備書狀之陳述者,為前項判決時,應斟…
  15.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53條 …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二、當事人之不到場,可認為係因天災或其他正當理由。三、到場之當事人於懲戒法庭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不能為必要之證明。四、到場之當事人所提出之聲明、事實或證據,未於相當時期通知他造。
  16.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89條 …答辯狀。但認其訴為不合法者,不在此限。原移送機關或受判決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提出意見書或答辯狀者,懲戒法庭得逕為裁判。
  17.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34條 …體輔導計畫,經少年法院核定後為之。少年於假日生活輔導期間,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或有其他情事致難收輔導效果且情節重大者,該次輔導不予計算。少年法院就第二項交付少年保護官以外之機關(構)、團體或個人執行之情形,認有必要時,得…
  18.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36條 …外,另應以書面通知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少年無正當理由未依指定日期報到,經少年保護官限期通知其報到,屆期仍不報到者,少年保護官得前往少年住居所查訪,或報請少年法院簽發同行書,強制其到場;其有協尋之必要者,並…
  19.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40條 …留置觀察時,由少年法院簽發通知書傳喚之。前項少年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少年法院得發同行書強制其到場,並於少年到場後,通知少年保護官。留置觀察期間,少年保護官應與少年觀護所保持聯繫,並由少年觀護所將留置觀察之輔導紀…
  20.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44條 …保護官應以書面通知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少年無正當理由未於第二項指定之日期報到者,經少年保護官限期通知其報到,屆期仍不報到時,少年保護官得前往少年住居所查訪,或報請少年法院簽發同行書,強制其到場;其有協尋之…
  21.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53條 少年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安置輔導,或違反應遵守之事項,安置輔導處所得聲請少年法院核發勸導書,經勸導無效者,得聲請少年法院裁定留置少年於少年觀護所中,予以五日內之觀察。少年在安置輔導期間違反應遵守之事項,情節重大,或曾受留置…
  22.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40條 監護人有正當理由辭任者,應向法院聲請之,並應敘明辭任之正當理由。監護人死亡、經法院許可辭任或有其他不得為監護人之情事者,法院得依受監護人、第一百三十七條聲請權人之聲請或依職權,另行選定適當之監護人。有事實足認為監護人不符…
  23.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40-2條 法院為監護之宣告後,本人有正當理由者,得敘明其理由,聲請法院裁定許可終止意定監護契約。法院許可終止時,應依職權就民法第一千一百十一條第一項所列之人選定為監護人。法院為監護之宣告後,意定監護契約受任人有正當理由者,得敘明理…
  24. 司法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 第6條 …,本會得制止之。請求人得聲請交付受評鑑法官提出之意見書,如無正當理由,本會不得限制或拒絕之;如同意交付,並應給予表示意見之合理期間。受評鑑法官及請求人得向本會聲請閱覽、抄錄、複印或攝錄調查所得資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
  25. 司法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 第10條 …待證事實。四、得提出意見書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陳述之意旨。五、無正當理由不提出意見書或未依第三項規定以言詞向本會陳述意見者,本會得不待其陳述逕為決議。受評鑑法官得於第一項所定期限內,以言詞或書面請求以到會陳述意見代替意見書之…
  26.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22條 …更、情事變遷或請求之標的毀損、滅失致無繼續扶助之必要。四、無正當理由不配合執行扶助之要求,或不依限繳納應分擔之酬金及必要費用,致該扶助事件無法進行。五、對扶助律師為重大侮辱行為。六、其他原因致無繼續扶助之必要。依前項規定…
  27.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23條 …金會得遴選律師辦理本法所規定之法律扶助事務;經遴選之律師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前項律師之遴選辦法,由基金會定之。為辦理本法規定之法律扶助事務,基金會得約聘專職律師;其約聘標準、期間、薪資、派案、違反義務時應負之責任及管…
  28.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26條 …執行工作,善盡律師職責。扶助律師經指派辦理法律扶助事務,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扶助律師除依本法規定請領酬金及必要費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報酬或不正利益。扶助律師違反前三項規定者,視同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移送評鑑;情節重…
  29.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64條 …職務知悉之秘密或非公開訊息,負有保密之責,非經當事人同意或有正當理由,不得洩漏或公開。
  30. 司法司法院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6條 …個月前將稽核計畫以書面通知受稽核者。受稽核者因業務因素或其他正當理由,無法於本院指定之時間配合稽核者,得於收受前項通知後五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院申請變更稽核日期。前項申請,除有不可抗力之事由外,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