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2 / 17 頁-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7條 …。涉及洩題之應考人或辦理考試人員,依典試法、公務人員考試法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其因而觸犯刑法者,依刑法論處。
- 司法大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6條 …者,自四○八薪點起敘;其經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四二四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五二○薪點。二、以博士學歷聘用者,自四四○薪點起敘;其經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
- 司法大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7條 …於任職期間取得更高學歷或經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如得改敘較高薪點,得於取得改敘資格後,向司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並自申請改敘之日起生效。但已支領前條各款較高薪點者,不予改敘。前條…
- 司法法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7條 …其方式如下:一、應考人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之資格者或聘期屆滿四年成績優良,繼續聘用者,或曾任法官助理,聘期屆滿四年成績優良,因故離職未滿一年,重新聘用…
- 司法法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12條 …,自三六○薪點起敘;其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三七六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四二四薪點。二、以碩士學歷聘用或約用者,自三九二薪點起敘;其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
- 司法法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13條 …任職期間取得更高學歷或取得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前,如已支領前條各款較高薪點時,不予改敘。如得改敘較高薪點者,應於取得改敘資格後,向各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並自申請改敘之日起生效。
- 司法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第6條 …法審查,且經司法院大法官或憲法法庭依其聲請宣告違憲。四、曾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或律師(限選考財稅法)考試及格。五、曾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財稅行政、財稅法務類科及格,且提出五千字以上…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二條所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種類,如附表。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五條第一項所稱分試,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兼採二種以上考試方式或筆試程序。其考試方式或筆試程序依序進行,前一試獲錄取者,始得應次一試。本法第五條第一項所稱分階段考試,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分二階段舉行,並分定其…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各種考試之報名,應依考試公告指定之方式與期限為之。報名各種考試,除考試公告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繳交下列文件:一、報名履歷表。二、身分證件影本。三、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四、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區、香港、澳門相當等級學校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得應本法各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普通考試。但各該職業管理法規或考試規則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之應試科目,得由考選部另定命題大綱。各種考試應試科目之修正,應於考試舉行六個月前公告;新增類科或應試科目減列者,應於考試舉行四個月前公告。但法規名稱為應試科目名稱之一部分者,得隨時配合法規名稱之修正…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但得視需要增辦。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為下列類科:一、醫事檢驗師。二、醫事放射師。三、護理師。四、物理治療師。五、職能治療師。六、助產師。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訓練(以下簡稱本訓練),旨在增進受訓人員執業能力,以提昇消防安全設備品質。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第3條 本訓練實施對象,係指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消防設備師考試及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考試錄取人員。經內政部核發具有消防實務經驗二年以上證明文件之前項人員,得予免訓。前項消防實務經驗二年以上之認定,係指合於下列各款之一者:一…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本規則未規定事項,依有關考試法規之規定辦理。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下列等級及類科:一、高等考試:(一)一等航行員:船副。(二)一等輪機員:管輪。二、普通考試:(一)二等航行員:船副。(二)二等輪機員:管輪。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為下列等級及類科:一、高等考試:驗光師。二、普通考試:驗光生。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 第5條 應考人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第二項或驗光人員法第六條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為下列類科:一、財產保險代理人。二、人身保險代理人。三、財產保險經紀人。四、人身保險經紀人。五、一般保險公證人。六、海事保險公證人。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為下列類科:一、外語領隊人員。二、華語領隊人員。
- 考試銓敘部處務規程 第8條 特審司掌理事項如下: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法令之擬議及解釋。二、醫事人員人事法令之擬議及解釋。三、外交、主計、審計、關務、政風等人員任免、陞降、遷調、轉調、敘級、敘俸、敘資、考績、考成之銓敘審定。四、司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