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377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2 / 13 頁
  1.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第10條 …日前,已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等同效益保險及新投資於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所實際支出費用者,得依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前規定申請退還部分實際繳納之整治費。前項優惠費額之申請,繳費人應於每年一月一日…
  2. 行政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3.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條 …止使用一個月以上者。但不包括因儲槽或輸送設備洩漏,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而進行污染改善或整治而暫停使用者。十二、永久關閉:指事業歇業或經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廢止核發之相關許可、登記、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或永久停…
  4.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4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或於申請開工前,應檢具貯存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計畫書(以下簡稱設置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設置計畫書依貯存系統之類別,應記載事項及檢附文件如下:一、設置計畫摘要…
  5.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5條 …事業新設地下儲槽系統於施工完成後,應檢具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完工報告書(以下簡稱完工報告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完工報告書應記載事項及檢附文件如下:一、完工報告摘要:(一)事業及環保…
  6.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地下儲槽系統之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儲槽加注口處裝設具有防止濺溢功能之設施。二、地下儲槽系統依下列方法之一,採取防止腐蝕或物質滲漏之材質或措施:(一)使用非腐蝕材料建造。(二)使用鋼材建造者,包覆適當之…
  7.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9條 …圍應包含儲槽區、輸送區:一、密閉測試。二、土壤氣體監測。三、地下水監測。四、槽間監測。五、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監測方式。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監測頻率應依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規定辦理。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轄內地震…
  8.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0條 …取式幫浦。二、輸送設備可隨時以目視檢查且周圍未直接接觸土壤及地下水環境。
  9.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2條 …;其實施方式及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監測設備具有不因降雨、地下水、土壤濕度或其他因素影響,於儲存物質滲漏發生後測得滲漏物揮發之功能。二、開挖區回填孔隙介質,具滲漏物蒸氣擴散之功能。三、依開挖區範圍、回填孔隙介質、儲存物…
  10.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3條 地下儲槽系統以地下水監測方式進行監測者,應自行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為之;其實施方式及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地下水標準監測井於地下儲槽區及輸送區上游設置一口以上、下游設置二口以上。二、地下水水位不得…
  11.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4條 …滲透係數小於10-6公分/秒之材質建造。(二)外層阻隔物高於地下水位,且與儲槽內之儲存物質相容。(三)具有陰極防蝕系統之地下儲槽系統,其外層阻隔物設計不得妨礙陰極防蝕系統之正常操作。(四)槽間監測井標記並加蓋。二、具有雙…
  12.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8條 地上儲槽系統之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並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巡查檢視及記錄:一、採取適當之防止腐蝕措施,並使用防止滲漏之適當材質建造。二、儲槽底部為水泥或不滲透材質鋪面。三、儲槽四周及加注口處,依下列規定設置具有…
  13.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0條 …積未達一千公秉者:(一)密閉測試。(二)土壤氣體監測。(三)地下水監測。二、儲槽容積達一千公秉以上者:(一)土壤氣體監測。(二)地下水監測。地上儲槽系統之儲槽更換儲存物質時,得依相關法規規定實施外部及內部檢查。第一項之監…
  14.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1條 …檢查底部。二、輸送設備可隨時以目視檢查且周圍未直接接觸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三、儲槽或輸送設備定著於建築物。
  15.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3條 …;其實施方式及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監測設備具有不因降雨、地下水、土壤濕度或其他因素影響,於儲存物質滲漏發生後測得滲漏物揮發之功能。二、開挖區回填孔隙介質,具滲漏物蒸氣擴散之功能。三、依開挖區範圍、回填孔隙介質、儲存物…
  16.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4條 地上儲槽系統以地下水監測方式進行監測者,應自行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為之;其實施方式及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地下水標準監測井至少於儲槽區及輸送區上游設置一口以上、下游設置二口以上,並不得設置於第十八…
  17.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9條 貯存系統發生下列情事之一,並致污染土壤或地下水體者,事業應依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於三小時內通報所在地主管機關,並進行洩漏源調查、污染改善、設備修復、關閉或更新改建:一、貯存物質異常出現於周遭環境。二、操作狀態顯示有異常洩漏…
  18. 行政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19. 行政環境講習執行辦法 第3條 環境講習依本辦法辦理。但不包括主管機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第四項及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令接受環境教育講習者。
  20. 行政科學園區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資源之貯存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生資源之名稱。三、具有防止再生資源掉落、逸散、散發惡臭及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之必要設…
  21. 行政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園區內公民營事業及機關學校不得在園區抽取地下水或將污染物注入土壤及地下水。
  22.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7條 …性核種污染擴散,並足以影響低放處置設施安全之地區。三、地表或地下水文條件足以影響低放處置設施安全之地區。四、高人口密度之地區。五、其他依法不得開發之地區。
  23. 行政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4條 …放射性核種污染擴散,並足以影響處置設施安全之地區。三、地表或地下水文條件足以影響處置設施安全之地區。四、高人口密度之地區。五、其他依法不得開發之地區。
  24.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21條 …應達剩餘計畫面積之百分之三十。申請案件位於依地質法劃定公告之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者,其透水面積應依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規定辦理。
  25. 行政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第3條 …洋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環境用藥管理法之罪或其他有關環境保護法規之行為。(七)違反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或其他有關衛生福利法規之行為…
  26.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分署組織規程 第2條 …堤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之圖籍製作及建檔維護。四、水文觀測站網與地下水觀測站網之規劃及建置。五、水工模型及大地之調查試驗。六、國內外水利技術之交流及教育訓練。七、其他有關水利規劃事項。
  27. 行政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各分局組織準則 第3條 …空氣污染防制、廢棄物清理與環境影響評估追蹤之執行;園區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水回收、資源回收、節能減碳、噪音管制及化學物質管理業務之輔導。四、園區職業安全衛生之輔導;工安(含天然災害)通報及區域聯防體系之執行。五、園區各…
  28.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分署辦事細則 第10條 …。五、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及材料調查之試驗。六、水文觀測站網與地下水觀測站網之規劃及建置。七、其他有關試驗事項。
  29.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分署辦事細則 第6條 …、水道治理計畫線與用地範圍線之劃定及調整變更。四、各項水文與地下水觀測站之維護、管理、資料蒐集、統計分析及成果報告編撰。五、防汛與洪水預報資料之蒐集、統計及陳轉。六、其他有關規劃事項。
  30.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處務規程 第9條 …作業規範之擬訂、推動及督導。四、鑿井業務管理制度規範與計畫、地下水保育策略與計畫之擬訂、推動及督導。五、地層下陷防治計畫之擬訂、推動及督導。六、本署主管法規之研究、整理、編纂、諮詢與相關案件之協助及彙辦。七、本署主管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