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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2條 …行區段徵收地區開發範圍報核。(二)抵價地比例報核。(三)召開協議價購會議。(四)召開區段徵收公聽會。(五)區段徵收計畫書之報核、審議及核准。(六)區段徵收公告及通知。(七)異議處理及通知。(八)發給抵價地案件之申請、審查…
  2.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26條 …;其餘各款之辦理機關,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需用土地人協議之。
  3. 行政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9條 國有耕地得依現狀辦理放租。國私共有土地,得經共有人協議分管後,就國有分管範圍辦理放租。國有耕地有使用或產權糾紛尚未確定前,暫不放租。
  4. 行政市區道路條例 第8條 …、堤堰、鐵路交叉道、公共汽車站等各該事業之主管機關聯繫,取得協議,修築計劃報經核定後,各該事業附設於道路範圍內之設施,必須配合道路修築計劃辦理。
  5.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規劃、設計、發包、施工、驗收、經費撥付、決算、業務聯繫等先行協議,訂立協議書。
  6.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28條 …配程序如左:一、公告停止受理土地權利移轉及設定負擔登記。二、協議合併。三、編造土地分配卡。四、計算重劃後每分配區可分配面積及繪製土地分配作業圖。五、計算每公頃土地應負擔農路、水路用地及工程費額或抵費地面積。六、辦理土地交…
  7.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35條 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協議合併時,應由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在規定期間內提出合併申請書,申請合併分配為一人所有。
  8.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38條 …用界為準。現有界址曲折,有關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地籍調查時,自行協議截彎取直。四、村莊分配區共有土地如經全部共有人書面協議分割且指界者,得分配為個人所有。五、村莊分配區土地辦理分配後,所有權人分配之面積減少時,依左列方式處理…
  9.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45條 …十一條或第三十二條規定,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相當之補償不能達成協議時,得申請縣(市)主管機關於辦理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前邀集權利關係人進行協調。
  10.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46條 …應於重劃分配確定之日起二個月內,邀集權利關係人協調,其經達成協議者,應依協議結果清理;其未達成協議者,應將土地所有權人應得補償地價提存之,並列冊送由該管登記機關逕為塗銷登記。
  11. 行政臺灣省耕地租約登記辦法(新890426訂定)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終止租約意思表示送達證明文件、土地登記簿謄本及與當事人達成協議補償或向法院提存補償之證明文件各一份。
  12. 行政標準地名審議及地名管理辦法 第8條 地名經審議通過、達成協議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公告,並通知相關機關。前項公告應張貼於地名所在地之適當處所、相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公告…
  13. 行政建築法 第44條 …積之寬度及深度;建築基地面積畸零狹小不合規定者,非與鄰接土地協議調整地形或合併使用,達到規定最小面積之寬度及深度,不得建築。
  14. 行政建築法 第45條 前條基地所有權人與鄰接土地所有權人於不能達成協議時,得申請調處,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應於收到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調處;調處不成時,基地所有權人或鄰接土地所有權人得就規定最小面積之寬度及深度範圍內之土地按徵收補償金…
  15. 行政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12條 …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其為法人者,其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協議書。四、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或其電子謄本。五、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六、古蹟、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計畫。但古蹟、歷史建築…
  16.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8條 …同。前項共同管道系統,跨越二個以上行政轄區者,由有關主管機關協議辦理,協議不成,報請其上級主管機關協調決定之。共同管道系統經公告後,每三至五年應辦理通盤檢討。但為配合國家重要政策或重大工程之實施得隨時檢討之。
  17.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14條 …附著於建築物、工作物。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以協議方式補償。前項私有土地因共同管道系統之穿越,致不能為適當使用時,土地所有權人得於施工之日起至完工後一年內請求徵收土地所有權,主管機關不得拒絕。前二項土地上空…
  18.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15條 …他地下設施為必要之處置時,應事先與其所有權人或有關機關(構)協議後為之。
  19.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13條 …高不超過新臺幣八十萬元。二、償還年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定之;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三年。但無法依限還款者,經該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後,可再展延寬限期,展延期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定之。三、補貼年限:最長十五年…
  20.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4條 …最高為新臺幣二百十萬元。二、償還年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定之;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五年。但無法依限還款者,經該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後,可再展延寬限期,展延期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定之。三、補貼年限:最長二十年…
  21.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6條 …助。三、申請時家庭成員均無溢領租金補貼未返還完畢之情形。但已協議分期且正常返還者,不在此限。
  22.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22條 …補貼返還期限最長為一年;補貼機關得依溢領租金補貼者之經濟狀況協議分期返還或延長返還期限,其延長返還期限合計不得逾一年。返還溢領之租金補貼不予計算利息。家庭成員溢領租金補貼者應先行返還或協議分期返還後,方得申請或接受以後年…
  23.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配合政府興辦公共工程或建設計畫。三、因政府依法徵收、撥用或協議價購,致減少原許可範圍。
  24.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發案件,其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計畫。四、因政府依法徵收、撥用或協議價購,致減少原許可範圍。
  25.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5-1條 …且重建計畫範圍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前項公有財產參與重建得採協議合建、標售、專案讓售或其他法令規定方式處理;其採協議合建時,涉及重建前後土地及合法建築物價值與重建成本,經公有財產管理機關委託不動產估價師查估,循各該公有財…
  26.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18條 …,致所有人或使用人遭受之損失,應先予適當之補償,其補償價額以協議為之。
  27.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9條 …,實施者應提出與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所有權人協議並載明相關內容之文件。第一項及第二項建築物,以容積移轉方式辦理者,依其規定辦理,不適用前五項規定。
  28.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6條 …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時經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給予基準容積百分之五之獎勵容積。
  29.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8條 …勵容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簽訂協議書,並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二、於領得使用執照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繳納保證金。三、於領得使用執照後二年內,取得標章或通過評估。前項第二款保證金,依下…
  30.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9條 …級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後,實施者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簽訂協議書,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協議書應載明增加之建築容積於扣除更新成本後增加之收益,實施者自願以現金捐贈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立之都市更新基金,其捐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