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65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2 / 89 頁
  1. 行政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第3條 本標準所稱精密作業,係指雇主使勞工從事下列凝視作業,且每日凝視作業時間合計在二小時以上者。一、小型收發機用天線及信號耦合器等之線徑在零點一六毫米以下非自動繞線機之線圈繞線。二、精密零件之切削、加工、量測、組合、檢試。三、…
  2. 行政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第4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應依其作業實際需要施予適當之照明,除從事第三條第八款至第十一款之作業時,其照明得酌減外,其作業台面局部照明不得低於一千米燭光。
  3. 行政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第5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三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十一款至第十五款規定之作業時,作業台面不得產生反射耀眼光線,其採色並應與處理物件有較佳對比之顏色。
  4. 行政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第6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三條第六款,第七款規定之作業,如採用發光背景時,應使光度均勻。
  5. 行政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第7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其工作台面照明與其半徑一公尺以內接鄰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一比五分之一,與鄰近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一比二十分之一。
  6. 行政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第8條 雇主採用輔助局部照明時,應使勞工眼睛與光源之連線和眼睛與注視工作點之連線所成之角度,在三十度以上。如在三十度以內應設置適當之遮光裝置,不得產生眩目之大面積光源。
  7. 行政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第9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應縮短工作時間,於連續作業二小時,給予作業勞工至少十五分鐘之休息。
  8. 行政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第10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應注意勞工作業姿態,使其眼球與工作點之距離保持在明視距離約三十公分。但使用放大鏡或顯微鏡等器具作業者,不在此限。
  9. 行政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第11條 雇主應採取指導勞工保護眼睛之必要措施。
  10. 行政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第23條 雇主對於勞工進入鍋爐或其燃燒室、煙道之內部,從事清掃、修繕、保養等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將鍋爐、燃燒室或煙道適當冷卻。二、實施鍋爐、燃燒室或煙道內部之通風換氣。三、鍋爐、燃燒室或煙道內部使用之移動電線,應為可撓性…
  11. 行政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第29條 …內容物種類時,應事前將相關作業方法及操作必要注意事項告知操作勞工,使其遵循,並由第一種壓力容器作業主管或指派專人指揮、監督該作業。
  12. 行政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第31條 雇主對於勞工進入壓力容器內部,從事壓力容器之清掃、修繕、保養等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將壓力容器適當冷卻。二、實施壓力容器內部之通風換氣。三、壓力容器內部使用之移動電線,應為可撓性雙重絕緣電纜或具同等以上絕緣效力及…
  13. 行政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第36-1條 …從事勞動之人員,於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從事勞動,比照該事業單位之勞工,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14. 行政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3條 …、未依設立計畫書進用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七、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
  15.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1條 …核定結果。前項所稱相關專業人員,包括工程、管理、設計、醫事、勞工安全衛生、社會工作及特殊教育等相關專業領域人員。
  16.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7.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3條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包括下列各款事項:一、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二、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三、職務再設計。四、職業輔導評量。五、職業訓練。六、就業服務、追蹤及輔導再就業。七、其他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相關研究事項。
  18.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4條 本辦法職業重建之對象,指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由醫師診斷為職業傷病,致工作能力降低或喪失者。
  19.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6條 第三條第二款所稱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指為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復工,提供工作分析及功能性體能測驗,並進行增進其生心理功能之治療、復健及訓練。申請辦理前項工作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一、依法設立之事業單位、機構、學校及相關團體。…
  20.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7條 申請辦理前條工作之單位,應依職業災害勞工工作能力之恢復狀況,擬訂復工計畫,協助其復工。
  21.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8條 …務內容、工作方法及條件或應用就業輔助器具等措施,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提高工作效能。申請辦理前項工作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一、依法設立之事業單位、機構、學校及相關團體。二、置職務再設計或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服務工作經…
  22.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9條 第三條第四款所稱職業輔導評量,指為瞭解職業災害勞工之職業潛能、興趣、技能、工作人格及生理狀況等所實施之評量,以提供具體就業建議,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適性就業。申請辦理前項工作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一、依法設立之事業單位、機…
  23.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13條 …以上之服務者,應以個案管理方式為之。前項個案管理指依職業災害勞工需求,提供資源整合、連結等服務工作。
  24.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14條 …關科系所畢業。三、大專校院非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職業災害勞工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滿一年,工作績優,且經專業訓練滿八十小時,或經專業訓練滿一百六十小時。四、高中職畢業,從事職業災害勞工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滿二年,且經專…
  25. 行政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3條 …雇主致生損害。五、擅自洩漏雇主或求職者相關資料。六、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七、未依第十一條規定換發許可證。
  26. 行政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 第3條 …十九條提供下列協助措施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一、辦理勞工退休準備與調適之課程、團體活動、個別諮詢、資訊及文宣。二、辦理勞工退休後再就業之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及職業訓練。雇主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理期間提…
  27. 行政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8條 …發費用。二、市場價值。三、替代之技術。四、業界接受能力。五、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技術提升之需要。六、其他公共利益等相關因素。
  28. 行政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3條 …發成果收入之比率,由雙方約定或免繳之。本部基於整體產業發展或勞工安全衛生等公共利益得專案核准執行單位繳交研發成果收入之比率,不受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29. 行政農民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8條 …盈虧分配基準日,並應於每年盈虧分配基準日後三個月內,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盈虧分配。前項盈虧分配,依本基金當年度損益乘以個別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當年度每日結餘金額累計數後,除以本基金當年度每日結餘金額累…
  30. 行政農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6條 農藥工廠之安全衛生設施及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事項,應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