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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次月十五日前彙總填具報單辦理通關手續,並以報單放行日期視為進出口日期。前項由課稅區廠商售與自用保稅倉庫之保稅貨物,在未補辦通關手續前不得出倉,如有先行出倉之必要者,應留存貨樣,以供報關時查核。
  2.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海關申報,憑電腦放行通知或出倉准單辦理提貨出倉。三、申請出倉出口貨物,應由倉庫業者填具報單,檢附報關必備文件向海關申報,並憑准單核對標記及數量相符後出倉,運送至出口地海關辦理通關手續;其貨物由其他廠商或貿易商報運出口者,…
  3.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5條 …次月十五日前彙總填具報單辦理通關手續,並以報單放行日期視為進出口日期。自用保稅倉庫申請按月彙報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以電腦控管出倉紀錄並供海關線上即時查核,於貨品出倉前按出倉批數逐批登記出倉日期、貨名、規格、數量及預…
  4.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7條 …知、出倉准單或交易憑證申請出倉時,應開立運送單。保稅貨物出倉出口、運往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保稅倉庫接獲回傳之運送單簽收聯時,應辦理核銷備查。前項情形,保稅倉庫未接獲回傳之運送單簽收聯時,應聯繫追蹤確認貨物運抵目的地時間…
  5.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0條 保稅倉庫存儲之外貨,申請出倉退運出口者,由貨物所有人或倉單持有人填具保稅貨物退運出口申請書,向監管海關申請核發出倉准單並向出口地海關報關,倉庫業者憑准單會同監視關員核對標記及數量相符後,准予提貨出倉,由海關派員押運或監視…
  6.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2條 …經海關責令仍應依航機班次以逐批申報方式通關外,得先行申辦退運出口手續,在未裝機退運出口前應依海關規定置於放行貨物倉間,仍受海關監管,得酌情不加聯鎖。但應憑理機關員簽證實際使用數量,按月列報海關。依前項規定置於放行貨物倉間…
  7.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3條 …暫提出倉之修護材料於貨櫃修護完工報經海關查核無訛者,視同退運出口,退還所繳保證金或沖銷原擔保稅款額度。其修護之工作期間以一個月為限,如有特殊原因得申請延長一個月,逾期未能完工者,以保證金抵繳稅款或向授信機構追繳其進口稅捐…
  8.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8條 保稅貨物於重整後申請出倉進口、退運出口或轉運科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或農業科技園區,應在報單上報明貨物重整後之名稱、規格及數量等,並應申報海關核准之重整案號及檢附核准重整之文件,以供海關審核。其有使用國產貨物者,並應報明所…
  9.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0條 保稅貨物於重整後,申請出倉退運出口者,海關應按重整前(即進倉時)之貨物狀況准予銷帳。前項貨物如有使用國產貨物者,應依退運出口時,貨品輸出有關規定辦理,修理貨櫃或貨盤如有使用國產貨物者亦同。
  10.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1條 保稅貨物於重整後出口或修護貨櫃、貨盤完工後,其所使用之課稅區國產貨物,除已公告取消退稅之項目外,得於出口後依關稅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辦理沖退稅。專供存儲免稅商店銷售貨物之自用保稅倉庫進儲課稅區國產貨物,除已公告取消退稅之項目…
  11.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4條 保稅倉庫存儲之外貨於出倉出口後,海關不核發報單副本證明聯或出口證明書。
  12.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5條 …不在此限。保稅貨物,如不在前項規定之存倉期間內申報進口或退運出口,自存倉期限屆滿之翌日起,依關稅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加徵滯報費,滯報費徵滿二十日,仍不申報進口或出口者,準用同條第二項規定處理。保稅貨物存倉未滿二年,如經…
  13.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6條 保稅貨物退運出口,如因故未能裝運,應由海關派員重行押運或監視加封進儲保稅倉庫,其存倉期限,應仍自最初進儲保稅倉庫之日計算之。
  14.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3條 …)毛重逾七十公斤之貨物。三、以非密閉式貨櫃裝運進口之貨物。進出口海運快遞貨物均應通過X光儀器檢查。但貨物性質不適合照射X光,並經海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15.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4條 …快遞貨物專區(以下簡稱專區),指供專用暫存待拆裝貨櫃、存儲進出口海運快遞貨物及辦理通關之封閉型場所。前項專區應設置於國際通商港口之管制區內,依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或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規定向海關申請設置,接受海關管理…
  16.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0條 …聯名敘明理由,申經海關同意後,於海關派員監視下辦理。以一般進出口報單申報之海運快遞貨物,經核定為按文件審核或貨物查驗之通關方式處理者,於補送書面報單時,應檢附發票及其他有關文件,以供查核。
  17.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1條 海運快遞業者應以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出口海運快遞貨物得依其性質及價格區分類別,分別處理,其類別如下:一、進口快遞文件。二、進口低價免稅快遞貨物:完稅價格新臺幣二千元以下。三、進口低價應稅快遞貨物:完稅…
  18.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2條 進出口海運快遞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以一般進出口報單辦理通關:一、屬前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進口高價海運快遞貨物或同條項第七款所定出口高價海運快遞貨物。二、涉及輸出入規定。但有特殊情形經海關公告者,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
  19.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4條 海運快遞業者辦理進出口文件類或低價貨物之簡易申報時,得將不同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之同一主號且同類別貨物,以同一簡易申報單號碼合併申報。依前項規定合併申報者,應申報進口快遞貨物收貨人名稱,除文件類外,並應申報收貨人地址及…
  20.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6條 進出口海運快遞貨物屬應施檢驗(疫)或有其他簽審規定之品目者,應依有關規定辦理。
  21.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8條 …關委任,並於海關通關資訊系統記錄有案者,海關得不受理報關。進出口海運快遞貨物於報關後放行前依海關要求提示委任書者,得以經報關業者簽認之委任書影本,先行代替原本;海關認有查核必要時,得依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
  22.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18-1條 …翌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由海運快遞業者申請更正為納稅義務人後退運出口:一、無違反海關緝私條例情事,或違反海關緝私條例但依法令得免予處罰。二、無違反其他主管機關法令而須移送裁罰情事。
  23.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20條 海運快遞業者受託運人之委託運送出口快遞文件或出口低價海運快遞貨物,得憑貨物持有人身分以自己為貨物輸出人名義辦理報關。
  24.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27條 海運快遞業者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將進出口非快遞文件類之貨物申報為快遞文件類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或…
  25. 行政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28條 海運快遞業者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將應以一般進出口報單通關之貨物,以簡易申報單申報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
  26. 行政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5條 …者,指於申請登記日起溯算一年期間有私運紀錄;或因虛報貨物進、出口等違規情事,致所漏關稅稅額、溢沖退稅額或定額罰鍰單計或合計逾新臺幣五十萬元,或沒入貨物價值單計或合計逾新臺幣一百萬元者。但違章情事經證明係因其他業者作業疏失…
  27. 行政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8條 …規,情節重大,指承攬業或其負責人有私運紀錄;或因虛報貨物進、出口等違規情事,致所漏關稅稅額、溢沖退稅額或定額罰鍰單計或合計逾新臺幣一百萬元,或沒入貨物價值單計或合計逾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但違章情事經證明係因其他業者作業疏…
  28. 行政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13條 承攬業辦理本法業務簽發之文件或電子資料,應自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保存五年。前項文件或電子資料,海關如有查核或調閱需求,經書面通知應行提供者,承攬業者應於海關書面通知送達之翌日起三日內提供。
  29. 行政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17條 承攬業向海關申報海運出口貨物艙單者,應於船舶抵達前為之。前項規定之適用態樣、執行階段或寬限期等相關作業事項,由關務署公告之。第一項貨物艙單,應填報下列事項:一、承攬運送貨物之託運單之貨物名稱、標記、箱號,包裝式樣(如桶、…
  30. 行政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19條 承攬業向海關申報空運出口貨物艙單者,應於飛機起飛前為之。前項規定之適用態樣、執行階段或寬限期等相關作業事項,由關務署公告之。第一項貨物艙單,應填報下列事項:一、承攬運送貨物之提單號碼(包括主號、分號)、提單之貨物名稱、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