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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 20 頁-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6條 事業分散於不同地區者,應於各該地區之事業單位依第二條至第三條之二規定,設管理單位及置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之計算,以各該地區事業單位作業勞工之總人數為準。事業設有總機構者,除各該地區事業單位之管理單位及管理人員外,應…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6-1條 第一類事業單位或其總機構已實施第十二條之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管理制度,管理績效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得不受第二條之一、第三條及前條有關一級管理單位應為專責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應為專職之限制。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7條 …自該事業之相關主管或辦理職業安全衛生事務者選任之。但營造業之事業單位,應由曾受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者選任之。下列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雇主應自事業單位勞工中具備下列資格者選任之:一、職業安全管理師:(一)高等考…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條 …適當代理人。其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其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離職時,應即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0條 適用第二條之一及第六條第二項規定之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1條 …置委員七人以上,除雇主為當然委員及第一款規定者外,由雇主視該事業單位之實際需要指定下列人員組成:一、勞工代表。二、事業內各部門之主管、監督、指揮人員。三、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四、勞工健康服務人員。五、其他與安全衛生有關之專…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條 …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事項。六、審議各項安全衛生提案。七、審議事業單位自動檢查及安全衛生稽核事項。八、審議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危害之預防措施。九、審議職業災害調查報告。十、考核現場安全衛生管理績效。十一、審議承攬業務安全…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1條 …風險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及措施。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及前項風險評估結果,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依其職責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執行;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2條 下列事業單位,雇主應依國家標準CNS45001同等以上規定,建置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據以執行:一、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者。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三、有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工…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3條 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之事業單位應建立變更管理程序,於引進或修改製程、作業程序、材料及設備前,辨識可能危害及評估其職業災害之風險,並依風險評估結果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及措施。前項變更,雇主應檢討與更新相關安全衛生文件,使勞工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4條 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之事業單位應建立採購管理程序,對於機械、設備、器具、物料、原料及個人防護具等之採購、租賃,其契約內容應有符合法令及實際需要之職業安全衛生具體規範,並於驗收、使用前確認其符合規定。前項事業單位將營繕工程交…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5條 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之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交付承攬或與承攬人、再承攬人之工作者共同作業時,除應依本法第二十六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外,應就承攬人之安全衛生管理能力、職業災害與事故通報、危險作業管制、教育訓練、進場管制、緊急應…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6條 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之事業單位,應評估潛在風險,訂定緊急狀況預防、準備及應變之計畫,並定期辦理教育訓練與緊急應變演練,及依演練結果檢討修正應變計畫。前項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應變組織及職責。二、通報程序。三、各項緊急狀…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7條 事業單位已實施第十二條之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管理制度,且管理績效良好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分級公開表揚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4條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交付承攬或再承攬時,如該承攬人使用之機械、設備或器具係由原事業單位提供者,該機械、設備或器具應由原事業單位實施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前項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於有必要時得由承攬人或再承攬人會同實施。第一項之定期…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5條 事業單位承租、承借機械、設備或器具供勞工使用者,應對該機械、設備或器具實施自動檢查。前項自動檢查之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於事業單位承租、承借機械、設備或器具時,得以書面約定由出租、出借人為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6條 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依第二條之一至第三條之一、第六條規定設管理單位或置管理人員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及方式登錄,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變更時,亦同。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5條 …相關證明文件。四、經醫學影像檢查者,檢查報告及影像圖片。五、事業單位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地址等相關資料。六、未領取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職業災害失能補償之聲明書。前項第二款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由應診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人與死亡勞工非屬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口名簿影本。五、事業單位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地址等相關資料。六、未領取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職業災害死亡補償之聲明書。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項及第二十條規定審核勞工是否遭遇職業疾病,必要時得通知勞工或事業單位檢送勞工職業疾病診斷書、既往之作業經歷、職業暴露資料、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病歷、生活史及家族病史等資料。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定會同勞動檢查員至勞工工作場所檢查時,應將檢查目的告知勞工、事業單位之雇主及工會,並請其本人或代表會同在場。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規定會同勞動檢查員至勞工工作場所檢查時,對於檢查結果、受檢查事業單位有關生產技術、設備及經營財務等事項,應保守秘密;聘期屆滿後,亦同。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事業單位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向勞保局申請輔助設施補助,應備下列書件:一、輔助設施補助申請書。二、僱用職業災害勞工名冊。三、已完工或已完成採購、改善者,其施工、採購或改善前與完工、採購或改善後之照片及付款證明;未完工或改善者…
-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2條 …二年以上著有成績之行政機關、學術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非由受檢事業單位人員擔任代表人之非營利法人。二、訂有機械或設備之專業團體標準或發行專業技術期刊著有成績之學術機關或非由受檢事業單位人員擔任代表人之非營利法人。三、中央主…
-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13條 …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登載下列事項:一、申請代行檢查之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受檢單位)之名稱、地址、代表人及電話號碼。二、受檢機械或設備之型式及容量。三、受檢機械或設備之編號、檢查合格證明號碼、代行檢查日期及有效期限。…
-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23條 代檢員對機械或設備檢查不合格者,應告知事業單位不合格事項,並由代檢機構報請勞動檢查機構依法處理;對已持有檢查合格證者,應於原檢查合格證記事欄或其他必要文件上記載不合格情形,並通知受檢單位改善。
-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24條 …預者,代檢機構應向中央主管機關報告。執行代檢業務之人員與受檢事業單位有利害關係時,代檢機構應使其依勞動檢查法相關規定迴避之。
-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34條 …檢查技術規範提出心得,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具有貢獻者。三、發現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缺失,能主動協助改善,消弭重大災害發生者。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有前項情形之代檢員,得由代檢機構選送相關訓練機構進修或專題研究與其工作性…
- 行政勞動檢查法 第5條 …管機關之指揮監督。勞動檢查機構之組織、員額設置基準,依受檢查事業單位之數量、地區特性,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行政勞動檢查法 第6條 …開始前六個月公告並宣導勞動檢查方針,其內容為:一、優先受檢查事業單位之選擇原則。二、監督檢查重點。三、檢查及處理原則。四、其他必要事項。勞動檢查機構應於前項檢查方針公告後三個月內,擬定勞動監督檢查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