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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僑務委員會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第10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而保有消費者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等過程之一般或特種個人資料,且具對外電子商務服務系統者,應採取下列資料安全管理措施: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二、個人資料顯示…
  2. 行政僑務委員會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第14條 …證據。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後,應留存下列紀錄:一、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方法、時間。二、將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移轉其他對象者,其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
  3. 行政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5條 …電視台為完整之重播外,不提供任何人於競選活動期間為競選活動之利用。
  4. 行政總統副總統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實施辦法 第5條 …所或提供電視臺為完整之重播外,不提供任何人為競選或罷免活動之利用。
  5.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第18條 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或系統經營者利用建置於電信室之電信設備,提供該建築物以外之用戶電信或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事先徵求該建築物所有人同意;其補償,由電信事業或系統經營者與該建築物所有人協議之。
  6. 行政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指定之資料庫輔助驗證之。獲核配用戶號碼之電信事業蒐集、處理及利用前項資料庫之資料,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不得逾越核對目的之必要範圍,並確保其從業人員保密義務。第一項之資料庫,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協調後指定之。
  7. 行政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 第9條 電信事業利用指定資料庫核對者,應遵循下列資安規範:一、應配合電信主管機關及各資料庫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資通安全管理相關規範確實辦理。二、應將介接指定資料庫核對之資訊安全管理事項,納入其資通安全相關規範。三、電信事業介接資料庫…
  8. 司法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第36-4條 …法法庭得依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使其以於所在處所或所在地法院利用影音即時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方式在庭。未經推派或指定之聲請人、訴訟代理人得於言詞辯論終結後二十日內以書狀補充陳述。但憲法法庭另有諭知者,依其諭知。
  9. 司法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第39條 …科技設備者,憲法法庭認為適當時,得許其於所在處所或所在地法院利用該科技設備陳述之。因天災、不可抗力或其他事變,憲法法庭認不能或不宜於憲法法庭之所在行準備程序或言詞辯論時,得以指定適當科技設備即時相互傳送影音或聲音之方式,…
  10. 司法憲法法庭閱卷規則 第4條 …得以付與紙本卷宗方式為之。本規則所稱電子卷證,指業經憲法法庭利用電子掃描設備或其他方式建置,將紙本卷證之內容轉換為以電磁紀錄方式儲存之數位檔案。
  11. 司法憲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第7條 …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為適當之加密措施,並得為禁止轉拷之限制利用措施。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就所取得之錄音、錄影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12. 司法商業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2條 …,以聲音及影像直接審理之相互傳送科技設備。四、陳述人:指法院利用遠距審理設備,使其為陳述或受訊問之當事人、關係人、法定代理人、程序代理人、輔佐人、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等其他程序關係人。
  13. 司法商業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3條 …以影響真實發現或審判公平之情事。法院認為前項聲請不適當者,得利用陳述人所在地設有遠距審理設備之其他法院、檢察署、政府機關或其他適當處所行之。法院進行遠距審理時,得指定所屬人員至受審理端處所協助訴訟程序之進行及其他相關事宜…
  14.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細則 第4條 …訟事件之訴訟標的或攻擊、防禦方法相牽連,而事實證據資料得互為利用,且非專屬於其他法院管轄者,得合併向商業法院起訴,或於商業訴訟事件繫屬中為追加或提起反訴。
  15.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不得為下列行為:一、利用其職務身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當財物、利益或要求不法之特殊待遇。二、向與參與審判案件有利害關係之人收受餽贈或其他利益。三、就參與審判案件相關事項,向法官、其他國民法官或備位國…
  16.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86條 …偵查卷證送交審理本案之法院。檢察官為完成第二項規定之事項,宜利用提供卷證影本、電子卷證等方式妥適為之。
  17.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13條 …護人及輔佐人得以併同檢閱該書面鑑定報告內容。前二項情形,得以利用資訊設備展示投影片簡報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
  18.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40條 …人申請預借旅費、協助安排適當住宿處所、協助證人向雇主請公假、利用遠距視訊方式詰問證人,或採取其他適當之照料措施。證人表明到庭不能自由陳述者,法院得詢明原因,且視實際情形,認有必要者,得依刑事訴訟法或其他法規規定,命被告於…
  19.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85條 …場。審判長經檢察官、辯護人請求,認為適當者,得安排適當處所及利用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使檢察官、辯護人得於法院內之其他處所見聞審前說明之過程。
  20.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207條 …人辨認之。依前項規定提交或當場展現證物時,得於告知審判長後,利用實物提示機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或指示助手協助其操作。前二項情形,應注意妥善包裝證物或以其他適當方式確保相關人員及證物之安全。檢察官、辯護人或被告認有必要者,…
  21.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35條 …度報告)應臚列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二十五條之重要調查成果,並利用實證研究與調查分析方法分析相關數據、資料,檢證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施行狀況。年度報告宜記載次年度評估重點事項及展望。除前二項事項外,年度報告並得記載依前條第一…
  22.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2條 …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檢索、整理法院於審理案件過程中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之集合。三、記載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之文書:指法院於審理案件過程中所蒐集、處理及利用記載…
  23.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4條 …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以適法、公正且透明之程序為之,並妥善維護個人資料之安全。
  24.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5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尊重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25.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11條 …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之人得向地方法院查詢其個人資料之保存及利用情形。地方法院接獲前項請求後,應於十五日內以書面回覆下列事項:一、參與審判歷程紀錄所記錄其參與審判之歷程。二、是否仍持有其個人資料。三、有無除名紀錄。四、現…
  26.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14條 …或審理本案法院之管理疏失,致個人資料遭以違法方式蒐集、處理、利用或不當揭露。地方法院認有前項情形者,應依前項請求刪除資料。但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三項但書所定情形者,不在此限。地方法院接獲第一項請求後,應於三十日內以…
  27.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15條 …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僅得基於下列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一、通知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到庭。二、基於正當理由與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聯絡。三、選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四、調查國民…
  28.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16條 …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告知蒐集其個人資料之目的、項目、範圍、利用方式,及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所定權利與救濟方式。前項情形如係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得自由選擇提供之個人資料,並宜於蒐集前告知提供與否對其權益之影…
  29.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18條 …條所定正當目的,且於必要範圍內為之,並遵循司法院訂定之管理及利用要點規定。法院使用審判作業系統、國民法官問卷系統或其他電腦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時,除應符合第十五條規定之目的外,…
  30.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24條 …意。於取得前項但書之書面同意前,應明確告知提供個人資料予媒體利用之目的、範圍及同意與否對其權益之影響,並不得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式為之。第一項情形,如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之個人資料,仍應注意在提供目的之必要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