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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第2條 依本法規定申請使用許可,依下列規定向審議之主管機關繳納審查費:一、申請使用許可範圍屬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或城鄉發展地區,依附表一繳納審查費。但於城鄉發展地區申請填海造地使用許可,依附表二繳納審查費。二、申請使用許可…
  2.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第3條 依原區域計畫法或本法規定取得許可後,申請變更使用計畫,依下列規定繳納審查費:一、擴大原許可面積或變更整體土地使用性質,以其擴大或變更性質之面積計算,依前條規定繳納。二、前款以外之情形,依附表四繳納。前項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
  3. 行政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第6條 …者,應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一)送彙整發布機關核准後,依規定付費使用資料。
  4. 行政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第8條 依第六條申請之資料,使用規定如下:一、僅供核定使用目的之使用,不得移作核定目的外之使用,且非經彙整發布機關書面許可,不得轉錄、轉售、贈與、提供網路下載或交付他人使用。二、僅供規劃、參考使用;資料申請者於申請運用資料時,應…
  5. 行政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之資料使用收費依申請資料量核計,以百萬位元組(MegaByte,以下簡稱MB)為計費單位,申請之統計項目資料量未達一百MB者收取新臺幣二千元,一百MB以上至未達五百MB者收取新臺幣四千元,五百MB以上者收取新臺幣六…
  6. 行政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第12條 申請住宅資訊供公務使用者,得免收取費用;其供學術研究,於申請時檢附相關文件經核准者,得減半收取費用。
  7. 行政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2條 …貸款利息補貼者。三、現未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者。四、現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者。五、租賃房屋在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六、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但現有住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8. 行政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4條 …,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酌身心障礙者戶籍內人口數、空間使用及其轄區內租金合理性後辦理公告。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條 …、一宗土地:本法第十一條所稱一宗土地,指一幢或二幢以上有連帶使用性之建築物所使用之建築基地。但建築基地為道路、鐵路或永久性空地等分隔者,不視為同一宗土地。二、建築基地面積:建築基地(以下簡稱基地)之水平投影面積。三、建築…
  1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2條 …退縮四公尺以上建築。但道路邊之綠帶實際上已鋪設路面作人行步道使用,或在都市計畫書圖內載明係供人行步道使用者,免退縮;退縮後免設騎樓;退縮部份,計入法定空地面積。
  1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2條 …淹水地區建築物得採用高腳屋建築,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供居室使用之最低層樓地板及其水平支撐樑之底部,應在當地淹水高度以上,並增加一定安全高度;且最低層下部空間之最大高度,以其樓地板面不得超過三公尺,或以樓地板及其水平支撐…
  1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0條 …造應依左列規定:一、應為防火構造或不燃材料所建造,但側牆不能使用玻璃等容易破損之材料裝修。二、廊身兩側牆壁之高度應在一‧五公尺以上。三、架空走廊如穿越道路,其廊身與路面垂直淨距離不得小於四.六公尺。四、廊身支柱不得妨害車…
  1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4-1條 用途特殊之雜項工作物其高度必須超過三十五公尺方能達到使用目的,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為對交通、通風、採光、日照及安全上無礙者,其高度得超過三十五公尺。
  1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條 …一、基地之一部份,其境界線長度在商業區有二分之一以上,在其他使用區有三分之二以上臨接道路或永久性空地,全部作為建築面積,並依左表計算之:┌────────┬──────┬──────┬─────┐│全部作建築面積│二分之…
  1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條 建築基地跨越二個以上使用分區時,應保留空地面積,建築物高度,應依照各分區使用之規定分別計算,但空地之配置不予限制。
  1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3條 …┼───────┼────┼────┤│一、小學校舍等供兒童使用│一點四零公尺以│十六公分│二十六公││之樓梯。│上│以下│分以上│├────────────┼───────┼────┼────┤│二、學校校舍、醫院、戲…
  1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8條 …得小於一‧一○公尺;十層以上者,不得小於一‧二○公尺。建築物使用用途為A-1、A-2、B-2、D-2、D-3、F-3、G-2、H-2組者,前項欄桿不得設有可供直徑十公分物體穿越之鏤空或可供攀爬之水平橫條。
  1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2條 …規定:┌───┬────────────┬────┐││土地使用區│H/D│├───┼────────────┼────┤│(1)│住宅區、行政區、文教區│4/1│├───┼────────────┼────┤│(2)│…
  1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3條 …樓地板面積十分之一之戲院、電影院、演藝場、集會堂等之觀眾席及使用爐灶等燃燒設備之鍋爐間、工作室等,應設置符合規定之機械通風設備。但所使用之燃燒器具及設備可直接自戶外導進空氣,並能將所發生之廢氣,直接排至戶外而無污染室內空…
  2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5條 …口,其距離境界線或相對之水平淨距離應在二公尺以上。五、建築物使用用途為H-2、D-3、F-3組者,外牆設置開啟式窗戶之窗臺高度不得小於一‧一○公尺;十層以上不得小於一‧二○公尺。但其鄰接露臺、陽臺、室外走廊、室外樓梯、室…
  2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6-2條 …組合而成。管線貫穿分間牆、分戶牆或樓板造成空隙時,應於空隙處使用軟質填縫材進行密封填塞。
  2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3條 鍋爐之煙囪自地面計量之高度不得小於十五公尺。使用重油、輕油或焦碳為燃料者,其高度不得小於九公尺。但鍋爐每小時燃料消耗量在二十五公斤以下者不在此限。惟煙囪所排放廢氣,均須符合有關衛生法令規定之標準。
  2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5條 …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修正生效前申請建造執照,並於興建完成後領得使用執照之五層以下建築物增設昇降機者,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不計入建築面積及各層樓地板面積。其增設之昇降機間及昇降機道於各層面積不得超過十二平方公尺,且昇降機道…
  2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9條 …要增設至每一居住單元一輛。(三)同一幢建築物內供二類以上用途使用者,其設置標準分別依表列規定計算附設之,唯其免設部分應擇一適用。其中一類未達該設置標準時,應將各類樓地板面積合併計算依較高標準附設之。(四)國際觀光旅館應於…
  2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9-2條 為鼓勵建築物增設營業使用之停車空間,並依停車場法或相關法令規定開放供公眾停車使用,有關建築物之樓層數、高度、樓地板面積之核計標準或其他限制事項,直轄市、縣(市)建築機關得另定鼓勵要點,報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定實施。本條施…
  2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60條 …點五公尺,長五點五公尺,淨高一點八公尺以上。但不供乘車人進出使用部分,寬得為二點二公尺,淨高為一點六公尺以上。四、設置汽車昇降機,應留設寬三點五公尺以上、長五點七公尺以上之昇降機道。五、基地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2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60-1條 停車空間設置於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者,其鄰接居室或非居室之出入口與停車位間,應留設淨寬七十五公分以上之通道連接車道。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並應符合其他法規之規定。
  2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62條 …間設置戶外空氣之窗戶或開口,其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層供停車使用之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或依規定設置機械通風設備。三、供停車空間之樓層淨高,不得小於二點一公尺。四、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
  2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68條 …頂上之廣告牌(塔),裝飾物(塔)及類似之工作物,其主要部分應使用不燃材料。
  3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69條 …────┬────────────────────┐│建築物使用類組│應為防火構造者│├─┬───────┼────┬──────┬────────┤│類│組別│樓層│總樓地板面積│樓層及樓地板面積││別││││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