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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 第6條 事業之申請符合前四條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附條件同意免除或減輕其原應受處分之罰鍰。前項附條件同意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於提出申請後,立即停止涉案聯合行為之參與;或於主管機關指定之時點,立即停止該違法行為。二、申請人自提…
  2. 行政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 第16條 事業於主管機關調查程序終結後,經認定符合第七條各款得免除全部罰鍰之要件,且無第十九條各款所定主管機關應撤回原附條件同意之情事者,主管機關就該案所為之處分,應免除其原應受處分之全部罰鍰。事業不符合前項規定而無法免除其全部罰…
  3. 行政通訊傳播基本法 第6條 政府應鼓勵通訊傳播新技術及服務之發展;無正當理由,不得限制之。通訊傳播相關法規之解釋及適用,應以不妨礙新技術及服務之提供為原則。
  4. 行政通訊傳播基本法 第16條 政府應於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後二年內,依本法所揭示原則,修正通訊傳播相關法規。前項法規修正施行前,其與本法規定牴觸者,通訊傳播委員會得依本法原則為法律之解釋及適用;其有競合者,亦同。
  5.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6條 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提供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時,其營運計畫應載明第四條所定事項及下列事項:一、提供電子選單表:應至少具有顯示全部內容服務名稱、提供者名稱、內容摘要等用戶選購之必要資訊。二、防護兒童及少年接取不當內容之措施。…
  6.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3條 …ssServer)。5.核心路由器(CoreRouter)。6.邊界路由器(BorderRouter)。(六)衛星通信網路重要核心網路具有下列功能之軟體或硬體元件應自建:1.本籍用戶伺服器(HomeSubscriberS…
  7.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6條 …70MHz頻段設置基地臺者,提出基地臺設置規劃區域與鄰頻(3610MHz至4200MHz頻段)衛星地面接收站臺之干擾抑制措施概述。六、其他電臺設置相關事項:(一)基地臺設置申訴處理專責單位。(二)基地臺應有景觀融入之規劃…
  8.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6條 受檢驗者收受前條通知後,應於通知所載期限內提出自評及佐證資料。前項自評及佐證資料不全者,主管機關得通知受檢驗者限期補正或判定不合格。受檢驗者應指派工程主管全程參與檢驗,並指派一人以上之工作人員隨同協助檢驗之進行。
  9.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6條 受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委託執行之中央二級機關,得依本辦法辦理資通安全檢驗及網路性能檢驗。
  10.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人經主管機關實地評鑑合格,與主管機關簽訂公眾電信網路委託審驗契約(以下簡稱委託契約),並經主管機關核發公眾電信網路審驗驗證機構認證證書(以下簡稱認證證書),始得辦理公眾電信網路委託審驗業務。
  11.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6條 驗證機構受理審驗案件時,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向申請審驗者收取審驗費,不得收取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以外之費用,並於收訖之次日悉數解繳國庫;主管機關另按委託審驗契約議定標準核支其委託費用。
  12.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6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依本法第三十二條訂定之參考協議範本,至少應包括前條第二項所列之事項。
  13.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16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之固定通信網路語音服務接續費及行動通信網路語音服務接續費,應依主管機關公告定之。前項接續費應按使用之中繼、傳輸及交換設備依下列原則計算,並每四年定期檢討之:一、接續費應按使用之各項細分化網路元件成本訂定。二…
  14.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 第6條 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所認定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主管機關得採取必要之特別管制措施。前項情形,主管機關應於採取特別管制措施前提出公開諮詢文件,就市場顯著地位者之認定及擬採取特別管制措施之規劃提出說明,並…
  15. 行政負擔特別義務之電信事業認定標準 第6條 第二條與前條之考量因素涉及電信消費爭議案件項目及數量時,應以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公告之爭議案件處理報告書之統計數據為考量依據;於電信消費爭議處理報告書未公告前,依本會公布之通訊消費申訴監理報告之統計數據為之。於本法施行後…
  16.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四、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指經營語音單純轉售服務、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非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租用國際電路提供不特定用戶國際間之通信服務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營業項目者。五、語音單純轉售服務:指…
  17.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監察系統功能之建置計畫。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得經營非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且有關許可費、網路互連、號碼可攜、緊急電話服務之提供及其他相關義務均依經營E.164用戶號…
  18.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6條 申請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經審查申請人依第四條檢附之文件與申請之業務相符者,由主管機關發給許可函。
  19.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15條 …者時,對既有用戶號碼之處理方式及其權益之保護措施。八、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所提供之網路電話服務品質、一一○及一一九緊急電話服務與市內網路業務語音通信服務之差異比較。九、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
  20.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發售預付式電話卡之經營者,其產品或包裝上應符合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經營者之名稱。二、用戶申訴電話。三、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四、使用方法、應注意事項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21.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16-1條 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以預付卡或其他預付資費方式提供服務者,其銷售門號之包裝上應符合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經營者之名稱。二、用戶申訴電話。三、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四、使用方法、應注意事項及其…
  22.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16-2條 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以預付卡或其他預付資費方式提供服務者,其銷售門號之包裝上應符合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經營者之名稱。二、用戶申訴電話。三、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四、E.164…
  23.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6條 經營者設置之電信設備,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技術規範。違反前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限期命其改善或限制其使用。
  24.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7條 …關依法查詢時,經營者應提供之。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或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應將使用者資料載入其系統資料檔存查後始得開通;以預付卡或其他預付資費方式經營虛擬行動網路服務者或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者,…
  25.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7-1條 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或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以預付卡或其他預付資費方式提供服務者,應每週複查其用戶資料,如有使用者已經啟用服務而無使用者資料之情事,經營者應暫停其通信。前項規定,經營者應於其營業規章及服務…
  26.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8條 …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處理用戶號碼事宜。申請經營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者,其用戶號碼應向經營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業務之第一類電信事業取得。但實收資本額已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E.16…
  27.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8-1條 語音單純轉售服務經營者或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應於傳送話務時,線上即時發送該通信之原始發信用戶號碼至受信端網路,並確保正確送達至受信端網路。非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將來自網際網路之話務傳送至公…
  28.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34條 …可執照者,於本規則修正施行後,由主管機關免費逕為換發非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許可執照。依前項規定換發之許可執照,以其原執照之有效期間為其有效期間。
  29.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36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30. 行政電信事業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6條 依前條規定檢具之相關資料,應包括下列:一、無法依規定提供平等接取服務之用戶特定類別。二、無法依規定提供平等接取服務理由之實證說明。三、預定可依規定提供平等接取服務之日期與建置平等接取服務功能之作業計畫,及在該預定實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