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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 200 頁- 行政教育機構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共同處理機構籌備單位向本部申請設立許可證時,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一、申請表。二、會員名冊(含各會員名稱)及共同關係等相關資料。三、教育機構廢棄物處理設施規格功能、處理能力說明書。四、處理設施用地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土地使…
- 行政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收費,每小時停車費新臺幣四十元,以半小時新臺幣二十元為一計算單位,不足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進入停車場十分鐘內出場,得免計費。五、補換閱覽證工本費:每張新臺幣三十元。六、館際合作提供書刊複印費:(一)國內複印資料每張新臺幣…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2條 …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及負責校園性別事件處置相關單位人員,每年定期辦理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二、鼓勵前款人員參加校內外校園性別事件處置研習活動,並予以公差登記及經費補助。三、利用多元管道,公告周知本準則所規範之…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3條 …助。三、申請調查、申復及救濟之機制。四、相關之主管機關及權責單位。五、提供資源協助之團體及網絡。六、其他該校或主管機關性平會認為必要之事項。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18條 …事項:一、申請人或檢舉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服務或就學之單位及職稱、住居所、聯絡電話及申請調查日期。二、申請人申請調查者,應載明被害人之出生年月日。三、申請人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調查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身分…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19條 校園性別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時,其收件單位如下:一、專科以上學校:學生事務處或學校指定之專責單位。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處或教導處。三、主管機關:負責性平會之業務單位。前項收件單位收件後,除有本法…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21條 …項規定敘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被害人或檢舉人申復之期限及受理單位。申請人、被害人或檢舉人於前項之期限內,未收到通知或接獲不受理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得以書面具明理由,向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提出申復;其以言詞為之者,事件管轄…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24條 …。五、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五項規定以書面通知當事人、相關人員或單位配合調查及提供資料時,應記載調查目的、時間、地點及不到場所生之效果。六、前款通知應載明當事人不得私下聯繫或運用網際網路、通訊軟體或其他管道散布事件之資訊。七…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30條 …實、新證據情形外,不得重新調查。學校或主管機關決定議處之權責單位,於審議議處時,除有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所定之情形外,不得要求性平會重新調查,亦不得自行調查。前項審議議處依相關法規應給予行為人陳述答辯意見時,應檢附經性平…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31條 …應由該懲處之學校或主管機關性平會討論決定下列事項之性質、執行單位或人員、執行方式、執行期間及費用之支應事宜:一、行為人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二、行為人經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之同意,向被害人道歉。三、八小時之性別…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32條 …關接獲申復後,依下列程序處理:一、由學校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專責單位收件後,應即組成審議小組,並於三十日內作成附理由之決定,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二、前款審議小組應包括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法律專業人員三人或五人,其…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34條 …校或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建立之檔案資料,應指定專責單位或人員保存二十五年;其以電子儲存媒體儲存者,必要時得採電子簽章或加密方式處理之。依前項規定所建立之檔案資料,分為原始檔案與報告檔案。前項原始檔案內容包括下列…
-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38條 …性別事件之界定及樣態。五、校園性別事件之申請調查或檢舉之收件單位、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及程序。六、校園性別事件之調查及處理程序。七、校園性別事件之申復及救濟程序。八、禁止報復之警示。九、隱私之保密。十、其他校園性別事件防…
- 行政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第3條 本部建立之支持網絡,包括下列各單位:一、本部特殊教育諮詢會(以下簡稱特諮會)。二、本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三、本部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資源中心)。四、本部區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區…
- 行政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第4條 支持網絡各單位之任務如下:一、特諮會:提供支持網絡發展之諮詢及成效評估。二、鑑輔會: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就學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三、資源中心:(一)整合支持網絡相關資源,並規劃及分配提供特殊教育學生所需服務。(二)協…
- 行政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第5條 …據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或特殊教育方案所需,向支持網絡各單位申請提供特殊教育教師巡迴輔導、專業人員服務、教育及運動輔具、諮詢及其他相關支持服務;支持網絡各單位應於學校申請後二星期內,評估個案需求,並提供必要之諮詢、輔…
- 行政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第6條 支持網絡各單位應依其任務定期召開會議,研訂、執行及檢討各工作計畫,並編列相關經費。本部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支持網絡聯繫會議,強化支持網絡各單位之聯繫及合作,並規劃、檢討特殊教育實施現況及未來發展;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行政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第7條 本部應定期檢核支持網絡各單位之運作績效,作為訂定特殊教育政策及編列年度預算與經費(資源)分配依據,並彙整學校對支持網絡提供之服務品質建議,檢討改進服務措施。
- 行政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第8條 支持網絡各單位及學校辦理相關業務時,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保護個人資料,並加強資訊安全維護。
- 行政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設立各種之實習、展演、研究等單位者,應於學校組織規程中明定之。
- 行政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同條所定經學校開會認定適應不佳者,應由學校教務、訓導、輔導單位代表、導師及相關教師代表組成委員會審議決定之;必要時,並得邀請相關之校外輔導專家、家長會代表及家長列席。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7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執行特殊教育工作,應設專責單位。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人員,應進用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前項所稱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三學分以上,或參加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之特…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17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應設專責單位,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幼兒園設有特殊教育班班級數三班以上者,亦同。前項專責單位之設置與人員之遴聘、進用及其他相…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5條 各級學校、幼兒園及試務單位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學生、幼兒入學(園)或應試。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應提供考試適當服務及無障礙措施,且應考量身心障礙學生實際需要,提供合理調整,並由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公告之;其對象、資格、申請…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9條 …研究發展、輔導等事務,得視學校規模及業務需要,設處(室)一級單位,並得分組為二級單位辦事。前項一級單位置主任一人,二級單位置組長一人。一級單位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二級單位組長,除總務單位之組長由職員專任、輔導單位…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0條 …以兼顧身心障礙學生及其他學生之教育需求,學校校長應協調校內各單位提供教師所需之人力資源及協助,並得經鑑輔會評估調整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學生人數;學校提供教師所需之人力資源及協助、調整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學生人數及…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5條 …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發展,應訂定及實施特殊教育方案,並應設置專責單位、資源教室及專責人員,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相關專責人員;其專責單位、資源教室之職責、設置與人員編制、進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為促進高等…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7條 …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得發給教育補助費,並獎助其招收單位。前項減免、獎補助之對象、條件、金額、名額、次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身心障礙學生品學兼優或有特殊表現者,各級主管機關應給予獎補助;其…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6條 大專校院應指定專責單位或人員負責辦理外國學生就學申請、輔導、聯繫等事項,並加強安排住宿家庭及輔導外國學生學習我國語文、文化等,以增進外國學生對我國之了解。大專校院應於每學年度不定期舉辦外國學生輔導活動或促進校園國際化,有…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7條 …將核定招生學校名冊報本部備查。前項計畫內容應包括專責外國學生單位之設置、加強我國語文、文化學習課程之規劃及安排外國學生住宿之措施等事項。第一項學校招收外國學生之國別及名額,必要時得由本部會商內政部及外交部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