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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11條 …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對用戶已裝置之用電設備,除依其他法規應設置之用電設備外,應實施定期檢驗。
  2.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展,特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3.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一、售電業按其非再生能源之售電量,依一定費率繳交之金額。二、設置非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達一定裝置容量以上者,按其發電設備供自用之電量,依一定費率繳交之金額。三、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充。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有關…
  4.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辦法 第5條 …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一、第一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一)電業執照影本或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核發之工作許可證影本一份。(二)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三)輸入許可證影本一份(免輸入許可證者,應附信用狀…
  5.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3條 …、風力發電:指轉換風能為電能之發電方式。六、離岸風力發電:指設置於低潮線以外海域,轉換風能為電能之發電方式。七、小水力發電:指利用水道、圳路、管渠或其他水力用水以外用途之水利建造物之原有水量及落差,以直接設置或另設旁通水…
  6.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4條 主管機關為推廣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應考量我國氣候環境、用電需求特性與各類別再生能源之經濟效益、技術發展及其他因素。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達二千瓩以上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未達二千瓩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經主管…
  7.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5條 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五百瓩者,不受電業法第七十一條有關置主任技術員規定之限制。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除前項、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四條另有規定者外,其申請設置、工程、營業、監督、登記及管理事項…
  8.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作為再生能源發展之用。前項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售電業按其非再生能源之售電量,依一定費率繳交之金額。二、設置非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達一定裝置容量以上者,按其發電設備供自用之電量,依一定…
  9.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8條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要求與電力網互聯時,輸配電業應依電業法第八條及第十八條規定辦理;其併網技術規範,由輸配電業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依前項規定互聯時,在既有線路外,加強電力網之成本,得由輸配電業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10.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9條 …。公用售電業依前項規定躉購再生能源電能,應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簽訂契約,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自本條例公布施行之日起,依前項規定與公用售電業簽訂契約者,其設備生產之電能,依第一項中央主管機關所公…
  11.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1條 …定期間內,給予相關獎勵。對於合作社、社區公開募集之公民電廠或設置於原住民族地區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儲能設備,中央主管機關得基於示範之目的,於一定期間內,給予相關獎勵。前二項示範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2.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2條 …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其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應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前項所稱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電力用戶所簽訂之用電契約,其契約容量在一…
  13.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2-1條 …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前項建築物範圍、一定規模、一定裝置容量與其計算方式、受光條件、可免除情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由中央建築主管機關會同中央…
  14.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4條 …取得、使用程序及處置,準用電業法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四條規定。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者,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供電線路承租所需公有土地之期間及…
  15.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5條 …法相關法令中有關公用事業或公共設施之規定。國有不動產依法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收益,得提撥一定比率回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其範圍、一定比率、發放作業與使用辦法,由中央目…
  16.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5-1條 為設置地熱能發電設備而有探勘地熱能之需要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地熱能探勘許可。中央主管機關就前項申請,應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地熱能探勘許可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但有正當理由者,得於屆期二個月前向中央主管機…
  17.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5-2條 為設置地熱能發電設備而有開發地熱能之需要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地熱能開發許可。中央主管機關就前項申請,應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取得地熱能探勘許可者,於地熱能探勘許可期限屆滿前,已依第十五條之四第一項規定…
  18.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5-3條 取得地熱能開發許可者,其規劃設置之地熱能發電設備屬利用源自地表以下蘊含於溫泉之能源,應於地熱能發電設備運轉前,依水利法相關規定,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水權登記。前項水權以二十年為限,地熱能發電設備設置者於期限屆滿前得依水利法…
  19.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5-4條 …其許可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失效後,應將經許可設置之構造物,固封、填塞、拆除或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適當措施處理。依本條例申請或取得地熱能探勘許可或地熱能開發許可者,不受溫泉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九條規定之限制…
  20.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7條 設置再生能源發電、利用系統及相關設施,依不同設施特性,就其裝置容量、高度或面積未達一定規模者,免依建築法規定請領雜項執照。前項關於免請領雜項執照之設備容量、高度或面積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建築主管機關定之。
  21.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8條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要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提供再生能源運轉資料,並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查核;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第七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設置非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達一定裝置容量以上者,應按月將…
  22.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9條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與電業間因本條例所生之爭議,於任一方提起訴訟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調解,他方不得拒絕。中央主管機關應邀集學者、專家為前項之調解。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之和解有同一之效力;調解不成立者,循仲裁或訴訟程…
  23.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20-1條 …或地熱能開發許可失效後,未依第十五條之四第三項規定處理經許可設置之構造物。取得地熱能探勘許可或地熱能開發許可者,違反第十五條之三第六項或第十五條之四第一項規定,未依時送備查或提供資料,或資料不實,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
  24.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3條 …。二、第一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發電業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發電之發電設備。三、第二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發電之自用發電設備。四、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裝置容量未…
  25.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4條 設置前條第五款至第十四款之發電設備,其總裝置容量在一瓩以上且屬定置型者,於設置前得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認定。前項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設置申請,其裝置容量達二千瓩以上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未達二千瓩者,由直轄市或縣(市)…
  26.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6條 同類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於下列地點之一者,於主管機關發給同意備案文件前,其裝置容量應合併計算:一、同一用電場所之場址。二、非用電場所同一地號之場址。三、設置場址之土地為相鄰或相同,且申請人同一。但設置於建物者,不在此限。…
  27.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三、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二)設置場址之土地或建物使用說明文件。但海域土地無地籍登記者,應檢附地政機關查復之證明文件替代之。(三)設置場址之電費單據。但未供電者,免附。(四)足資辨識設置場址…
  28.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8條 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建物,而未能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檢附建物使用說明文件者,該說明文件得以下列文件代之:一、建物經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二、依法登記開業或執業之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之建築…
  29.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9條 …、申請人。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型別、使用能源或料源。三、計畫設置之發電設備數量、總裝置容量及設置場址。四、同意備案編號。五、其他依法應履行之事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主管機關為前項審查時,得邀集學者、專家及機關(構)代表…
  30.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0條 …者、專家及機關(構)代表開會審查:一、裝置容量達二千瓩。二、設置場址位屬附件一所載環境敏感地區者。申請人檢附生態檢核證明文件所涉檢核事項經審查內容不全或不合規定而可以補正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限內補正;逾期未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