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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21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交通部許可之專業訓練機構,得依許可條件辦理訓練至有效期間屆滿為止。但其訓練教材、聘請師資及訓練課程至遲於本辦法發布施行一年後應適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本辦法施行前已發給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者,於本辦法…
  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條 …安放龍骨或建造已達類似安放龍骨階段之漁業巡護、漁業試驗或漁業訓練之船舶,準用第十四級船之規定。
  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6條 …在惡劣之氣候下維持航行。三、推進機械由人力操縱者,應具有未經訓練之人員均能操作之性能,並在救生艇浸水後仍能操縱自如。四、推進機械應有舵手操作中隨時可使該艇倒退之裝置。五、內浮力容量應予增加,以補償推進機械之重量。
  4.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13條 保險商品簽署人員每年至少應參加金管會指定或認可之訓練機構舉辦之保險相關業務專業訓練達十五小時以上。保險商品簽署人員未於當年底前完成前項專業訓練者,於次年度不得為中華郵政公司簽署保險商品。第一項經金管會指定之訓練機構,其訓…
  5.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19條 …及測試。五、條款、要保書、費率表、簡介等文件之印製。六、教育訓練,包括對所屬業務員宣導保險商品是否適合銷售予六十五歲以上之客戶、不適合銷售之對象及客戶特性。中華郵政公司應依第七條第七款之評估結果,逐一審視確認前項各款所列…
  6.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27條 …作經驗十二年以上成績優良,且曾參加交通部洽商金管會認可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有關保險、稽核業務研習班至少各一期次,累計四十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者。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保險工作經驗五年以上,並曾擔任…
  7.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28條 …工作經驗八年以上成績優良,且曾參加交通部洽商金管會認可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有關保險、稽核業務研習班至少各一期次,累計三十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者。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保險工作經驗三年以上,並曾擔任…
  8.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30條 …作經驗十二年以上成績優良,且曾參加交通部洽商金管會認可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有關保險、稽核業務研習班至少各一期次,累計四十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者。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保險工作經驗十年以上,並曾擔任…
  9.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34-2條 …配合其處理精算相關事務之內容,對所屬精算人員實施持續性之教育訓練或培育計畫,以提昇其素質。
  10.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1條 …簽證精算人員或複核精算人員應定期參加金管會所指定或認可之教育訓練,並取得各該教育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與簽證報告或複核報告一併提報金管會備查。未取得各該期間之教育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者,不得執行簽證或複核業務。
  11.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8條 …華郵政公司審查核可後,得申請登記為業務員:一、經簡易人壽教育訓練,並通過業務員資格測驗。二、已通過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所舉辦之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者,經簡易人壽教育訓練後,得直接辦理登記。三、本辦法施行前已通過…
  12.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51條 業務員辦理登記後,應參加中華郵政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中華郵政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記。參加教育訓練成績不合格,再行補訓仍不合格者,亦同。
  13.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56條 …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記之處分,並應參加教育訓練:一、就影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權益之事項為不實之說明或不為說明。二、唆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為不告知或不實之告知;或明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告知或為不實之告…
  14.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條 …:指遊艇與動力小船學習駕駛之許可憑證。八、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之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
  15.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條 主管機關得將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之籌設、營業許可及廢止等事項委任航政機關辦理。
  16.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4條 本規則所稱訓練水域管理機關,係指依法對各該水域遊憩活動有管轄權之下列機關:一、遊艇與動力小船航行之水域位於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所轄範圍者,為該水域之管理機關。二、遊艇與動力小船航行之水域位於商港、漁港管轄地區者,為該港管…
  17.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1條 …關資歷文件可資證明。三、曾在主管機關許可之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訓練合格,領有遊艇或自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結業證書。四、領有二等遊艇學習駕駛證或自用動力小船學習駕駛證三個月以上。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之海洋休閒觀光等科…
  18.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2條 具有下列經歷證明及訓練者,得申請核(換)發一等或二等遊艇駕駛執照:一、申請換發二等遊艇駕駛執照之資格者:(一)曾領有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滿一年。(二)曾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三)曾領有漁船二等船副以上執業證書。(…
  19.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4條 …效之護照正本,驗後發還。四、體格檢查證明書。五、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同意指派指導人之同意書、訓練用船及其駕照資料。申領二等遊艇駕駛學習證,除應具備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文件外,另應檢附自主學習計畫書。自用動力小船或二等遊艇…
  20.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5條 申請辦理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之機構,依規定向航政機關申請籌設。申請籌設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應擬具營運計畫書及其附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會勘合格後報請主管機關許可籌設。前項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
  21.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6條 前條第三項第三款所指訓練課程包含學科及實作如下:一、一等遊艇駕駛訓練課程:(一)學科:航海實務與氣(海)象概要、船藝實務與法規、通訊與緊急措施、船機概要等四項。(二)實作:離(靠)碼頭、內水(與沿岸、近海)航行、海上艘救…
  22.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7條 …學校航海、輪機相關科系教師。(二)曾任我國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班二年以上教師。(三)具一等船副以上海勤資歷一年以上。(四)航海人員考試及格或航海人員測驗合格,且曾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二、一等遊艇駕駛實作師資,應…
  23.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8條 第十五條第三項第六款所指訓練設備明細項目包含訓練用船艇、課堂教室、適量桌椅、掛圖、模型、書刊、影帶及多媒體教學設備等。前項訓練用船艇規格如下:一、自用動力小船:全長應達五公尺以上。二、營業用動力小船及遊艇:全長應達十公尺…
  24.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9條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經完成籌設後,應於六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營業後,始得對外招生:一、申請書。二、訓練機構組織名冊。三、訓練機構組織章程。四、招生簡章。五、作業須知。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
  25.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0條 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應於開班五日前,將載明預計開班之日期及課程、教材、師資、設備、訓練水域管理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使用場地、含成本分析之收費基準之計畫報航政機關備查後,始得開班訓練。前項使用之…
  26.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0-1條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應於開班後七日內,將下列保險文件送航政機關備查,屆期未送備查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停止其辦理開班三個月:一、學科訓練期間訓練場地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或為學員投保之傷害保險。二、實作訓…
  27.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1條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經許可籌設後,因不可歸責之特殊情形而未能於六個月內籌設完成時,得於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報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准予展延一次,並以六個月為限,逾期廢止其籌設許可。
  28.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2條 本規則施行前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辦理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之機構,得繼續辦理動力小船駕駛訓練。
  29.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3條 經核准設立辦理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之機構,航政機關除不定期派員前往了解訓練情形外,並依據其提報之計畫等相關資料辦理年度評鑑。
  30.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4條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年度評鑑內容,應包括行政管理、師資、訓練用船、教室、訓練場地、教材、教具、收費情形、學術科上課、結訓學員參加駕駛執照測驗輔導措施、測驗辦理情形及研究發展等。